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0:33:07 361 人看过

一、关于鉴定。

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具备专门知识并受指派或聘请来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人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就是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但鉴定结论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进行鉴定的专门性问题非常广泛,常见的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笔迹鉴定、痕迹鉴定、会计鉴定、价格鉴定、食品药品鉴定、淫秽物品鉴定、毒品鉴定和其他各种刑事技术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120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刑诉法”第15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这些都是对刑事诉讼中“鉴定”的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院解释”)第57条规定“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检察规则”)第199条至第203条对鉴定、鉴定的启动、鉴定人的条件、鉴定注意事项以及鉴定人的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规定”)第233条至239条规定了鉴定、鉴定的范围、鉴定机构人员、鉴定的批准程序及对鉴定过程的具体要求。这些都是对“刑诉法”中关于“鉴定”的规定的具体细化和补充,可操作性更强。

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检察、法院都有依照职权或者应当事人等申请而决定进行鉴定的权利。

二、关于鉴定人。

按照鉴定规则,鉴定人只能由自然人担任,不能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担任。即鉴定人是具备专门知识并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来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自然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当有所区别,二者在业务上具有从属关系,鉴定部门能够为鉴定人完成鉴定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设备和场所,保证鉴定在程序上的合法性。对于某一具体案件的鉴定应由几名鉴定人进行,“刑诉法”、“法院解释”、“检察规则”均未作具体规定,而“公安规定”第238条规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结论,由二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笔者认为:鉴定人应当对鉴定结论负责,无论是一人、二人或多人,均是如此。一般的案件一名鉴定人完全可以独立完成,但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应当二人以上完成甚或邀请专家联合鉴定。事实上,公安机关的二人“签名或盖章”也是一种形式,实质上仍是一个人进行的鉴定。

关于鉴定人的回避问题。刑诉法第31条规定了回避条件,第154条规定开庭时候宣布鉴定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鉴定人申请回避。而侦查阶段、提起公诉阶段仅告知当事人鉴定结论而不告知鉴定人名单及鉴定过程等情况。按照这一规定,只有到审判阶段当事人才有可能获知鉴定人姓名,这必然会使有些本应在侦查阶段回避的鉴定人到审判阶段才被申请回避。这不仅会导致由于第一次鉴定被全部宣告无效而浪费鉴定资源,拖延诉讼时间,还有可能使一些检材易于变质、灭失或数量太少且无法重新收集的刑事案件因错过鉴定时机而无法查清案件真相。因此对鉴定人的回避应当有一个明确的易于操作且符合实际的规定。

三、关于预交鉴定费用。

民事案件预交鉴定费用规定比较明确,即由鉴定申请人或举证责任人预交,由败诉方承担。刑事案件鉴定是否收费及费用如何预交、承担,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纯刑事案件的鉴定不应收费,附带民事案件的鉴定可以比照民事案件规定收费。“检察规则”第204条、第205条、第254条、第255条规定,检察机关依职权进行的鉴定不收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笔者认为:涉及罪与非罪问题的鉴定,不应收费,涉及赔偿问题的鉴定,可由申请鉴定方承担费用。因为追究犯罪或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国家的责任,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已有罪或无罪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
    2023-08-05
    201人看过
  • 主要有哪些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程序?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超过时效才申请鉴定的,将失去鉴定意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二、怎么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的鉴定,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
    2023-03-02
    1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鉴定机构必须由法院指定吗
    鉴定机构不仅由法院指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的,鉴定机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可以参照有关法律: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后,经人民法院同意,双方协商确定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认定方法当事人可以就认定事实的特殊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合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有特殊问题需要鉴定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情形,申请重新鉴定,并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许可:一是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二是评估程序严重违法;三是评估结论明显不足;四、经质证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形。有缺陷的评估结论可以通过补充评估、重新质证或补
    2023-05-07
    42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专门机关是哪个,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专门机关是哪个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实质上在执行着控诉职能。2、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组成。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3、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负责主持和指挥全部诉讼活动并对案件作出裁决。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组成。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监督被监督的关系。4、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的安全保卫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根据《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国家安全机关承担原
    2023-06-28
    365人看过
  • 鉴定机构鉴定有误如何起诉鉴定机构
    一、鉴定机构鉴定有误如何起诉鉴定机构(一)、当事人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为了司法鉴定结果可以更加公证,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过程中不要只是单纯地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针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此外,第28条也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
    2023-04-04
    27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委托鉴定的机关是谁?
    刑事诉讼司法鉴定决定权,在不同阶段分别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使。在侦查阶段,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由侦查机关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在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应当进行鉴定。鉴定由检察长批准,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请其他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但是应当征得鉴定人所在单位的同意。人民检察院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部门对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技术问题的证据材料需要进行审查的,可以送交检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审查。检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有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与委托。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
    2023-06-26
    106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分类司法鉴定具体分为: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能够做司法鉴定的机构,可以到司法部网站或当地司法厅(局)网站查询。二、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
    2023-03-27
    471人看过
  • 医疗鉴定有哪些机构
    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一、做鉴定医疗事故去哪儿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二、哪些机构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2023-02-04
    318人看过
  • 金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权限有哪些?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一、司法鉴定权限:1、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履行对司法鉴定机构实施年度检验、行政处罚等职责。2、负责组织在司法鉴定机构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考核及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申报颁发。3、司法鉴定机构必须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审批,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未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审批,任何单位不得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
    2023-06-04
    197人看过
  • 湖北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有哪些要求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概念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二、湖北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经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后,方可在登记的业务范围、执业类别内,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2、省人民政府依法指定的对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有争议的重新鉴定或者精神病医学鉴定的鉴定机构,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备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设立的行业
    2023-03-19
    372人看过
  • 有哪些笔迹鉴定机构
    笔迹鉴定机构有公安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刑事警察学院等。关于笔迹鉴定的内容是:1、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2、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有哪些司法笔迹鉴定机构笔迹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应向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申请时行鉴定。可以登录当地司法厅(局)的网站,查询相应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就可以了,费用一般为一两千元吧。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
    2023-07-21
    2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司法笔迹鉴定的机构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中,司法笔迹鉴定机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一、笔迹鉴定的流程有哪些?(一)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二)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三)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四)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五)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做笔迹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一)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二)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
    2023-06-20
    340人看过
  • 起诉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起诉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吗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法律界尚有争议二、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1、“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3、“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4、“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
    2023-03-28
    62人看过
  • 辽宁中医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规定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而只有指定的机构才能受理鉴定请求,不同的地区的鉴定机构都是不同的,辽宁中医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呢?这些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需要按照怎样的流程来进行鉴定呢?辽宁中医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1、机构名称: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12·号机构负责人:王保捷许可证号:210002001电话:024-23256666-5413邮编:111001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2、机构名称:辽宁省血液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3号机构负责人:李剑平许可证号:210005007电话:024-8334530邮编:110044业务范围:法医物证鉴定3、机构名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住所: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机构负责人:王占武许可证号:21000
    2023-06-04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包括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
    • 医疗事故鉴定中心所有鉴定机构都是哪些机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0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
    • 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7
      1、聘请司法鉴定,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派、聘请的鉴定人应当是具有某项专门知识,而且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的人。 2、刑事技术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必要时,可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鉴定。 3、其他。
    • 邵阳有哪些司法鉴定机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 《刑事诉讼法》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08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