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更新:老工伤待遇的最新消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00:20:21 215 人看过

老工伤待遇的最新政策要看是否已经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的工伤待遇。如果劳动者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的,则代表劳动合同终止,其和单位所产生的用工争议,应该按照劳务关系进行处理,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的员工和原来的用人单位或者新的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照劳务关系进行处理。

最新工伤待遇标准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一至四级待遇: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六级待遇: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十)七至十级待遇: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最新工伤待遇标准中,医疗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都是共有的,其他的伤残待遇是根据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确定享受的。也就是说不同伤残等级的职工获得的工伤待遇还是有所区别的。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或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5: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
    一、建立村来村往后备力量培养体系。实行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训,实行村卫生室3年制中高职院校免费医学生培训。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学生。二.建立农村全科助理医师制度。现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增加农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合格的发放农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3、坚持通过购买服务保证农村医生合理收入的原则,在农村新增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医生的基础上,新增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仍全部用于农村医生,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证怎么办理一、申报条件在乡村医疗机构并符合《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条件的人员。二、设定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三、申报材料及材料份数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3、6个月内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1份);4、乡村医疗机构聘用证明;(1
    2023-08-08
    319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政策更新:2021年最新消息
    2021年农村征地补偿政策是,国有土地和是集体。等价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当地价值评估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则按照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改善和长久的发展的原则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四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房屋和青苗补偿费,四是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贴,一般来说,是按当地地区的工资收入水平进行补偿。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么样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
    2023-07-01
    283人看过
  • 电动车政策最新消息
    一、电动车政策最新消息2022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此外,电动车新国标还对电动功率、蓄电池电压、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二、电动车可以带人吗依据所在地而有所不同,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以北京市为例: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三、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二)三轮车、
    2023-04-13
    133人看过
  • 调整工伤待遇:烟台市、山东省最新消息
    公布,烟台市1至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将进行调整,其中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分别上涨175-165元不等。根据《关于调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烟台市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75元,二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70元,三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65元,四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60元;生活护理费以2009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属于工亡职工配偶的月人均增加70元,其他的月人均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在以上基础上再增加10元。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3个标准,其月标准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放。此次待遇调整工作将于5月底结束。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2021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
    2023-07-02
    56人看过
  • 三胎政策有什么新消息政策最新相关信息
    一些地区的规定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有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况,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的子女依法认定为病残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二)夫妻患有不孕不育,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再次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的;(四)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什么时候开放三胎政策官方信息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会议作出部署。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
    2023-08-18
    264人看过
  • 一等功子女待遇最新政策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同时,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费。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四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
    2024-05-10
    182人看过
  • 军人退役政策最新消息
    一、军人退役政策最新消息1、本次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在发布会方面明确的表示,需要建立退役金和抚恤金的优待政策,对于这些增长机制方面也是会有所调整。这样的情况有利于每一位退役军人的福利,对于一些家庭出现困难的这些退役军人,国家就会专门进行优待政策。让每一位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享受社会方面的保障,还会加大针对临时性和应激性的帮扶政策,尤其是在针对建军节和春节的时候会大力的扶持这些重点的帮扶对象。2、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全国的乡镇以及大型的自然村庄当中会专门建立的一些退役军人的服务机构。这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有这两点,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入农村和基础的方面将国家发放的福利政策进行完善,建立基层的服务机构。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打造全社会的服务体系,这些农村的退役军人到了每月的时候可以领取最低的福利35元。随着军人服役年限的增长,就会专门增加这些福利政策,就会专门把这样一笔钱直接发放到这些退役军人的手中。二、强化就
    2023-05-30
    465人看过
  • 成都房产政策最新消息
    不是成都市本地户籍的外地人,想要在成都市购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购房者需要已经在成都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两年或者两年以上,同时要能举证说明;2、购房者需要拥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且要有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情况说明;3、购房者要有稳定的收入,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4、购房者信用记录良好;5、购房者的资金可以支付首付金。成都购房政策具体规定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
    2023-07-01
    148人看过
  • 昆山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一、昆山限购政策最新消息2020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确认购房人是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1、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户籍)拥有3套以内(不含3套)住房的,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2、属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在苏州市范围内(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无住房的,填写《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购买存量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确认购房人是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1、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仍按(苏府〔2016〕150号)政策执行。
    2023-04-13
    160人看过
  • 小产权房政策最新消息
    根据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不允许发证。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登记发证行为,禁止虚假土地登记,禁止未经法律处理的违法用地登记发证行为。对‘拆村建房’后未被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进行调查统计,不进行登记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小产权房政策是什么小产权房政策是凡是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
    2023-07-02
    169人看过
  • 取消计划生育政策最新消息
    国家实行计划生育已经40年,至今没有取消,但是对于不是公务员和单位需要二胎都是准许生的,根据当地计生办管理,说取消临时不会的,现在开放生二胎就没必要去担心生孩子问题!如果是单位工作人员就可以申请单位的管理负责人,同意就会享受国家实行计生补贴。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中央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23-07-03
    129人看过
  • 老工伤1至4级最新政策
    一、老工伤1至4级最新政策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退
    2023-03-11
    447人看过
  • 015延迟退休最新消息调整工伤待遇一级伤残
    市人社局近日透露,本市调整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据了解,90.7万人将因此受益。市人社局发布的2015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具体调整方案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增长幅度为9.3%;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长幅度为10%。这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1月和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当年受益人群为90.7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48.7万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42万人。本市调整工伤待遇一级伤残月增380元13日市人社局公布了本市调整后2015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细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其中一级伤残可以增加3
    2023-06-09
    165人看过
  • 烈士家属待遇最新政策出炉
    烈士家属应当受到优待。按照目前法律规定,除对烈士家属给予烈士褒扬金外,符合条件的家属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烈士家属一次性抚恤金以及定期抚恤金等一系列抚恤金和救助金。烈士优待的政策,不仅体现在金钱方面,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也有相关待遇,让烈士家属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同时也能保障他们的生活。北京市优待革命烈士家属、军队家属、残废军人和复员退伍军人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一条、五十四条的规定,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退伍军人,应受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优待。第二条对家居农村的义务兵家属,普遍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所在乡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对家居城镇的义务兵家属、生活困难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第三条对家居农村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要给予优待。对革命烈士家属的优待(包括国家给予
    2023-07-01
    46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在辽宁老工伤待遇最新消息是如何的啊!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5
      多渠道筹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所需资金 各地要通过统筹基金调剂、企业趸缴部分费用、政府补助等多渠道筹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所需资金。对尚未参保的企业,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督促其参保,并同步将其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各地可规定企业除按规定参保缴费外,再按一定标准一次性趸缴部分费用。对已参保的企业,应将其老工伤人员直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所需资金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调
    • 老工伤待遇最新消息中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30
      《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纳入统筹的意见》,将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纳入统筹老工伤人员是指企业参加贵阳市工伤保险前,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现仍由企业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的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含退休、退职后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 纳入统筹的条件:参加工伤保险且实际缴费时间满36个月的企业中,经鉴定达到1-1级的老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已经与企业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或已一次性了结工伤待遇的工伤人员不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 那个老工伤退休待遇的最新政策是如何的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前的争议可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如何处理,还有颇多争议。以下是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2014年5月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或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 乡村医师待遇最新政策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2
      1、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障体系。 国家卫健委积极指导地方结合实际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要求各地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2、3种渠道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偿 一是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实际承
    • 新XX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最新消息包括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确认工伤的,劳动者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