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证据的取证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5:51:17 194 人看过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相关性和及时性。2、证据类型。工程索赔审查的证据包括:(1)施工现场(场地)会议记录及相关工程交易信件;(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3)施工备忘录(日记),施工中影响工期和索赔的事项,应及时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建筑师报告。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5)工程照片需要专人管理:照片应标明拍摄日期,最好购买带日期的相机。根据工程进度整理照片;(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7)整理保存工人和员工的工资、薪金单据、材料和材料采购单据,按年、月、日排序。特别注意:如果条件允许,上述证据需要及时要求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证据

(1)招标文件。它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

(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进行了分析,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在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前合同双方对于中标价格、施工计划合同条件等问题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作了修改或解释,则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标相关文章
  • 医疗索赔硬证据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医疗索赔硬证据有哪些医疗索赔硬证据如下: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3.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等。(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4.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二、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多久医疗事故赔偿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才提出的,将丧失其胜诉权,其诉讼请求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
    2023-05-25
    500人看过
  • 索赔有哪些证据需要找
    因施工受损,索赔时需要收集的证据一般应有:1、存在正当索赔理由的证据,也就是侵权或者违约的证据;2、损失的证据,也就是因此遭受了多少的损失证据;3、证明当事人合法身份的证据;4、其他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证据。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有哪些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的证据;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如果没有做伤残鉴定的,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申请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案,由交通警察对肇事者及肇事车辆依法进行处理,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保存好自己受损失的相关证据,如果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注意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2023-07-29
    305人看过
  • 车祸可以索赔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当事人若遭遇车祸,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财产损害赔偿以及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坐出租车出车祸乘客应该如何赔偿对于坐出租车出车祸,乘客受伤的情形,是需要由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是需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各地的赔偿标准以及收费凭证上的价款不同,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对于有保险的情形,由保险公司先进行在其保险责任限度内的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由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赔偿。二、民法典如何认定人身损害行为的赔偿范围根据《民法
    2023-03-31
    23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范围有哪些
    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具体有:1、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二、怎么样才能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确定1、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2023-03-31
    2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质证的范围依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的范围依据主要是由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者组成,只要证据符合三者,那么该证据就可以成立。首先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形成的过程中是客观真实的,出具的证据不是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它的内容又可以客观反映需要证实的事实的。有些时候,一份证据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伪造的,但是证据的内容不足以证实需要反映的事实,使得证据不具有真实性,所以真实性其实包括了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如果两种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是,那么在形式上的真实就必须要服从实质上的真实,质证时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如果缺少其中之一,那么该证据就不具有真实性。该证据的证据符合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一般有七种法定形式,只要不符合这七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该证据需要符合形式上的要件。如果一份单位签署的合同就必须加盖单位的印章,一份单位出具的证明就必须具有单位印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证人也需要自身有作证的能力和证人资格。证据的来源一定要符
    2023-06-23
    8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常见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等。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这里注意,商讨性的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为变更指令或合同变更文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对业主和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传真件、电子邮件等和对工程问题的处理意见要及时索取书面证据。来信的信封也要封存,信封上的邮戳记载着发信和收信的准确日期,起证明作用。3.各种会议纪要。在标前会议和决标前的澄清会议上,业主对承包商问题的书面答复,或双方签署的会谈纪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各承包商定期会商,研究实际情况,作出决议或决定。它们可作为合同的补充。但会谈纪要须经各方
    2023-06-12
    378人看过
  •  索赔工程证据包括哪些方面?
    本文提供了工程索赔证据的相关内容,包括工地会议记录、施工进度表、备忘录、建筑师和工程师指示、工程照片、气象报告等。这些证据可用于证明工程延误、费用增加等索赔。以下内容为工程索赔证据:(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相关的事项时,需及时做好记录;(4)记录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5)工程照片需由专人管理:照片应标明拍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等。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工程延误?工程延误是指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之间的时间差异。为了证明工程延误,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 延误通知:承包商
    2023-11-18
    413人看过
  • 哪些证据能用于索赔误工费
    通常来说,索赔误工费要收集以下证明材料:1、收入证明或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有单位开具有公章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可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开具。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均无法提供的,受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误工时间证据。(1)病历或医院小结等。病历及医院小结上一般会载明就医时间,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等信息。(2)误工证明。有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让单位出具误工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如果对方不认可或存在争议的,可提请进行误工期司法鉴定,来确认误工期限。第三点需要注意,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最好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委托人民法院挑选鉴定机构鉴定。因单方委托
    2023-06-27
    178人看过
  • 保险索赔无依据或索赔证据不足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索赔无依据或索赔证据不足,因索赔证据不足而导致保险公司拒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出险后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金申请人又无法提供被保险人出险原因的足够证据。2、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被保险人出险原因证明缺乏法律依据。3、保险金申请人拒绝对被保险人出险原因进行鉴定。保险索赔的期限要求一、保险保险(Insrance),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
    2023-07-24
    57人看过
  • 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证据规定》第十七条作出了“列举加概括”式规定,对客观原因作出了列举性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和范围:(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二、取证的方法从总体上讲调查取证没有什么捷径,只是在调查取证的具体活动中有一些技巧。只有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围绕以上八个方面收集证据,才是调查取证的正途。但在调查取证中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
    2024-02-02
    430人看过
  • 中止劳动合同证据有哪些范围
    一、中止劳动合同证据有哪些范围1.用人单位中止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都是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2.劳动者中止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仍然有继续履行的条件,造成劳动合同中止。例如,劳动者应征服兵役、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拘押、失踪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等,都是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协议借用、停薪留职等,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二、从时间来看,劳动合同中止的规定,一般有以下几个: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1条的规定,入伍前原是用人单
    2023-04-29
    469人看过
  • 合同纠纷诉讼证据范围有哪些
    合同纠纷诉讼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合同主体资格的证据,身份证、营业执照等;2、合同关系建立的证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补充合同原件等;3、合同履行的证据,交货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验收货物等相关原始凭证、收货条等证据材料。付款等原始凭证、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4、根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证据材料。5.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一、怎么起诉拼多多 互联网法院通过互联网平台起诉拼多多,当事人应当将在线电子数据上传、导入诉讼平台,或者将线下证据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进行电子化处理后,上传至诉讼平台进行举证。也可以运用已经导入诉讼平台的电子数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通过技术手段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诉讼材料,以及书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后提交的,经互联网法院审核通过后,视为
    2023-03-06
    295人看过
  • 施工合同纠纷如何索赔取证
    如何索赔和取证是建筑承包商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我们与大家分享我们的经验和成就:1。可以向另一方索赔的项目。业主延迟交付合格的建筑工地。业主延迟交付图纸。业主或工程师延迟批准图纸、施工方案和计划,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材料或设备,业主延误关键线路工序的验收时间,导致承包商延误下道工序施工,业主或工程师延误发出指令,或发出的指令扰乱承包人的施工作业计划、业主提供的设计资料或工程资料错误、业主暂停施工造成的延误、业主变更设计或要求修改图纸,导致工程量增加12、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超过原合同的13、业主要求增加工程的14、因工期延长、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叛乱、革命、核污染等特殊风险造成的业主的其他变更令延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延误等,战争、叛乱、革命、核污染等特殊风险造成的延误等,17、不利施工条件或外部障碍造成的延误等,2、根据上述项目收集的证据资料>1、各类工程合同文件2、
    2023-05-07
    126人看过
  •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范围有哪些
    构成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要素:1、主体要件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2、客体要件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3、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4、客观要件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的行为。中国对辩护人毁灭证据罪判刑标准本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有两个量刑档次,情节越严重,量刑也会越重。《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2023-07-26
    442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标
    词条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中标
    相关咨询
    • 证据属于新证据的范围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9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 关于建设工程自行索赔的证据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7
      建筑工程索赔证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付款、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 实物证据有哪些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4
      实物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这些,这些都属于实物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借贷纠纷的证据和证据范围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2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一般需要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出借人已经提供了借款的证据,证明借款人没有还款的证据等,对于公民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
    • 施工合同中属于责任索赔的证据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1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等。 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这里注意,商讨性的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为变更指令或合同变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