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地方体现了转让和出让的区别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由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具备了物权所包含的基本权利,即占有的权利,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权利,收益的权利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利,所以它是除土地所有权之外的较为完整的物权。
二、土地转让归什么部门管理
土地转让归政府辖区内所有土地要供地都是国土部门管理,也是国土部门的职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私行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违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违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能够并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三、法律规定土地转让交什么税
土地转让要交的税如下: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的税率:纳税人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2%。
2.土地增值税。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土地增值税。
3.所得税。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转让金额0.5‰缴纳。
5.契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出售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按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3%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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