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对女员工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34:11 213 人看过

由于女职工社会地位、社会角色和生理特点的特殊性,法律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作了专门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劳动法》等法律对“三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给予了强制保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劳动合同应当续订。但是,对于被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第三阶段”女职工的最大限度保护,法律法规都没有具体规定,除第三期女职工被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她们只能向女职工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按照这种补偿标准,劳动合同解除后,弱势群体“三期”女职工独立承担生育责任是不公平的。因第三阶段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女职工长期不能正常工作,家庭应承担更多的医疗卫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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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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