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权实现方式能否直接获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3 17:30:08 450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的直接方式并不可行,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时,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如果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受偿,但是不得直接获得质押物。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的直接方式并不可行。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受偿,但是不得直接获得质押物。

债 务 人 未 受 清 偿 时 , 质 权 人 可 以 采 取 哪 些 措 施 ?

根据《民法典》第439条规定,债务人未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留置权:质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以保障自己的债权。

2. 变价权:质权人可以依法将债务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进行变卖,以优先受偿。

3. 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在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 追索权:质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追索债务人的债务。

5. 诉讼权:质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支持。

在债务人未受清偿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通过留置权、变价权、优先受偿权、追索权和诉讼权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债权权益。同时,质权人应当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自身权益。

结语:根据《民法典》第439条规定,债务人未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通过留置权、变价权、优先受偿权、追索权和诉讼权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债权权益。同时,质权人应当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自身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质押权人实现质权的方式
    一、质押权人实现质权的方式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但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债权转让质权自动转让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质权是属于债权的从权利,债权转让时质权一般是同时转让的。但当事人有约定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
    2023-05-06
    368人看过
  • 质押权实现的几种方式
    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1、折价;2、变卖;3、拍卖。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权的实现有什么条件实现质权需要的条件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4、对于债务未
    2023-07-10
    62人看过
  • 实现质押权的主要方式
    一、质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质权实现的方式即对质物处分的方法。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二、权利质押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权利质押的实现程序:(一)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另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二)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
    2023-06-08
    493人看过
  • 质押股权能否直接变更为质权人
    股权质押后不得进行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对质押的股权进行转让。一、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
    2023-02-20
    252人看过
  • 银行能否直接做股权质押
    股东借款向银行质押股权的,银行可以直接和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签订质押合同后,可以办理质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
    2023-02-26
    155人看过
  • 银行能否直接做股权质押
    股东借款向银行质押股权的,银行可以直接和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签订质押合同后,可以办理质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银行股权质押比例限制是什么银行股权质押比例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经营情况、每股净资产值及行业性质等因素,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出质人协
    2023-08-17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能不能以直接获得的方式实现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8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不可行。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受偿,但是不得直接获得质押物。
    • 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指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质权人实现质权,是指质权人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处分占有的质物优先受偿的行为。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未受清偿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折价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其债务时,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按照质物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把质物的所有权由出质人转移给质权人,从而实现质权的一种方式。折价必须由出质人与质权人
    • 债务到期后,质权能否实现直接获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1
      债务到期后,实现直接获得质押权的方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量折扣,也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出售质量。 质量折扣或拍卖、变卖后,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动产质权可以通过依法拍卖或出售优先受偿,但不得直接获得质押。
    •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是可行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6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不可行。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受偿,但是不得直接获得质押物。
    •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可以以直接获得的方式实现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3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不可行。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受偿,但是不得直接获得质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