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公司维权方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0:42:34 53 人看过

如果房屋被拆除,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使用这种维权方式。一是开庭,制定补偿配置方案公开发表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开庭,提出维权意见。二是评价报告书的审查和鉴定,收到评价报告书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价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0天内向房地产评价机构申请审查,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审查结果之日起10天内向评价专家委员会申请审查。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如果您认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您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四是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五是访问,如果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无法解决问题,也可以访问访问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农村里的一户多宅,遇到强拆,如何维权?

1、强拆之前

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当事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维权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取证,但是像项链、手镯这种体积小、价值大的物品就很难证明其存在。而当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应证据,主张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房屋真的被强拆,那就会成为一堆废墟,屋内屋外环境、室内装修、布置等都无法还原,那后期如果申请赔偿,我们就无法举证。

因此,如果房屋可能遭遇强拆,被拆迁人最好能提前对屋内屋外环境进行录像,作为证据保存好。

此外,为了方便后期维权,被拆迁人最好也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这样万一真的发生强拆,后期在维权时能作为申请赔偿的依据。

2、强拆之时

如果拆迁队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交给警察处理,并保留好报警的电话记录。虽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强拆,但是否报警、警方是否作为对我们后期维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警方的出警记录是认定强拆主体、时间的重要依据。即使警察不出警,我们后期也能起诉其不作为。因此强拆来临时,报警是十分必要的,当事人千万不可忽视!

此外,如果拆迁队到达现场后实施强拆,在保证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对强拆现场的情况进行记录。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留证据,方便后期维权。

3、强拆之后

强拆之后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确属非法强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具体而言,申请国家赔偿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如下:

4、首先是提出赔偿申请。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当事人申请赔偿的,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在提交赔偿申请之后,针对赔偿机关作出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

(1)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子是可以进行拆迁的,但是拆迁者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而且如果遇到拆迁者强拆的话,那么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种行为被拆迁者是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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