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女职工社会地位、社会角色和生理特点的特殊性,法律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作了专门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劳动法》等法律对“三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给予了强制保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劳动合同应当续订。但是,对于被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第三阶段”女职工的最大限度保护,法律法规都没有具体规定,除第三期女职工被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她们只能向女职工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按照这种补偿标准,劳动合同解除后,弱势群体“三期”女职工独立承担生育责任是不公平的。因第三阶段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女职工长期不能正常工作,家庭应承担更多的医疗卫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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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女工能减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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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阶段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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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三阶段”的女工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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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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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安置阶段有什么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4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集体和个人的原有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各地征拆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地方征拆办要对拆迁户宅基地安置点严格把关并告知项目征拆办,避免乱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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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的决定阶段。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房屋拆迁的决定阶段是由申请和许可构成。其中立项许可、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方案和资金到位缺一不可。在这些许可中,真正可以决定整个拆迁能否进行的是前三项许可,即立项、规划和用地许可。第二阶段: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商阶段。这个阶段会有人和我们协商安置补偿事宜,这是拆迁双方互相试探和摸底的阶段,只要我们有坚强的法律盾牌,就不要有任何的胆怯。这个阶段我们可以对房屋评估价、房屋测量的面积等提出质疑,要求重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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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权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侦查阶段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1办案部门在受理律师提交的相关委托手续时,律师提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可以向辩护律师通报以下情(一)涉嫌的、案件性质;(二)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三)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羁押时限;(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对于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还应告知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办案机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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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阶段有什么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1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33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2] 1.责令限期履行。行政复议履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履行。 2.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如果还有异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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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阶段有哪三个阶段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9-29合同履行阶段也即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的过程,涉及到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内容,合同风险也贯穿整个建设过程。因此在合同实施中,应根据工程具体特点,制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交底工作,让项目管理人员清晰明确各项合同条款,严格履行,根据工程实际分析地质条件、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加强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工作,正确有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