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档案信息化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5:50:24 476 人看过

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一级复议制度、合议制度、书面审查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一级复议

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行政复议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最后救济手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两级审判的救济,这样就没有必要在行政系统内实行两极或多级复议制度,以免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迟迟不能解决,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

合议庭制度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中的除权判决、破产案件的受理情况等。在一审、二审中都可能用到。

萨尔茨堡法庭

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的特有制度,创始于英国。但中国的法律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仍为英美法系保留其法律传统外,其他地域并不适用。陪审团只对事实做出判断,而法律的适用由法官裁判。

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听证制度

行政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以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由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进行质辩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构成的一项法律制度。行政听证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申辩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一项核心制度。

委员会模式

根据实践需要,2008年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启动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截至到2011年11月,试点单位已经扩大到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5个单位。另外,还有7个省区市的13个单位虽然没有纳入试点范围,但也自行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

在试点工作中,形成了三种主要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模式:将分散于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到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的全部集中模式;对部分政府部门的受理、审理权限进行集中的部分集中模式;保持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不变,通过吸收外部人士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合议委员会模式杜。行政复议档案信息化的大致规定如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期限
    行政复议期限
    一、行政复议的时限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期限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
    2023-02-27
    26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一、概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二、如何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书面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到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采取口头方式申请。对以传真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需配合行政复议机构完成申请人的身份、复议事项的审核确认工作,必要时需根据行政复议机构要求到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办理。三、需要提供的资料1、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需提交《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并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被申请人的名称;(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4)申请
    2024-04-10
    28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标准化流程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三、行政复议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2023-02-18
    185人看过
  • 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前述规定,政府信息依据其来源被分为两类,即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和行政机关保存的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实践中,制作机关公开信息容易理解,但保存机关公开信息存在不同的认识。我们认为,以下几个问题需要予以澄清:1.制作机关公开是原则。首先,对于同一项政府信息,出于准确性和效率性两方面因素考虑,其公开机关原则上应是唯一确定的。一方面,制作信息的行政机关掌握最全面、最准确的政府信息,由其公开有利于申请人及时获得准确的政府信息。另一方面,多个行政机关都负有公开同一项政府信息的义务也会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其次,政府信息公开权限应当与保密审查权限相对应。由
    2023-02-22
    202人看过
  • 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规定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化政策并不是单一指地方政府需要在范围内公开自身的信息政策,而是指国家机关政府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公开信息,给予公民一定的知情权对相关部门进行监控,其中公安部门的信息公开就是非常重要的,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规定是什么呢?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规定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下列情形除外:(一)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二)申请人要求获取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被申请人未予提供但已履行告知义务的;(三)申请
    2023-05-02
    273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权与行政复议权有什么关系
    什么是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是指确立不同职能及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对于复议申清人而言,就是应向哪个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问题。行政复议管辖权与行政复议权有什么关系行政复议管辖权与行政复议权是互相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行政复议权是指国家赋予一定的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权力;行政管辖权则是指对某个具体的行政争议案件,在行政机关内部由哪一级、哪一个行政机关受理的问题。行政机关对行政争议有行政复议权是确定行政管辖权的前提。凡是不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复议权范围的事项,行政机关都无管辖权。行政管辖权是行政复议权的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权只能通过行政管辖权行使和体现。所以,凡是确定了某一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争议有行政管辖权,该行政机关就有权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予以受理,具体运用行政复议的职能。如果对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争议不予受
    2023-12-24
    175人看过
  • 信息公开复议受案范围是什么?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第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依照本条例申请复议:(一)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
    2023-06-03
    237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不服下级行政机关的决定而往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是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服行政机关决定的时候可以二选一。不过不服复议决定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法院,只能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一、对处罚不服的怎么做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
    2023-04-05
    63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流程怎么走的?
    (一)复议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三)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四)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一、行政复议的管辖机关有哪些?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2023-05-07
    17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程序简化规定
    行政复议程序
    一、行政复议程序简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机关处理案件只规定了普通程序,对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也要看到,对行政复议案件不论难易缓急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行政资源,也增加了当事人行政复议的负累。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探索建立简易程序。因此,在行政复议制度中设置简易程序,已经成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的现实课题。本文对简易程序的概念、设置的可行性做一些分析,并就完善我国行政复议简易程序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抛砖引玉。二、简易程序的概念民事诉讼最早采用现代的简易程序,刑事诉讼在审判程序中引入了简易程序,目前也有不少学者对行政诉讼制度提出构建简易程序的观点。关于简易程序,各国的立法不尽相同,理论上更是众说纷纭,即使是以程序引领实体自居的西方国家,也能找到诸多简易程序的痕迹。《布莱克法律辞典》对简易
    2023-06-02
    94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什么?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什么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
    2023-07-25
    293人看过
  • 强化行政复议公平性:行政复核的必要性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对个人或单位造成侵权行为时,个人或单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的一种行政行为,这种行为有利于行政机关的监督,维护行政主体可以依法行使职权,也可以保护个人和单位的权益,是一种行政监督行为。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范围是什么(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的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
    2023-07-15
    156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需要几天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的,经负责人批准并通知申请人,可以延长答复期间。否则法院会视申请人逾期答复并盘起违反了法律规定。一、最高院关于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哪些最高院关于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2.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3.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4.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5.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2023-04-12
    425人看过
  • 如何查询行政复议部门信息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向哪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以下部门申请具体如下: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
    2023-07-02
    6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档案归档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9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每个案件结案后的下一年起算,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性质、类型、特点,凡属行政复议机关需要长远利用的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具体行政复议档案归档标准如下: (1)永久保管:涉及房屋、土地、矿藏
    • 行政复议规范化和信息化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
      以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为契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和信息化,还有制度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全面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程序。
    • 档案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内容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交的,据以引起行政复议程序发生的法律文书。如果对于档案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还有不明白的,欢迎致电。
    • 档案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是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包括地区行署或者盟、区公所、街道办事处)作为被申请人;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根据这
    • 行政复议档案的顺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7
      依据法律规定,对于行政复议档案顺序的内容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永久保管:涉及房屋、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不动产权益的案件;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案件;反映一定的社会历史情况、有代表性的案件;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案件。 (2)长期保管: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申请人超过10人的案件;其他需要长期保管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