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同住人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4:31:43 272 人看过

一、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如何认定

房屋拆迁的利益应当由房屋的承租人和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同住人)共有。实践中发生较多的情况是各方当事人对是否具备同住人资格产生争议,房屋拆迁时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中对“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定义为,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

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还必须符合上述“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同住人。上述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的三种例外情形分别是: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

3、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即使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但房屋拆迁时当事人还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则不能认定具有同住人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况除外:(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酌情多分;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二)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一、拆迁收益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补偿款中又只按面积算,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那么拆迁收益归取得公房承租权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二、离婚了拆迁赔偿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离婚纠纷中多了一项新的争议:离婚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在现实生活中,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是很多朋友遇到的问题,本文旨在为离婚拆迁补偿
    2023-06-28
    359人看过
  •  拆迁旧房如何认定?
    在拆迁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被拆迁人进行调查。被拆迁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为房屋的登记通常是以所有权人的名字进行的。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拆迁人应当予以配合。在进行拆迁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被拆迁人进行调查。被拆迁人通常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为房屋的登记通常是以所有权人的名字来进行的。因此,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被拆迁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房 屋 征 收 部 门 的 调 查 任 务 是 什 么 ?根据《房屋征收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需要履行一系列调查任务。首先,需要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以确定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房屋情况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等。其次,需要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作为征
    2023-09-07
    83人看过
  • 拆迁时如何安置公租房人员
    拆迁公租房,对承租人的安置方式有: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第一和第三种方式。现就第三种即货币补偿方式加以分析。一、北京公租房政策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提出综合房屋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同时,有序推进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腾退。1、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意见所称直管公房是指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意见提出,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直管公房承租人认定与变更、租赁合同履约管理、租金收缴、纠纷调处等管理工作,对危险房屋及时加固、修缮和改造。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承租
    2023-03-05
    296人看过
  • 公房拆迁中承租人和同住人的补偿款和安置房如何分配?
    有关公有住房的补偿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承租人通常是能够享有拆迁补偿的,但作为同住人,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地方根据户籍、实际居住等情况给予一定补偿,有些的地方则不对同住人提供补偿,不同的地方有不同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的收偿方为被拆迁人,既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存在公租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就是公租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权的对价。所以说,公租房拆迁补偿的归属要以实际情况出发,可能并不会获得拆迁补偿,但出租人要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买卖对价,实际来说就是赔偿。具体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商议。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
    2023-07-03
    145人看过
  • 公房拆迁中,录租人及同住人有权分得拆迁款(原创)
    公房拆迁,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是房屋的录租人以及同住人。以上海市为例,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例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房屋、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是用单位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对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以就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适当多分。承租人或者同住人允许他人未成年子女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一般认定为属于帮助性质,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
    2023-04-22
    86人看过
  • 承租人拆迁补偿合同如何定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2、提前搬迁奖。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搬迁奖励费。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搬迁奖励费的支付按搬迁费的支付原则办理。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
    2023-03-27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同住人拆迁公租房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0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标准是具有本市的常住户口,如果没有户口,从发放了拆迁许可证以后,当事人因为结婚在被拆迁的公租房内居住的时间已经满5年了的话也属于同住人,还有就是因为读大学,户籍虽然迁出了本市,但是在其他地方没有福利性住房的。
    • 公有住房拆迁时如何确定共同居住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2
      以下人员可以认定为公有住房拆迁中的共同居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迂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
    • 公租房的廉租住房拆迁的如何分割?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谁可以分割公租房的拆迁补偿, (一)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
    • 承租公房和常住人同住应该如何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予以补偿或安置。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公房拆迁怎么判定定为同住人承租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1
      1、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予以补偿或安置。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