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5:58:22 179 人看过

一、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有经济补偿。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以及合同期满离职的,均属于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除非用人单位有不依法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反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的,才可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多久仲裁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内仲裁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算个税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下方式算个税:

1.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内的部分,则是不予征收经济补偿金根据以下方式算个税:

(1)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内的部分,则是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2)对超过300%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用经济补偿金除以个人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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