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22:12:32 153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被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的授权委托文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五)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六)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

(七)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八)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十)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登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一、房屋抵押权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1)抵押权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7、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2)抵押权转移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5、主债权已转让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房屋抵押权转让协议原件。

(3)抵押权变更登记

1、申请人应与房屋他项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抵押人、抵押权人一致;申请变更的内容应与提交的有关变更抵押权登记内容协议约定的事实一致;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2、变更担保债权数额以及抵押顺位发生变化的,如有其他抵押权人,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原件;

3、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需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或者变更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变更登记和抵押变更登记一并办理的);

5、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6、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或顺位发生变更的协议(原件,被担保债权或者顺位变更);有其他抵押权人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

(4)抵押权注销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原件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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