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1、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
2、原出租人同意;
3、第一份出租合同至此次转租合同均有备案。
二、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受理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3、转租合同;
4、原出租人同意转租书面材料;
5、房屋划分若干部位出租的,提供标注出租部位的房屋平面图;
6、上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7、出租抵押的房屋,租赁合同超过5年以上(含5年)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材料;
8、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委托书;单位授权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
三、厦门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2010年7月28日修订市政府令第139号)
第六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但直接向租赁主管部门租用的直管公房和单位分配给职工本人居住的住宅用房除外。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在15日内到租赁主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本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房屋转租应当签订转租合同,并按本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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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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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9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规定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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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11.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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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原件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1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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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具有哪些特点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具有以下特点: 1、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任何影响。不同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因为,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需由出租人将出租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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