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被追索人依照规定清偿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2)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3)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4)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二、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时间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
书面通知,应当记明汇票的主要记载事项,并说明该汇票已被退票。
三、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条件
关于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临萍在《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2015年12月24日)》发言中指出,行使票据追索权需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要件是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拒绝付款”,不仅包括付款人明确表示“拒绝付款”的情形,还包括付款人客观上无力履行付款义务而无法付款的情形。票据追索权行使的形式要件是指持票人应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证明。所谓证明,可以是退票理由书、拒绝证明,也可以是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等。
现将与票据追索权行使条件有关的关联法条列示如下:
1.《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2.《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3.《票据法》第六十三条持票人因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取得拒绝证明的,可以依法取得其他有关证明。
4.《票据法》第六十四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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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又称票据权利人,是指持有票据,可依法向票据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即要求对方付款的人,包括拥有票据的收款人和从转让人手中取得票据的受让人。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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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哪些费用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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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是否可以行使追索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8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主张票据追索权: 1、票据持票人与票据的出票人或背书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票据关系。 2、持票人所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票据。 3、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内向付款人行使了付款提示权即请求权,并取得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4、持票人主张票据追索权的时间未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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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可以向什么人行使追索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 1、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2、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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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5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 1、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2、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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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1持票人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poster:old(1)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有追索权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是以跟单汇票为支付手段要求予以议付,议付银行对跟单汇票予以议付后,议付银行已成为跟单汇票的持票人。但议付银行不是付款人而仅是垫付款者。若持票的议付银行遭到付款银行或进口商拒付时,在这种情况下垫付款的银行有权向出票人或称受益人行使追索权,追回垫款。(2)议付银行若持有即期汇票,于有效期内付款银行或进口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