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包单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32:14 207 人看过

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国《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明确予以禁止。法律的这些规定为强制性规定,凡是属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

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发包方或发包机构的组建,是决定承包经营成败的首要因素,也是企业承包的第一步工作。

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有什么区别

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是相对的。例如;甲方有一个项目需要找一个承包单位(也就是乙方)来做。甲方就得把这个项目发包给乙方,甲方称之为“发包方”,乙方承包该项目,则称之为“承包方”。

承包单位,就是承包业务的单位,属于承包商或供应商。

发包单位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

发包单位,就是业务的发出方,属于采购方或出租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施工单位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一、转包合同无效时怎样结算工程款转包合同无效怎样结算工程款的方式:1、当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因工程分包发生纠纷,工程分包合同依法认定无效时,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2、根据规定,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无效,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的财产;3、当承包人信用状况恶化、破产、法人主体资格消失时,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二、建筑合同价款约定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采用
    2023-03-30
    410人看过
  • 施工合同备案是施工单位还是发包单位?
    一、施工合同备案是施工单位办理还是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办理,但是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有许多手续要办。施工承包中标通知书和承包合同备案,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备案,然后是质监、安监,最后是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配合的。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
    2023-06-22
    172人看过
  • 发包单位安全职责
    被分包人应当是单位,且在协议中认定被分包单位应当与实际施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出现事故有被分包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否则,无论依据劳动合同法还是侵权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发包人,承包人都逃不了干系;即使双方就此问题通过协议约定免责,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被分包人确实不具备成立单位的实力,可以要求其挂靠其他单位,员工与被挂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清单》明确了综合物流园区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配套管用的规章制度,
    2023-04-27
    35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发包单位
    【法律咨询】认可分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一样吗【律师回答】不一样。认可是在总承包单位已经做出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确认,而指定则是首先由建设单位作出选择。【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2023-06-15
    457人看过
  • 租赁费发票单位是什么
    租赁费发票单位是开具租赁费用发票的单位。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一、发票单位开错了还可以用吗发票单位开错了不可以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已认证发票丢失如何处理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3、丢失发票联和抵
    2023-06-24
    235人看过
  • 发包单位承担的责任
    发包单位承担的责任如下: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一、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是什么?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二、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3、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
    2023-03-24
    365人看过
  • 竞业限制是什么单位发的
    单位发出竞业限制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是什么意思1、在劳动者和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在两者之间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在一个规定的时间以内,劳动者不能够在与原先所在用人单位相互竞争的单位从事或者是工作与之前一样的职位,这个只是在中国有明文规定。2、首先,竞业限制指的是用人单位对有着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一些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是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协议或者是有关于一些技术的保密协议当中所约定的一些竞业限制的条款。也就是:劳动者在终止或者是解除了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不能够在与原先所
    2023-08-02
    235人看过
  • 发包人直接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怎么办
    如果施工合同中约定有发包人直接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则总承包单位应按照约定处理相关事宜;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的,则发包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发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一、甲方与分包直接签合同是否合法甲方与分包直接签合同合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分包甲
    2023-04-03
    236人看过
  • 授予单位是发证单位吗
    是,授予单位是发证单位。教师资格证的发证单位是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高校教师资格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颁发;高中教师资格证有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颁发;幼儿教师及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有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一、教育局的职权是什么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监督执行。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综合管理全市
    2023-02-18
    83人看过
  • 什么是单独承包,土方施工单位可以单独承包
    1、发包的定义是指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交由总承包人完成,或者将一项或者多项勘察工作交由总承包人完成的行为,将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交给承包商完成。2。分包的定义是建设单位将总承包范围以外的其他专业承包给其他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单独承包又称平行承包和直接承包。根据《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只要主体结构不分包,不构成直接分包,是允许的。但近15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文件,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行为,即“一个单位工程分包给不同的建设单位”,认定为非法转包。在以下解释中,“单位工程”的定义是:“指具有独立建设条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建设单位不得将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承包给专业承包人施工,但单项独立专业工程除外。”《条例》在各地实施时,有不同的理解和实际操作模式。一些地方认为,应将所有专业分包纳入总承包范围,实行严格的总承包
    2023-05-07
    356人看过
  • 单位发的股权证书是什么
    股权证书是股份公司向股东出具的证明其投资数量、拥有股份数量及相应权益和义务的书面凭证。有三种情形:①股份有限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出具的国有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的股权证书;②股份有限公司向内部职工投资者出具的集中托管的内部职工股股权证书;③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投资者出具的股权证书。股权证书必须记名,在股东交付股金后出具,不可交易流通,但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转让。转让时,须在公司内办理过户手续。一、股权转让流程股权转让流程有:1、首先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2、其他股东需要对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
    2023-02-09
    306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呢
    一、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呢(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二)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三)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二)(三)条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二、建筑工程承发包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
    2023-04-21
    54人看过
  • 分包单位不提供发票怎么办
    分包单位不提供发票可以联系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劳务分包需要开劳务费发票,总包方开一张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给分包方,并把自己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分包方一份。分包方必须持有分包合同,和自己的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确保发挥分包单位的管理作用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但建筑业生产过程的低技术含量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普遍较低。加强分包单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促使分包单位形成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分包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一定比例的安全管理力量,是做好安全管理的首要条件。二是严格执行
    2023-08-09
    279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
    一、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2023-03-15
    41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发包单位发包单位指什么发包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6
      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
    • 什么叫发包单位? ? ? ? ? ? ?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7
      发包单位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
    • 分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是一样的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工程发包和分包的区别有:发包是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通过某种方式将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设计、或建立单位建立、或材料供应商等;分包是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二次发包给另外的施工单位。 承包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
    •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的发包条件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3
      进行建设工程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三)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怎么发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2
      本人有十一年办案经验,此类案件纠纷比较复杂,要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确定办案的思路和办法,适用的法律关系也复杂,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