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0:06:29 152 人看过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川劳社办[2000]99号

上半年,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经过艰苦努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全覆盖”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劳动保障部、省政府有关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要求,力争在今年内实现全覆盖,现将2000年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指导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努力实现全覆盖。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是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一定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0]83号)文的要求,必须将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和事业单位依法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本《通知》下达的参保指导计划,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应参保数,分解下达,狠抓落实,实现今年全覆盖的目标。

各地要进一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紧紧抓住当前贯彻省委川委发[2000]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0]83号文件的有利时机,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扩面参保工作开展。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把实现本覆盖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艰苦努力,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实现全覆盖。

二、广泛开展劳动执法监察促进参保扩面。

各地要从三季度开始,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为重点,普遍开展劳动执法监察活动。要充分运用劳动执法监察武器,发挥劳动执法监察的积极作用,促进参保扩面工作。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劳动保障系统的精兵强将,组成强有力的执法监察小组,深入未参保单位开展工作,尽快把他们纳入社会保险。同时,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会和新闻单位紧密协同合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造成参保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工商年检的有利条件,促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各级社会经办机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克服畏难情绪,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参保扩面进展。要按照社会保险统计制度和省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参保扩面工作的统计上报,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扩面工作需掌握的几个问题。

(一)金融、邮电、电力、铁路、石油、煤炭、民航、有色等原行业统筹单位中除由省社保局管理以外的各类招聘人员、代办员等,均应按劳动厅川劳险[2000]41号文规定参加省级或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集体、股份制、联营、合资等企业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的社会保险。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对于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连续停产二年以上、无力缴费的集体企业不再纳入养老、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其退休(职)人员直接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在着力抓好申报登记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商尽快落实缴费资金。

(四)做好改制、破产企业职工的续保工作。

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改制后必须依法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对改制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分流人员,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好他们的继续参保工作,巩固参保缴费队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破产企业的未安置职工可以采取将部分安置费用于养老保险缴费的办法继续参保。改制、破产企业的分流、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社保经办机构应主动、及时做好他们的继续参保工作。

附:二○○○年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指导计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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