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属于有偿的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01:21 275 人看过

有偿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是相对于无偿合同而言的。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不必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等为其典型。

一、拿到预售合同是不是就备案了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售人将未竣工但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转移给预购人所有,而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接受该房屋产权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诺成性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前提,只要预售人和承购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书面协议,则具有法律效力,产生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有偿的双务合同,指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互相对应的,预售人的义务就是承购人的权利,一方履行的义务以他方应履行的义务为条件。承购人一方履行交付一定数额价款的义务,而应按约定接受竣工房屋并取得所有权售人一方享有收受价款的权利,也应按约定将竣工房屋转移给承购人,进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而丧失其所有权。显然,这种互负债务的,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应当同时履行,承购方在预售方履行之前有权行使抗辩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者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时候,有权提出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对预售方而言,反之亦然。

二、济南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办理要多久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三、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包括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4、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5、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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