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不可以作为股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0:14:41 293 人看过

不可以作为股东的人如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等等。

一、在职人员是否可以任职为公司法人

在职工作者可以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列情况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等等。

二、不能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是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

三、80岁可以注册公司么

可以。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注册公司的年龄,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该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公司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合作社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农村合作社,公司要想成不农村合作社成员,需要是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第二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如何成立有限公司成立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
    2023-04-17
    214人看过
  • 年龄80岁还可以作为股东吗?
    一、年龄80岁还可以作为股东吗?正常来说如果没有对于股东的年龄做特殊约定的话,70岁也是可以当股东的。这个公司法是没有特殊规定或者是限制的。但是股东需要是能够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自然人,也就是不能患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疾病。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不能作为股东。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资格取得(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
    2023-06-02
    417人看过
  • 作为股东非法人怎样变更股东
    可以转让股权,然后单位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最后单位拿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去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
    2023-04-15
    171人看过
  • 股东为他人提供担保,以股权作为担保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时,出借人是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担保的方式有很多,如保证人保证、抵押担保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股权为个人债务担保,以股权出质担保的,要签订质押合同。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
    2023-08-08
    381人看过
  • 作为股东或隐名股东的要件是什么?
    一、作为股东或隐名股东的要件是什么?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
    2023-06-02
    24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董事可以作为原告吗
    如果该执行董事是公司股东的话,在符合条件下,是可以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的。监事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有哪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有: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首先书面要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害公司利益的,上述股东应当书面要求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请求: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原告只享有名义上的诉讼权,胜诉后的利益归公司所有,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因为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二、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有哪些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如下:1、股东大会的决
    2023-02-18
    335人看过
  • 现任股东是否可以作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现任股东。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公司怠于起诉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诉讼利益归于公司。该类诉讼中,股东只是代为行使公司的诉权,因此提起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的原告必须具备公司的股东身份,以证明其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股东是否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案情简介:是否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乙担任公司总
    2023-07-07
    388人看过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吗
    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下列单位或自然人可以作为股东组建有限责任公司:1、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公司股东。2、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例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各类企业法人均可成为。一、公司章程转让重大资产和担保公司章程对所有的股东具有约束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转、受让重大资产、担保的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其他规定。一、公司股份转让怎么办理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2023-03-23
    378人看过
  • 是否可以申请增加股东作为遗嘱执行人?
    1、申请增加股东作为执行人可以吗?是的,撤回出资是股东在公司验资登记后秘密撤回出资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出资额。资本的提取包括注册资本的提取和股东出资的提取。撤回注册资本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害公司利益,还可能侵害公司债权人等公司外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是严格禁止的,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本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不支付财物、不转移财产权的情况下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提起公诉:(1)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交付财物或者不转让财产权利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占应缴出资额60%以上,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占应缴出资额30%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取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占
    2023-05-07
    62人看过
  • 羁押中人员可以为股东吗?
    一、羁押中人员可以为股东吗?1、羁押中人员可以为股东,因为羁押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但是此时会因被羁押而无法正常行使股东知情权,只能通过他人来行使。2、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二、侦查阶段羁押期限1、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
    2023-06-02
    228人看过
  • 股东借款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吗?
    可以的。项目资本金资本金是指非负债性资金,可以是股东借款,也可以是企业借款。项目资金,不是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受来源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股东借款给公司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公司向股东借款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
    2023-06-27
    165人看过
  • 哪些不能作为股东出资?
    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不能作为股东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公司法规定出资范围有哪些?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能够作价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其中不包括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二、股东可以以土地属性出资吗不能,需要评估作价出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
    2023-06-26
    435人看过
  • 个体户可以作为股东投资公司吗
    可以,但是是此个体户的经营者而已,不能以此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一、营业执照注销后继续经营网点是违法吗营业执照注销后继续经营网点是违法的。营业执照注销后继续经营网点会导致以下后果:1、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后仍继续经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2、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个体与公司的区别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区别主要是:1、个体工商户不能转让,但公司股权可以转让。个体工商户如果要变更经营者,必须将原
    2023-02-28
    466人看过
  • 隐名股东作为债权人怎么办
    隐名股东作为债务人隐名股东债权人的解决方式: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实现债权。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一、替人代持股份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规定,在实际出资人不能全额履行出资义务时,代持人将承担履行义务。因此,在代持人与实际出资人签订代持协议时,为保障代持人的利益,可以要求实际出资人在履行完全部出资义务之前提供相应担保。代持人在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时存在的风险在代持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时,如行使不当可能给实际出资人带来损失,实际出资人可以根据代持协议要求代持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代持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要求实
    2023-03-23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法人股东可以作为监事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7
      法律分析 在我国企业法人中的监事可以是股东。监事会中包含了股东代表,因此监事可以由股东担任。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为监事负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职责。
    • 股东可以用外债作为出资人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股东可以用债权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的除外。
    • 银行高管作为公司股东是否可以作为股东?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不同银行有不同的限制性规定。 目前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禁止银行工作人员投资其他企业,但各商业银行对其员工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性规定。目前银监会正在征求意见制定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坚持以客户和所在银行(公司)利益为重。当发生利益冲突时,应申请回避,或向管理层、利益相关人充分披露利益冲突信息,以保障业务处理的公平合理。从业人员如果与客户有亲属关系,批准贷款
    • 股东可以作为财务负责人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4
      股东可以做财务负责人。只要股东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有相应的工作年限,可以做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 股东可以作为秘书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9
      只属于高级管理员,董事长是由股东选用出来的,董事会秘书是只是董事长自己选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