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超过多少要追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8:13:46 262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超过多少要追责?

追责和国家赔偿数额没有关系,工作人员有重大过失或者工作人员故意实施相关侵权行为的就可以依法追责。

国家赔偿法

第十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赔偿请求权人主体适格。

2、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根据。

3、国家机关的行为已经被确认为违法。

4、已完成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5、在规定的期限内请求。

三、国家赔偿的流程有哪些?

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3、当事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四、申请国家赔偿需准备哪些材料?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3、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代理人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当提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函,以及经核对无异的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当提供身份关系证明,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供代理人系申请人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函,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

5、涉外案件还需要提交的材料参照民事诉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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