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修订发布并于2014年3月1日起生效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作出了重大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转为认缴制,对缴纳期限亦原则上不再做强制性规定,而交由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里予以约定。
但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仍然要求实际缴纳出资,并对出资期限做了严格的规定。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前缴纳注册资本。
一、股东缴纳出资需要验资吗
股东缴纳出资不需要验资了。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修订后,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报告了,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二、注册资本认缴实缴区别
认缴制与实缴制不同,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认缴制与实缴制不同,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
企业注册资金缴足期限的规范是什么?
500人看过
-
公司法长期不缴足注册资金会怎么样?
332人看过
-
公司法是怎么规定注册资金
147人看过
-
注册公司资金认缴金额的期限是怎样的
77人看过
-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期限,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要求
219人看过
-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254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
注册资金缴足期限是什么意思?是公司注册时划定的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12013年12月28日修订发布并于2014年3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进行了重大修改; 企业注册资本由实缴制转为认缴制,原则上不再对缴性规定缴纳期限,而是由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仍然要求实际支付出资,并严格规定出资期限。 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成立前缴纳注册资本。
-
长期不缴足公司注册资金会怎么样?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9如果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缴纳足额的注册资金的话,那么注册的公司可能就会面临着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之间的处罚,所以说如果想要设立公司的话,最好还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注册资金缴足比较好。
-
注册公司资金认缴金额的期限是怎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7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要去注册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缴足如何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8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及缴足出资的期限。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
-
要一笔认缴的注册资金,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法律规定是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4新《公司法》修订后,在第二十六条中删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公司设立时股东无须实际缴纳出资,且无需非在公司设立起两年内完成实缴(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部分拟成立公司的股东将此条款任意的理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