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抚养有哪些有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20:02:23 233 人看过

事实抚养有如下有关规定: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

3、事实抚养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赡养义务和抚养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赡养义务和抚养义务的区别如下:

1、赡养义务是成年子女对父母,要求符合一定的条件才需要履行,主要包括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抚养义务是父母对未成名子女,主要包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对孩子的承担义务

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父母不抚养子女是否是犯法的

父母不抚养孩子是违法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法定监护人,负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拒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
    2023-04-02
    138人看过
  • 离异夫妻共同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离异夫妻共同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共同抚养权:离婚并不使一方失去抚养权,只是失去共同生活的权利,但是也可以约定共同生活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对未成年子女每月给予收入的20至30%.可以选择通过协议来确定双方在共同抚养孩子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比如说通过协议约定什么时候孩子跟父亲生活,什么时候跟母亲生活,约定小孩的抚养费等。这样的话,双方都能较好的尽到抚养义务,对小孩的成长也将起到较为关键的作用。至少这样能够让孩子同时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抚养权的确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
    2023-06-23
    412人看过
  • 双方协商可变更抚养权相关规定有哪些?
    无论怎样,孩子都是一个家庭的纽带,在夫妻双方的生活当中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夫妻两人离婚以后一般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取,那么如果在抚养权确定在一方之后出现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的,那么双方协商可变更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无须再公证,可以立即带回孩子抚养。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后订立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或者进行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公证的,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无论怎么样,最后都需要法院裁定确认更孩子抚养权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后果自负。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具体来说,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应注意哪些问题?主要可以从这几
    2023-04-27
    321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抚养费?
    增加抚养费法律依据情形有:1、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金额的;3、有其余正当理由增加的。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双方协议承担费用和期限的长短;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增加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是以离婚当时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
    2023-07-10
    160人看过
  • 关于子女的抚养与探视法律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
    2023-06-27
    346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抚养费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抚养费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关于抚养费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多少岁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三、不愿支付抚养费的后果不愿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首先会面临被诉;法院下达生效判决书后,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23-05-01
    97人看过
  •  有关抚养权调整的规定
    可以更改抚养权的情况包括父母中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父母中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如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更改抚养权。可以更改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父母中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2.父母中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3.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4.如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更改抚养权。 可以更改抚养权的情形:哪些属于?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抚养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抚养权可以被更改。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更改抚养权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抚养权可以被更改的情形包括:
    2023-08-21
    202人看过
  • 女方放弃抚养权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女方放弃抚养权的,需要支付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女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如果女方放弃抚养权怎么写东西女方放弃抚养权协议书甲方:(男/女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乙方:(女/男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被抚养人,男/女,现年岁,原由男/女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儿子/女儿随男方生活,其抚养权归男方。二、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1、抚养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女方
    2023-07-23
    274人看过
  •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赡养则是父母和子女之间。2、概念不同。1)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3)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一、儿媳对公婆有没有抚养义务?儿媳对公婆没有抚养义务。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民法典》第二十六
    2023-03-11
    214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依据有哪些?
    一、首先成立事实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二、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依据根据规定,我国在一定期间内是承认事实收养关系的,但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明确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的建立需要履行法定的手续,即我国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
    2023-05-03
    451人看过
  • 有关公司法实收资本的规定有哪些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相关知识:一般企业实收资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3、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
    2023-04-27
    181人看过
  • 没有事实抚养关系的儿子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事实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养子没有继承权。如果子女未成年,则要看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比如看是否共同生活、是否有抚养教育事实,如果确认有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且双方互相产生法定继承权。一、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么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继子女是未成年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二、继子有义务抚养继父吗看情况而定,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就有就必须抚养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1、抚养关系形成时,继子女应当是未成年人;2、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3、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三、继父对继子女都具有抚养义务吗有的,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
    2023-06-19
    421人看过
  • 抚养继子继女的规定有哪些
    继子继女抚养的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一、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
    2023-03-04
    252人看过
  • 双胞胎的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双胞胎的抚养费的给付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一、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如何的1、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但不稳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2023-03-10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的事实抚养关系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2
      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标准是: 第一,未成年的继子女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即有抚养事实。如继子女已成年,即便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一起生活,也不能认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 第二,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事实要持续一定时间。
    • 哪些关系有抚养义务,有哪些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08
      有抚养义务的关系有,父母子女关系、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抚养义务就会享有继承权,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
    • 事实性收养关系怎么理解,有哪些相关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7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 事实收养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有哪些相关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9
      事实收养应当具备的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 请问有关收养孤儿抚养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必备材料:单位证明、个人申请、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到居委会领取证明表一式两份(下列另有规定的除外),逐级审核后报区计生局审批。 (三)、收养条件: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 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