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进—步做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16:39 146 人看过

各市交通局:

为加强超限运输管理,进一步明确若干管理规范、要求,交通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观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希一并遵照执行。

一、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路政执法人员,以保证政策执行到位。要保持超限运输治理的宣传力度,抓好内、外部的协调、配合,实行综合治理。

二、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突出治理严重恶意超限车辆,强化油、汽、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蔬菜瓜果等鲜货物品运输车辆以及国际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一律不得进行运输途中的检查。

三、按照《全省超限运输管理工作调整意见》的规定严格把握超限运输政策界限,同时要尽快调整为由市处统一进行超限运输查处工作,使用市局法律文书。

四、严格超限车辆卸(驳)载管理,真正做到“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要按照《全省超限运输管理工作调整意见》规定的要求选择检测点和卸载场,卸载场必须具备卸载、驳载场地、运输车辆等,条件不具备的,不得进行超限运输检查;严格区分路政执法行为与停车卸载劳务行为,同时要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卸载收费的监督,防止乱收费。

五、提高执法质量,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标准,收取赔(补)偿费或处以适度的罚款处罚都必须严格按部文规定执行,并注意处理方式、方法,要在执法过程中努力化解矛盾。要加强与违章车辆车籍所在地管理部门的沟通,从源头入手,共同抓好超限运输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1]591号)(略)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号:交公路发[2015]59号发布日期:2015-4-20生效日期:2015-4-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提高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了《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交公路发〔2012〕210号)同时废止。附件:1.公路建设市场督查考评表及评分方法2.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程序交通运输部2015年4月20日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公路建设市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从业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交通运输部及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公路建
    2023-06-02
    22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全省超限运输管理工作调整意见》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现将《全省超限运输管理工作调整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厅公路局。二OO一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全省超限运输管理工作调整意见为认真贯彻交通部治理超限运输“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以治理严重超限车辆为核心。抓住重点路段和地区逐步推进”这一指导方针,确保超限运输管理在部、省全面有效地监控下扎实、稳步推进,同时切实防止出现公路“三乱”,确保我省成为全国首批全部公路基本无“三乱”省份,根据今年来全省超限运输管理工作实际,省厅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底对超限运输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一、总体目标通过调整,使全省公路系统各级领导和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全面准确认识开展违章超限运输治理、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根本目的,严格掌握超限运输管理的政策界限,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抓住重点地区、主要路段,突出治理严重、恶意超限车辆,规范超限运输管理的执法
    2023-06-08
    114人看过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教财函[2014]19号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近年来,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着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采购执行环节不规范、个别单位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为进一步依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政府采购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要把政府采购纳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之中,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科学开展。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各单位要建立或明确
    2023-06-12
    280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印发加强汽车运输机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计划单列市交通局:为加强汽车运输机务管理工作,部起草了《关于加强汽车运输机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在全国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交流和机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修改。现随文发给你们参照执行,并望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制订加强机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汽车运输机务管理是保持车辆完好,减少各种消耗,充分发挥车辆效能的重要技术保证,是保障公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公路运输正在加强行业管理,运输企业广泛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机务管理工作必须及时跟上改革的步伐,牢固树立起行业管理的观念,面向全行业,真正实现思想和工作上的转变,并注意将机务管理工作落实到承包责任制中去,以防止车辆超载、超拖,失保、失修,拼设备、吃老本的短期行为。望各地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随时报部。附:关于加强汽车运输机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汽车运输机务管理工作是汽车运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2023-06-08
    157人看过
  • 公安部交通部批转交通部公安局关于加强公路运输公安保卫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公安、交通厅(局):同意交通部公安局关于加强公铁运输公安保卫工作的报告。公路运输治安是城乡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侧面,又是当前社会治安整顿中的薄弱环节,公安保卫工作亟需加强。请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参照报告中所提出的意见协商办理,尽快把公路运输治安秩序搞好。附:交通部公安局关于加强公路运输公安保卫工作的报告(节录)近两年来,一些省区反映公路运输方面的治安秩序比较混乱,有些问题相当突出,严重威胁着人民旅行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我们除陆续派工作组进行了一些调查外,于五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了十六个省区交通厅和公安厅主管这方面业务的负责同志的座谈会,公安厅的治安或内保处长、交通厅的保卫或公安处长参加了会议。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一九八一年六月中央召开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以来,各省、区公安和交通部门对整顿公路运输治安秩序是重视的,做了大量工作。一些旅客流量集中的枢纽汽车站治安秩序有所好
    2023-06-08
    462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运输统一单证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公路运输统一单证使用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第三章行车路单第四章客货票证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计划单列市交通局:根据交通部、国家经委发布的《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公路运输使用统一单证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公路运输统一单证使用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施行。施行这一《规定》,在全国公路运输业使用统一单证,对防止区域分割、各自为政、消除梗阻、保证运输畅通、改善和加强公路运输行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实施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1.各地运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这一《规定》,并结合本地公路运输单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2.各级运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施行《规定》,把营业运输开业审批、车辆登记注册、票证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3.为避免因大量票据作废造成浪费,允许把现存客票、货票用完后,再改用全国
    2023-06-08
    88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公路运输中超限车辆管理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为了遏制公路运输中超限车辆上升势头,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运输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做如下通知:一、严禁超限运输车辆在公路,特别是高等级公路上行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在管理中,要按照“统一领导、合理布局、重在管理、以卸为主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监测管理,防止、制止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设施的损害,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我省公路线路和运输流量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监控检测和卸载再运工作。除依托现有的安西柳园、武威六坝河、兰州盐场堡、兰州西果园、红古青土坡、泾川王家沟、定西十八里铺、靖远三滩、天水北道金龙、徽县江路、宁县长官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监测和卸载外,不得
    2023-06-08
    500人看过
  • 交通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公安管理的通知
    各双重领导港务局及所在省、市公安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的精神,交通部直属沿海和长江各港口,实行当地政府与交通部双重领导、以当地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各港口公安局实行行政上受港务局领导,公安业务工作上受当地市公安局与交通部公安局(或派出机构,下同)双重领导、以当地市公安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体制改变以来,总的情况是好的,符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有利于港口公安工作建设,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为了深化改革,加强港口公安管理,特作如下通知:一、港口公安机关是担负维护港口社会治安和企业内部保卫的双重任务,行使国家公安机关权限的执法部门,所在港务局必须按照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作为一个重要部门来管理。各单位党委和行政领导,对港口公安机关应给予更大的重视和支持,由一名主要领导主管公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必要的保证,使港口公安
    2023-06-08
    234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部属各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为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合力,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责任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交通部是全国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拟订和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宏观管理、协调、指导和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部属各海事局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是各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及其他活动,把好运力审批或审核的安全关,
    2023-06-08
    222人看过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在用汽车装备安全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为了有效地减轻交通事故对机动车驾驶员和乘车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障交通安全,公安部决定从1993年7月1日起,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员与车辆前排座乘人必须使用安全带,近日将发布《关于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告》。现将在用汽车装备安全带工作通知如下:一、在用机动车中,乘坐人数在20人以下或者车长在6米以下的小型客车(包括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微型车等),于1993年6月30日前,须在前排座位安装安全带。二、车辆所安装安全带必须是经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鉴定,有合格标记的汽车安全带。无此标记的一律不准使用。三、在用汽车装备安全带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要有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所属地市交警支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指定在技术能力的技术改装、维修单位定点安装并监督检查。我局拟在明年初举办在用汽车装备
    2023-06-08
    492人看过
  • 关于转发《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进一步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厅、工商银行浙劳险[1999]194号各市、地、县劳动局(劳动人事局),温州、萧山市社保局,余杭市社保委,省级各单位,原行业统筹单位,工商银行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地)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为认真贯彻中发[1998]10号、浙劳政[1999]89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步伐,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水平,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进一步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1998]1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快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度。根据省政府决定,我省在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各分支行开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用于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和养老金的发放。全省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支行实施社会化发放,各地按照劳动部门制定的
    2023-06-05
    290人看过
  •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暑期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交通部《关于做好暑期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本市水路运输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暑期水运的组织领导暑期是气候复杂多变的季节,且自然因素与学生流、旅游热交织。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运工作,按照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客贷兼顾的原则,认真组织领导,突出暑运特点,做好客运组织安排,尤其做好各类突发性因素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暑运工作顺利进行。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港航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到工作中。把防暑降温、防台抗灾和暑运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搞好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加强一线力量,加大检查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客船、高速客船、旅游船、车客渡船和危险化学品船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
    2023-06-08
    333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有关单位: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我部组织人员对现行标准规范中需强制执行的条款进行了摘编形成强制性条文汇编,并由建设部统一发布。现将该发布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是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的依据,各有关单位应在公路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认真贯彻执行。自2002年10月1日起,所有公路工程的设计及招投标文件均应有单独章节阐述所执行的强制条文,如未涉及强制性条文亦应明示;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由部公路司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电话);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于7月1日前出版发行(电话);四、部公路司将于年内举办二期各有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宣贯研讨班,每期三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交
    2023-06-08
    445人看过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大型交通运输企业: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部编制了《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2013年9月25日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建立于交通运输转型发展时期,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科学技术创新组织。平台主要包括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和以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是指以企业为主体,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2023-04-23
    328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省XX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这也就是一种生育关怀啥,对曾经做出个贡献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一定的奖励。
    • 劳动部关于做好女职工孕期休假的工作通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1
      女职工孕期休假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
    • 有人知道关于超限超载的通知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3
      关于超限超载的通知有:加大货运车辆生产及改装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着力,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和监管处罚。
    • 关于汽车车辆年审的通知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3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车辆年审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
    • 交通法规关于转弯让直行车辆如何办理的知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4项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遵守下列规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1、让右原则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让右侧车辆先行,两辆车汇入一个车道里的时候,左侧车辆要让行右侧车辆。 2、右转让左转相对方向行驶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是说在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右转弯的要为向左转弯的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