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除权行使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32:13 327 人看过

一、涤除权行使条件

(一)涤除应当在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之前进行,在抵押物已经因抵押权的实行而拍卖后,则不能涤除。日本民法规定抵押权人在实行抵押权时应当通知涤除权人,涤除权人在得到其通知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进行涤除,但在收到该通知后的1个月内不予表示的则视为放弃涤除。

(二)涤除权人的范围。涤除权人主要是指抵押物的第三取得人,不能包括主债务人、保证人以及其继承人。

(三)须由抵押物第三取得人提出涤除代价。涤除通过涤除代价的交付或提存而使抵押权消灭。日本民法规定的涤除代价由抵押物第三取得人根据自己的估价而定;法国民法规定,涤除金额必须是取得该抵押物的全部代价;瑞士民法规定,有偿取得时涤除金额为取得价格,无偿取得时为抵押物所附之债务。

(四)增价拍卖,在抵押权人不接受抵押物第三取得人的涤除价格时,抵押权人必须申请增价拍卖。法、日民法规定拍卖金额须为涤除金额的110%;而瑞士民法规定不必增价拍卖,以涤除金额为拍卖金额,适用普通程序即可。

(五)抵押权人高价承受抵押物或其他不利后果。法、日民法中规定,在增价拍卖时,若没有买受人,抵押权人则必须以拍卖价额买下拍卖物。瑞士民法则规定,在抵押物以高于涤除金额的价格出卖时,由通过拍卖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支付拍卖费用,反之拍卖费用则由抵押权人负担,抵押权人不必高价承受抵押物。

二、涤除权的特点

(一)涤除权主要是为了使第三人符合一定条件下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实现鼓励交易的目的而设。由于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其存在的价值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抵押物只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观时设定,抵押权人关心的是债权的实现和债权不能实现时抵押物变卖的价值,因此,如果第三人愿意行使涤除权而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这对于抵押权人的利益并无损害,相反,这能够实现抵押权人的目的,所以有必要设置涤除权制度。

(二)通常涤除权行使的主体只能是受让人,且必须在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之前行使。

三、涤除权与代为清偿的区别

首先,涤除权只能由抵押物的受让人享有并行使,但代为清偿可以由任何第三人实施。其次,涤除权只是对抵押权产生影响,代为清偿虽然会间接地导致抵押权消灭的效果,但并非直接以抵押权消灭为目的。最后,涤除权一旦行使,抵押权人必须接受;而第三人代为清偿的,债权人有权予以柜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查封后设定抵押权如何涤除
    买受人对抵押的风险应当是明知的,在案涉房产被设定抵押后至查封前,其理应及时行使权利。一、有抵押的房子可以过户吗?民法典没有明确有抵押权的房子是否可以过户,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这就是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的前提条件是要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反过来讲,如果一处设定了抵押的房产,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在法律上应归无效。同时购买了这种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对购买人来说也存在法律风险,一旦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购买人的风险就显现出来。二、抵押财产是否可以转让可以。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
    2023-03-24
    415人看过
  • 租赁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024-05-13
    252人看过
  • 涤除抵押权具体指的是什么
    涤除权系指当主债务到期未发生履行情况且特定抵押物连续送给受让人后,若债务无法得到履行,受让人为保障自身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权益不因债权人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公开拍卖而受到缩减或丧失,便可使用此项权利代替债权人为其清偿债务并借以使抵押权归于消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
    2024-08-20
    225人看过
  • 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有什么法定条件
    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发生了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等条件。一、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吗?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3-03-07
    368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注意事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解除权的注意事项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2、要在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3、无论通知采取何种方式,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足以证明你向对方发出了通知;(2)足以证明发出通知的时间;(3)表明发出通知的主要内容。二、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除斥期间吗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是除斥期间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形
    2023-05-06
    115人看过
  • 啥条件下可以行使“约定解除合同权”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守约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1)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2)是否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应否解除。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不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守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反之,则依法予以支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
    2024-04-25
    272人看过
  • 出租人的任意解除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一、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
    2023-03-08
    357人看过
  • 2023行使破产别除权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行使别除权具体条件有哪些债权人行使别除权应当符合的条件:(1)别除权产生于破产宣告之前,即在破产宣告之前,债权债务关系就已合法形成,并已设定抵押权或担保权。(2)别除权的客体限于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即只能是从属于债务人所有,已设置担保权或抵押权的担保物或抵押物。(3)债权人行使别除权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至清算组制定破产分配方案之前,以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别除权的产生是由于在破产宣告前,别除权人在破产债务人的财产上已设定担保物权,所以别除权就只能别除权以担保物权为基础权利对被特定的财产行使。担保物权属于物的担保责任,责任仅限于该担保物,在该物消灭时担保责任亦随之消灭,担保物权也就丧失。除了担保财产之外,担保债权人对于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其他财产如企业成员的财产,自由财产等都不能行使别除权。根据别除权标的物具有特定性的原理,当别除权标的物不足清偿被担保的全部债务时,别除权人不得就未予清
    2023-04-19
    406人看过
  • 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条件有哪些
    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没有条件限制,可以随时解除委托。1、委托人撤销委托或受托人辞去委托时,都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2、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自己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933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024-04-17
    452人看过
  • 通过代位权的行使举例代位权行使条件
    债权人要想通过代位权实现自己的债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5.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6.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5-05
    181人看过
  •  行使条件:各级撤销权的限制条件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及不合理的价格交易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及不合理的价格交易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行为撤销权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2.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2023-10-10
    54人看过
  • 行使抗辩权条件的限制
    《民法典》同时对法定抗辩权规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这是对抗辩权行使的法定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没有到了履行期,也就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未为对待履行义务。只有在对方未同时履行义务时,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这种拒绝是相互的,自己可以拒绝向对方履行,对方也可以拒绝向自己履行,最终的平衡通过同时履行而实现,或者以都不履行而告终。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我国《民法典》第527条已有明确规定。这是依据诚信原
    2023-03-14
    269人看过
  • 行使抵押权有什么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目前,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3、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抵押权。一、行使抵押权时应注意什么1、首先注意担保物权的保存时间。在我国,债
    2023-06-23
    406人看过
  • 汇票的追索权行使条件
    在已发生汇票到期时被拒绝付款,或者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等情况时,并不能确定地发生追索权。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1.根据我国票据法第62条的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而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出具的拒绝证明,是对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一事最直接、最便利的证明方式。为使持票人能够确实获得拒绝证明,票据法特别将出具拒绝证明规定为承兑人或付款人的一项义务,违反该义务时,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2.我国票据法第63条规定,因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者其他原因,持票人不能取得拒绝证明的,其他有关的证明也可以作为拒绝证明。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这种证明主要包括:(1)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2)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2023-06-06
    7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何为涤除抵押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8
      涤除抵押权是指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的受让人为保有抵押物的所有权,防止抵押物的所有权因债权人对抵押物的拍卖而丧失,代债务人清偿债务进而消灭抵押权的行为。
    • 债权债务中的什么叫涤除权?涤除权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3
      债权债务中的什么叫涤除权?涤除权,是指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的受让人为了保有抵押物的所有权,防止抵押物的所有权因债权人对抵押物的拍卖而丧失,代债务人清偿债务进而消灭抵押权的行为。在抵押物转让制度上,我国法律的规定经历了从绝对无效到有效的这样一个演变过程。那么,关于这个涤除权的背后到底有什么神秘之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请看下文
    • 涤除抵押权是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
      涤除权,是指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的受让人为了保有抵押物的所有权,防止抵押物的所有权因债权人对抵押物的拍卖而丧失,代债务人清偿债务进而消灭抵押权的行为。
    •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行使解除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是:《保险法》1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依此,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要件包括三个方面: 1、投保人在主观上要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这里排除投保人的一般性过失,是因为投保人不是专业的保险业者,对保险专业知识的了解不如保险人,不能要求他们象保险人那样尽善良保管人的注
    • 租赁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5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