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0 10:01:13 145 人看过

1、养老保险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

2、保障水平高。无论是名义替代率还是实际替代率都高于企业;

3、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完全由财政负担。

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法规相配套,各地区根据自身的财政收入状况自行其是,致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不相衔接,而且事业单位彼此之间差距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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