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批捕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0:42:09 78 人看过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一、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

2、玩忽职守案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5、徇私枉法案

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7、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

8、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

9、私放在押人员案

1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1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1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1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1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19、环境监管失职案

20、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2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2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3、放纵走私案

24、商检徇私舞弊案

25、商检失职案

2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7、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2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2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3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3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未批捕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捕判实刑可以吗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判实刑,说明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适用或者不适用。适用取保候审也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应当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二个月以内判刑,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023-07-04
    341人看过
  • 检察院自侦案件可以决定逮捕吗
    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也简称为自侦案件,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在自侦的过程中,如果需要逮捕人犯时,先由负责案件侦查的业务部门提出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和理由,然后转由负责审查批捕的业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批捕部门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后,经集体讨论,提出是否逮捕或者退回补充侦查的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决定逮捕通知书》,经检察长签发后,加盖公章,通知有关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必要时,检察院可以派员协助执行逮捕。一、检察院的自侦案件的批捕由谁决定逮捕仍然是检察院批准。对于属于检察院管辖的刑事侦查案件,检察院内部的刑事侦查机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中所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仍应报检察院内部的批捕科(处)来要求批准逮捕,由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再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3-04-04
    435人看过
  • 已经批捕检察院会提审吗,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已经批捕检察院会提审吗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有可能还会继续提审犯罪嫌疑人的,其实,提审犯罪嫌疑人跟人民检察院有没有批捕根本就无任何的关系。在批捕之前和批捕之后,只要是公安机关为了侦查案情,有需要的话都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而且,相关的程序法当中对提审的次数也没有作任何的限制。1、有可能会,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及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批捕。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2023-04-18
    306人看过
  • 公诉案件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
    一、公诉案件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第一条公诉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是指在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公诉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不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自行承担对案件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相关证据的一项工作。第二条公诉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由公诉部门自行补充侦查:(一)犯罪嫌疑人、辩护人作出无罪辩护,且该案件确有重大疑点不能合理排除的案件;(二)犯罪嫌疑人、证人控告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行为的案件;(三)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提出或者发现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涉嫌违法,并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案件;(四)涉及公安机关是一方当事人的妨害公务案件或公安干警是一方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普通刑事案件;(五)公诉部门与侦查机关在案件事实、证据的认识上有重大分歧的案件;(六)特别重大影响的案
    2023-06-03
    141人看过
  • 刑事案件都是由检察机关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吗
    一、刑事案件都是由检察机关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吗?刑事案件不都是检察机关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普通的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工作的,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定的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五)对重
    2023-06-03
    343人看过
  • 论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刑事拘留的执行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为了行使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需要,在紧急和必要的情况下,经常使用刑事拘留这一措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第61条第4、5项规定的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这些规定对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但作为一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检察机关对某一犯罪嫌疑人做出拘留决定后,应当送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这些规定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拘留执行的统一实施,有其合理性,但也给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运用刑事拘留措施带来诸多弊端,影响了该项措施作用的有效发挥。笔者认为,当前检察机关在运用刑事拘留措施中存在着如下问题:1.执行操作的不完整性。对刑事拘留的执行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它由作出拘留决定开始至撤销拘留或转
    2023-06-11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逮捕上提是啥,自侦案件有无逮捕的执行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2
      自侦案件逮捕条件、决定逮捕程序以及不捕都有哪些内容一、逮捕的实质要件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有时限的羁押、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逮捕权可以分为提请批准逮捕权、批准逮捕权、决定逮捕权和执行逮捕权四项权
    •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案件在哪个机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如果是不涉及职务犯罪的,在公安机关。职务犯罪在检察院。一般刑事拘留是30天,如果被逮捕了,侦查羁押期是2到7个月。还要有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如果有补充侦查的还要重新计算期间。这是一般的情况。之后是审判。2、如果符合不予羁押的条件,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当然在羁押期间家属是不可以探望的,可以去看守所存钱和内衣。3、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情况做相关的法律帮助。
    • 自诉案件检察院能否批捕,检察院逮捕条件有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
    • 检察机关对于自侦案件是不是不予逮捕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3
      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也简称为自侦案件,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在自侦的过程中,如果需要逮捕人犯时,先由负责案件侦查的业务部门提出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和理由,然后转由负责审查批捕的业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批捕部门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后,经集体讨论,提出是否逮捕或者退回补充侦查的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决定逮
    • 检察机关批捕的贷款案件有几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应继续对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再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