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都有些怎样的基本特点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4:40:50 402 人看过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一、签了债务免除合同后反悔应该怎么办

签了债务免除合同后反悔无效。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权关系的单方行为,免除债务发生绝对消灭的效力。免除单方行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意思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不得撤销。

二、民法典规定什么情形导致债权债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二)债务相互抵销;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于此情形下,债务人将因债权人不受领而继续承担着清偿责任,这对于债务人是不公平的。通过提存,债务人得将其无法给付给债权人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代替向债权人的给付,从而免除自己的清偿责任。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是指混同,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例如,因债务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者债权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特定承受,指因债权让与或债务承

担而承受权利义务。例如,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发生混同。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免除相关文章
  • 被免除债务的债权人有哪些特征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征为该行为是无因行为,无偿行为,也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一、共同借款人可以代还欠款么共同借款人不需要承担全部欠款。共同借款人可以只起诉一人。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二、债权转让是否通知原债权人参加诉讼一般情况下,原债权人不需要参加。但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推出异议的,可以通知原债权人参加诉讼。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转让成立并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受让人与债务人建立起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债权转
    2023-02-04
    240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特点及条件或期限
    无因行为,无偿行为,没有特定意思表示形式,作出免除决定的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附有条件和期限等等。一、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二、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四、免除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
    2023-06-04
    491人看过
  • 有哪些特征可以免除债务?
    免除债务的特点有: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不影响免除效力。2、免除为免费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3、免除不需要具体形式,免除债务不需要具体的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免除债务的特点及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债务免除有以下特点:(一)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
    2023-07-03
    464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特征和依据有哪些
    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债务免除是一种契约,且属于一种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有:债务免除是一种无偿行为;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债务人时生效;债务免除无需理由;债务免除不限定形式;债务免除的其他特点。一、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是否能后悔撤销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不可以后悔撤销。免除是单方行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意思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具体有以下几点: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二、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三、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
    2023-03-20
    192人看过
  • 免除债务的影响和实际操作特点
    债务免除的性质及特点如下: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是免费的。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将免除作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是契约,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面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和法律效果是如何的呢债务免除的特点:一、免除是无因行为。二、免除为无偿行为。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四、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法律效果:一、免除使债务消灭。二、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三、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2023-07-11
    368人看过
  • 免除债务有哪些性质和特征
    免除债务的特点有:1、免除债务是无偿行为。2、免除债务是无因行为。3、免除债务不需要特定的形式。4、免除必须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债权人作出。一、合同免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合同免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有: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一方延期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免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免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二、提存要件有哪些提存要件如下:1、债权人下落不明;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023-02-04
    399人看过
  • 债务免除具有法律效力吗债务免除的效力如何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由该条文可知,债务免除将产生以下法律效力:(一)主债务绝对消灭。免除人的免除行为,使得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即全部消灭;债务部分免除的,债即于免除的范围内消灭。(二)保证债务、利息债务等从债务随主债务的免除而一概消灭。从债务从属于主债务,被担保债务的免除引起保证债务的消灭,因此,主债务因免除而消灭的,从债务也随之消灭。但是,保证债务的免除不影响被担保的主债务的存在,如果免除人仅免除了保证债务,则主债务仍然存在。(三)连带之债权债务的免除。1、债权人仅免除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的,其余债务人的债务份额不消灭。2、部分连带债权人免除债务人所负债务时,除被免除的该部分债权人的债权份额外,其余债权人的债权不消灭。(四)不可分债权债务的免除,必须针对全部债权和债务为之。债权人仅免除部分不可分债务
    2023-02-22
    151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性质是什么特点是什么
    债务免除的性质:一、免除是契约;二、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债务免除减免是什么意思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方行为说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即以对债务人的意思推定为基础,其逻辑必然是完全不需要虑及债务人的利益、意志,行为不妥。《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2023-07-28
    168人看过
  • 合同债权有什么基本特点
    一、合同债权是请求权合同关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更不许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此看来,合同债权为请求权。但合同债权与请求权并非同一概念,因为从请求权方面看,除合同债权的请求权以外,尚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侵权赔偿损失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人格权的请求权等;从合同债权本身观察,除请求权以外,尚有选择、处分、解除等权能。二、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权利的基本思想在于将某种利益在法律上归属于某人,合同债权的本质内容,就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将该给付归属于债权人。三、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但相对性原则在现代民法典上已有所突破,如在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合同债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为给付;租
    2023-04-14
    65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效力和法律效应的主要特点
    债务免除的效力以及法律效果:免债效力:1、免除绝对消除债务的效力。由于债务消除的结果,债务也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除。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债务部分免除的,只有部分免除。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免除债务不能损害第三人的权利。法律效力:1、消除债务;2、免除消除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3、债务的免除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债务免除效力怎么样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
    2023-07-02
    276人看过
  • 国债的基本概念及其特点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的特点: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从债务人角度来看,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等特点;从债权人角度,国债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汇票、本票与支票的概念是什么汇票、本票、支票的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依据出票人身份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
    2023-07-20
    97人看过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
    (1)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范围和内容是由宪法规定的,任何人都不能不经过法定的程序随意地进行更改。对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地进行限制和剥夺;对于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的借口不去履行,否则都是违反宪法的规定的。(2)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公民至关重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这主要表现在一般法律中规定公民的一般权利与义务是在宪法规定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上产生的。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只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享有或承担的必不可少的最根本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是公民全部的权利与义务,公民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是通过一般法律规定的。(3)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主要反映了国家机关和公民这两个主体的基本关系。由于权利和义务总是彼此对应和共生的,权利的大小、范围与义务的大小、范围是完全相等的,有什么样的权利就对应着享有什么样的义务,有多少权利也
    2023-03-17
    293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提醒:务必了解这些要点
    债务免除的注意事项有:1、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具有免除意义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经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2、免除债务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并向第三人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代理人表示后,会产生债务消除的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不得撤回免除的意思。债务免除的效力(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
    2023-07-15
    276人看过
  • 网络传销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1、虚拟性更强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2、更具欺骗性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3、隐蔽性强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
    2023-04-16
    28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债务的直接后果是绝对消除债务。由于债务消除的结果,债务从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债务中消除。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除的,部分免除的,只应当部分免除。 免除... 更多>

    #债务免除
    相关咨询
    • 2022年债务免除具有哪些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5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还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债权人可以解除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那么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 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8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以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拒不还款,债权人还有权向法院起诉。但是我国法律还赋予了债权人一个权利,那就是债务免除权,债权人可以解除与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那么债务免除具有的特点有哪些,有哪些条件?
    • 债务免除的特点是怎样的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9
      债务免除的特点为:是无因行为,是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则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 债权免除的特点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9
      免除债务有以下特点: 1、免除是无缘无故的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免费行为。免债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了免除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口头、书面、明确、默认。
    • 免除债务的特点包括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6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