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城中村改造中土地问题调查报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22:58 226 人看过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近期,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市城中村改造中涉及的土地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中村土地权利现状及形成原因

所谓城中村,主要是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目前我市规划建设区内共有82个城中村,村民36092户,13.6万人。

城中村是城市的一块夹缝地,这种独特的地位和现象,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诸如治安混乱、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集中、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差等社会问题。分析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因而,城中村的改造也应从根本的土地制度及权利开始。

(一)城中村土地存在的方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其中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其使用权的用途的不同,又可分为: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农建地(乡村企业建设用地和公益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种形式。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有部分农村纳入了城市规划的范围,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些农村所拥有的土地就应转化为国家所有。但由于村民的身份等没有及时转变,土地依旧是农民所有,农民依旧固化在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上,因而成为城市中的农民,村庄也成为了城中村。结合我市的实际,可以初步把城中村分为三种形态,每种形态的土地存在方式也各不相同。

1.已被改造的农村(城市化的农村)。这种城中村的农用地已经基本上被征用完,剩余的只有村民的宅基地和村办集体企业用地。如源汇区的干河陈村。

2.已被城市包围的农村(典型意义上的城中村)。这种城中村除有村民的宅基地和村办集体企业用地外,还有部分农用地还未被征用。但随着城市化的改造进程,这种村庄已完全被城市所包围。如郾城区的张胡魏、卓村。

3.已列入城市规划但尚未进行城市化改造的农村。这种农村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其土地存在的现状与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并无区别,农用地、村民的宅基地和村办集体企业用地都还存在。如源汇区阴阳赵乡的古城、大吴庄。

土地所有权状态相对应,城中村土地使用权也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但集体土地使用权比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更多的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不能转让、抵押;

(2)只有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集体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使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其他集体土地使用权则不得抵押;

(3)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于租赁;

(4)一般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价出资或入股。

这些限制使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实质上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平等,使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功能上仅限于住宅、农业用地。而在城中村区域里,这两种土地使用权并存但在效能上差距很大,突出表现为土地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上,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所获得的利益远大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所获得的利益。利益上的刺激与诱惑,使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不再安分于土地使用的各种规范之中,突破了原规则,寻找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对等的利益。这就必然出现了城中村现实存在的情形:①大量的违章违规建筑存在,而没有任何规划与建设部门的批准;②存在大量乱占、乱圈地现象;③非法租赁土地;④以土地入股开办各种实业;⑤用集体土地抵押贷款⑥用集体土地进行非法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二)城中村土地现状产生的原因

城中村的土地现状,从客观上来说,是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结果。区划以来的20年中,特别是2004年我市新的区划调整后,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发展,我市城区面积也由原来的80平方公里扩张为1020平方公里。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耕地被征收了,当地的农民,却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从主观上来说,是我国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所造成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是指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制度。在一些城中村内形成了以城市与农村二元所有制结构并行存在、共同发挥作用的边缘社区特征。二元所有制结构使得村民可以低价甚至无偿地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将宅基地按户划拨,由各户村民自行建设后租出获得尽可能的租金,而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结果又导致了城中村土地问题的进一步加剧。

二、解决城中村土地问题的途径

(一)对城中村土地转化方式的分析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集体土地依法归国家所有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有计划的依法撤销村民建制,将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计划转为城镇户口,并合理安置就业。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应用解释的通知》,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全部按国有土地管理,即原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不便。因此,城中村土地,可依法由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性质发生变化,但使用权权属不变。

以上转化方式,其有利的一面是:

1.法律依据充分;

2.在城中村土地改造(转化)过程中,政府无须提供大量的资金给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补偿,就可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这样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3.村集体和村民的收益主要体现在以后土地开发的转让过程中,即土地二级市场。

其不利的一面是:

1.集体农用地在转变为国有农用地时,原土地所有者(村集体)和使用者(承包户)将得不到任何补偿;建设单位进行城市建设使用时,则需按照出让或划拨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所付的出让金也是上缴国家的。而不是比照集体用地,采用征地补偿的办法;

2.原来农村时,主要的生活来源依靠土地。现在土地转为国有,意味着农民失业。城中村改为城市社区,村民改为市民后,原村集体和村民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就业和生活出路问题,而最缺乏的就是创业的启动资金。另外,村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也涉及到资金的来源问题。而村集体在解决这些资金来源问题上,除了原村办企业的集体积累外,一个十分重要的来源和渠道就是土地。因此,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必须通盘考虑,如身份的置换、管理体制的变换、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甚至城中村的规划建设问题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城中村改造相关文章
  • “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利解决的途径
    既然“城中村”在地域上已经属于城市的一部分,“城中村”内的人理应与城市居民应享有同样的待遇,最直接的体现是财产的所有权,“城中村”的房屋也应该向城市中的其他房屋一样,可以进行自由的转让,根据我国房地产法关于“房随地走”的原则规定,说到底是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要使集体土地使用权变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前提必须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根据我国《宪法》第10条和《土地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只能是采取“征用”途径,通过征用,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才可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因为它符合征用的条件。根据我国《宪法》第10条和《土地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征用的条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且国家给予必要的补偿;而“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就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为了“城中村”内居住的居民、外来人员的利益,为了整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
    2023-06-05
    492人看过
  • 关于日照农村土地转让问题的调查报告
    曲阜师范大学,学院住址:电话:摘要:本文是关于日照沿海农村土地转让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发现与探讨,同时对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见解。关键词:农村土地转让2009年11月28号,在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实践部的组织下,我参与了农村实践活动,在走访中了解到农民对土地被征的问题普遍不满。于是我们对此进行了深入了解:日照在向一个美丽富有的海滨城市发展,其中的大量沿海农民土地被征,这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能视而不见的。我们采访的两个村子的土地已经被征。他们说自己的土地被征,大约以每亩6300的价格卖掉,问及他们同意卖吗?他们笑言道是村委会通知的,并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问及他们知道土地被征的用途时,他们表示在那里闲置了一年多了,并没告诉被征做何用。农民还说土地一直是他们唯一的收入来源,他们的土地无故被征,使他们失去了生活来源,劳动力只有出去打工,一般是从事4种工作,搞装修,在大学城摆摊,开出租,还有
    2023-05-05
    140人看过
  • 如何计算城中村改造中的土地补偿金
    城中村改造中的土地补偿如何计算根据我国管理法的规定,城中村土地被征收时,土地补偿一般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23-05-02
    81人看过
  • 城中村拆迁改造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城中村改造所涉法律问题主要围绕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村民三方主体展开。村民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原有的土地、住房能否得到合理补偿,失房失地后如何安排就业、养老等。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利益诉求是:该类拆迁涉及利益复杂、变数多,过高的交易成本会使其在投资改造中的预期收益难以保障。政府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尽力避免财政压力,保证市场、社会稳定。这三类相互冲突的利益诉求主要受下列制度化要素的影响:其一,土地资源的非商品性与非市场化征用。我国宪法第10条所规定的差别化土地所有权、土地产权的变更形式,导致了城市扩容土地所有权的非市场化征用,使得城中村失地农民的合理收益被限制乃至低价剥夺。其二,产权关系模糊的村集体经济。城郊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的突出特征是产权关系不明晰,广大村民虽拥有所有权,但该收益的具体支配和使用则被垄断于少数村干部手中,导致所有权与使用权、知情权脱节。其三,封闭的村(居)建设与城乡分割的管理模式。
    2023-08-17
    346人看过
  • “城中村”征地困境调查
    尘土飞扬的河北南宫市普彤街边,一口红漆棺材摆在田间地头。当地政府对北街十队的土地开发遇到阻力。北街十队的社员不愿将这块他们正在耕种的土地交给开发商,据他们所知,开发商将以每亩20万左右的价格拿地,而他们每亩地所获得的补偿为1500斤小麦的折合现金,补偿期40年。社员张建林开始在田里搭棚守地,还放上了棺材,他表示不管谁死了都往里面装。随着中国社会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郊集体土地的开发犹如离弦之箭,势如破竹。而在这类开发中,又常能看到暴力、冲突,以及带有拼死决心的抵抗。成都的唐福珍于1995年被邀请到金华村的集体土地上建房设厂,14年后,城市出台新规划,土地征为国有厂房需被拆迁。唐福珍为保护财产,点燃燃烧瓶,自焚于火中。上海的潘蓉、北京的席新柱也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以燃烧瓶来保卫自己的农村住房免被拆迁,最终以失败告终。城中村改造也在一些地方酿发了群体性事件。河南郑州300多商户在20
    2023-06-08
    293人看过
  • 区领导调研城中村改造情况
    6月6日,区长高学忠带队深入天穆镇调研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区长助理王慧生,区政协副主席、天穆镇党委书记李书秀,区法院院长孙勇参加。高学忠一行先后来到天穆镇闫马安置房建设现场、吴嘴村安置房地块和天穆村拆迁现场,详细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高学忠指出,天穆镇作为全区城中村改造的重点片区,在相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还迁房建设、旧村拆迁等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高学忠要求,天穆镇和各单位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凝聚力量,坚持镇村联动、上下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城中村改造顺利进行;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坚持以还迁地块为重点,将各项任务目标细化到人,确保工作有人盯,项目有人管;要倒排工期、按周推进,坚持卡定时限不放松,完善例会制度,严格按照时间任务节点推进;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加快相关手续的审批办理工作,确保各项手续齐全;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要组织村与村之
    2023-06-08
    408人看过
  • 现阶段“城中村”改造实践中土地权利的处理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而它在现实中已发展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障碍。目前全国各城市都在对其进行着相应的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必须要面对形成“城中村”的根本原因,解决土地二元所有制问题,根除二者之间的差距,才能从根本上完成“城中村”的改造。在实践中,针对土地权利这一根本问题,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措施:(1)“土地置换,异地安置”的方式。在城市的郊区由政府征用按相同面积或更大面积的土地,并建成新村与之置换。这在“城中村”改造的初期,政府运用行政手段还是可以达到目的,但也是困难重重,因:①村民对于原村有着浓厚的依恋,祖祖辈辈在此居住,故土难离;②农民不愿意放弃可得的数额不小的房屋租金利益;③盼望过上美好生活的居民生活及在人格上与居民平等对待的愿望也使他们不愿意离开现在的“城中村”。因此,土地置换,异地安置的措施现在越发越难以实现。(2)通过“土地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的做法。“土地集体
    2023-06-05
    270人看过
  • 北京:城中村改造难解地荒
    尽管此前一系列调控动作无力阻止土地价格的非理性狂飙,但北京市政府仍然试图在土地供应上有所突破,这次被推至前台的是城中村改造计划。12月1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宣布,历经五年修订的北京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日前获国务院批复。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张维介绍,为缓解人地矛盾,北京近期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改造地块,城中村改造将成为未来北京重要的土地储备来源。意在释放供地压力北京核心区域还有多少土地可供?张维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指出,按照北京市的计划,将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即五环内的建设用地。总体看四环以内规划预留的土地多是绿化用地,真正可上市的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量的比例将逐年下降。12月1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处人士表示,今年1至10月,北京土地供应总量达到了4981公顷,占计划供地量的87%
    2023-04-22
    90人看过
  • 城中村改造增量建设用地
    2009年12月16日10:02[世华财讯]北京市国土局新闻发言人张维介绍,除了集约用地,加大对存量土地的挖潜之外,近期北京城中村改造将成为重要的土地储备来源。中新社援引新京报12月16日的报道称,北京市国土局15日举行《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新闻发布会。市国土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张维介绍,为缓解人地矛盾,北京近期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改造地块,远期则适度开发京郊浅山区。中心城区优先利用闲置土地《规划》提出,中心城区的土地利用,要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建设用地扩展应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新一轮《规划》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要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城中村改造成土地储备来源张维提出,北京目前人地矛盾突出,人口增速超过预期。为此,除了集约用地,加大对存量土地的挖潜之外,近期,北京城中村改造将成为重要的土地储备来源;远
    2023-06-08
    329人看过
  • 城中村改造也一样
    城中村改造
    1、棚户区和城中村本身有一定的区别棚户区一般是指城市历史遗留下来的抗震能力差、整体健康状况差、人口密度高、居住条件简陋的老住房聚集区,被许多人称为“中国式贫民窟”。土地性质一般为国有土地,居民人数众多,其中大部分为城镇居民。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城中村逐渐被纳入城市规划范围或被城市包围。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普遍比棚户区好、更新。一般来说,土地性质仍然是集体土地,居民一般是原居民,仍然是农村户口。第二,由于棚户区和城中村之间的差异,二者的补偿标准不尽相同,基本上可以说,由于二者基本属性的不同,二者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项目也会有所不同。由于棚户区土地性质为国有,补偿项目基本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确定。另外,由于棚户区房屋少、人多,很多人往往住小房子,住房条件差,因此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定价标准往往低于市场价,补偿金额往往低于一般拆迁,只能由拆迁户承担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由于土
    2023-05-02
    88人看过
  • 蜀山区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
    去年春天,蜀山区在全市率先吹响城中村改造的号角,计划三年后全面消灭55个城中村,让近3万名村民就地进城。同时,蜀山区将至少新增200米以上高度的五星级酒店4座,100米以上高度的高档精品公寓式写字楼群16处。大楼争锋安徽最高日前,蜀山区杜岗城中村6幢回迁楼正式开工,敞开式的绿色公园即将开建。杜岗位于金寨南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处,曾是合肥市最大的城中村。多年来,脏、乱、差一直困扰着村里的437户人家和万余租客。金寨路高架桥一桥飞架,延伸到了杜岗的门口。蜀山区借势求变,要让杜岗麻雀变凤凰。今年上半年,杜岗开始拆迁,五星级酒店携着顶级写字楼以及大型卖场的综合项目落户杜岗。如今,回迁楼已经开建,居民们就地入城已不再遥远。而规划中的88层摩天大楼,也足以争锋安徽最高楼。城中村集体变身在蜀山区宏大的城中村改造进程中,杜岗只是其中的一角。去年春天起,蜀山区把55处城中村改造项目打包成17个组团于全市率先启动
    2023-04-22
    153人看过
  • 城中村改造的主体
    城中村改造
    本文介绍城中村改造的主体,城一般认为,城中村的改造主体是政府。但从城中村改造的结果上看,改造后要么在原有城中村的土地上建设新的居民区,要么是在原有城中村的土地上建设一些公益性的市政设施。在前一种情况下,完全有可能由原城中村居民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开发的方式进行,政府在其中只需对改造双方提供一些政策方面的支持;在后一种情况下,则政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进行改造工作,政府是改造主体,政府在成为改造主体后才开始委托开发商进行建设。因此,一味地认为,在城中村改造中只有政府才是主体的认识并不一定妥当。现在的问题是:(1)在城中村居民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开发的模式下,开发商能否对改造后所开发的成果(如,建设的房屋)进行权属主张?如果开发商主张权属收益和物权处分权利(如,房屋买卖),那么
    2023-06-04
    171人看过
  • 城中村改造的土地使用税能不能降低
    城中村改造是否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否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市、县、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工矿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商品房用地位于市、县、镇、工矿区的,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在城市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实际使用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
    2023-05-08
    476人看过
  • 穗部分城中村改造方案进行调整
    受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形势整体走低,广州的城中村改造也受到一定影响,目前,杨箕村已提出对经济平衡方案再调整,而猎德村开发商的资金是否足以支持开发,也成为人大代表担心的内容之一。昨日,广州市建委在向市人大代表城建环资专业小组汇报工作时表示,目前广州城中村改造工作有所放缓,部分城中村改造方案需重新设计。本报讯(记者练情情通讯员穗仁宣)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城建环资专业小组昨日听取了广州市建委关于广州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情况汇报。受房地产整体形势走低的影响,目前广州城中村改造工作有所放缓,部分城中村改造方案需重新设计,政府的工作思路也相应作了调整。杨箕村预估楼面拍卖价6500元/平方米过分乐观广州市建委主任简文豪汇报时指出,近期由于受房地产整体形势走低的影响,改造工作有所放缓。目前广州城中村改造主要推广猎德模式,猎德改造模式很重要的条件就是改造的资金平衡,其复建资金主要靠改造节余用地进行融资,但在房地
    2023-06-08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中村改造是指将管理无序、布局结构混乱、水电通讯杂乱、环境卫生差、基础设施缺失等会影响城市整体面貌的旧城区进行改造,从而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等。涉及到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千秋工程等,给城中村打造一个文明、生态、和谐、宜居的环境。... 更多>

    #城中村改造
    相关咨询
    • 城中村改造房屋分配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4
      你们谁比较有经济能力给谁抚养,法律上也是会这么判的有时候夫妻离婚,财产怎么解决并不是靠法律就一定公平公证。最主要的是看你们怎么协商。坐下来好好协商下吧,不知道你们离婚是谁在情感上先出错如果是你丈夫,我想你是有必要在房子上分的一套的,房子是在你们结婚前就有的吗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平分的,孩子的抚养权
    • 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哪些社会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6
      “城中村”另外一种情况: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城市化速度快速推进,但城市建设相对落后,特别是对外来人口管理跟不上,引发了所谓“城中村”现象,即是指城市郊区出现的已经转变为以从事工商业为主的村落。这里是外来人口的主要居住区,生活与生产设施比较简陋,治安状况较差,成为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隐患。
    • 河南省城中村改造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01
      纳入城市规划区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一些地方为了压低拆迁补偿,找出改造地块房屋破旧,基础设施差,所以补偿低等等借口,那么改造地块房屋拆迁究竟应该怎么补偿呢?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
    • 城中村占地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31
      纳入城市规划区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一些地方为了压低拆迁补偿,找出改造地块房屋破旧,基础设施差,所以补偿低等等借口,那么改造地块房屋拆迁究竟应该怎么补偿呢?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
    • 城中村改造土地登记纠纷是谁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以国土部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为依据,先由国土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 遭遇了城中村改造土地登记纠纷后,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