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纠纷诉讼解决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5:02:06 172 人看过

建筑工程纠纷诉讼解决特点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每种解决方式的特点是有所不同的。

(一)建设工程纠纷和解解决特点

1、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

2、纠纷的解决依靠当事人的妥协与让步,没有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

3、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和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二)建设工程纠纷调解解决特点

1、有第三者介入作为调解人,调解人的身份没有限制,但以双方都信任者为佳;

2、它能够较经济、较及时地解决纠纷;.

3、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4、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三)建设工程纠纷仲裁解决特点

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种意思自治不仅体现在仲裁的受理应当以仲裁协议为前提,还体现在仲裁的整个过程,许多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确定。

2、专业性,由于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熟悉纠纷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3、保密性,保密和不公开审理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除当事人、代理人,以及需要时的证人和鉴定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席和旁听仲裁开庭审理,仲裁庭和当事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任何实体及程序问题。

4、裁决的终局性,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5、执行的强制性,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中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00多个公约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四)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解决特点

1、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的程序和实体判决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2、当事人在诉讼中对抗的平等性,诉讼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地位平等。原告起诉,被告可以反诉;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诉讼请求。

3、二审终审制,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

4、执行的强制性,诉讼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筑工程纠纷相关文章
  • 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途径
    建筑工程纠纷,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1、协商按照法律和商业惯例,一旦出现商业纠纷,双方应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的可能性。双方既有商业联系,对纠纷产生的原因应是心中有数,如果双方从合作的愿望出发并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通过坦诚、细致的磋商,纠纷是不难解决的。2、调解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可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出面进行调解。业务主管部门是依法负有对日常商业活动的指导、管理、监督之责,他们比较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比较全面的掌握情况,由其出面调解,既容易做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又能正确运用法规,提出合理和中肯的解决方案。3、仲裁如果纠纷双方不愿通过协商和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就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中作一选择。仲裁作为解决商业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与法院诉讼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强制执行效力。4、诉讼毫无疑问,诉讼是解决商业纠纷最严厉
    2023-04-05
    22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配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以及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配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分配纠纷中的举证责任的方式是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特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特点如下:1.法律关系比较复杂。2.对于法官和律师专业性要求非常高。3.证据繁多。因为是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证据往往避免不了招投标文书、施工合同、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索赔和签证函、会议纪要等等。4.标的额相对比较大,这点无需再作阐述。三、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
    2023-06-07
    45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有哪些诉讼规定
    1、建设工程案件事实的争议。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2、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工程质量争议的被告的确立。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4、实际施工人的起诉问题。(1)施工人的质量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施工人起诉后被告的确立。根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
    2023-06-15
    410人看过
  • 程某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纠纷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66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程志刚,男,1949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兴六路2号桂海大厦B座601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以下简称桂城建筑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三路敬老院侧。法定代表人利钜芬,经理。委托代理人吴志清,男,1969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二路市司法局宿舍。上诉人程志刚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2)南经初字第1876-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裁定认为:程志刚提出与桂城建筑公司是分承包关系的主张,并没有证据证明,故程志刚起诉桂城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的主张,依据不足,应予驳回,同时程志刚亦不能证明其与桂城建筑公司是挂靠与被挂靠关系,故对其要求追加佛山市南海
    2023-06-08
    482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诉讼保全的申请
    一、建筑工程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请求1、应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财产线索及担保财产。诉前财产保全,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证判决顺利得到全部执行,没有财产保全的保障,生效裁决极有可能成为无法执行的一纸空文,权益无法得到实现。但错误的诉前财产保全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应考虑应否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依法应提供相应的财产作担保。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工程款数额较大,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较高。因此,申请前应做好提供担保财产的准备,如对拟作担保的财产作价值评估等。2、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请求主要依据双方之间的合同来确定。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审理。且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施
    2023-06-07
    116人看过
  • 建筑工程资质隶属关系有哪些特点
    1。所属人员无施工活动资质或资质不足,但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其主体资质存在缺陷。2。所属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工程要求相对应的资质等级,其主体资质合法,但缺乏实际承担工程的能力。3。关联人必须向关联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4。挂靠人通常以挂靠人的分公司、某个施工队或项目经理部的形式开展活动。关联人一般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关联方的运作模式为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附加资质弊大于利,因此需要慎重选择。如果你想在建筑行业有一个长远的发展,自己办理或购买公司转让是最正确的选择,这也是我们需要弄清楚的一个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2
    183人看过
  • 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有哪些特点
    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的特点有:1、拆迁行政诉讼的性质具有特殊性;2、拆迁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具有特殊性;3、拆迁行政诉讼内容具有特殊性。一、济南市临沂市新沂区哪些村庄搬迁新沂唐店拆迁村庄名单:黑埠村,王庄村,马杨村,坝头村,还有唐店街道也要拆。一是城郊农村的地理位置有其特殊性,只要城市发展需要,拆迁是必须的,否则就会影响城市整体发展。二是经济的发展也在催促农村拆迁,就连远离城镇的农村都在合村并居。三是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的改善也注定会拆迁,君不见你住的村上下水、街道、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村商环境等,居民的满意度有多低,彻底改变落后面貌就需要拆迁。四是乡村振兴需要拆迁,大量的土地被荒废,空新村,破败院落,不知浪费多少资源,一方面是对土地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存在闲置土地,这个矛盾解决的办法就是拆迁。二、企业被拆迁的赔偿标准企业被拆迁的赔偿标准包括:1、拆迁资产的补偿,包含不能搬迁的土地或房屋以
    2023-04-07
    13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特点
    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
    2023-03-21
    240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司法解释
    建筑工程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第二条: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合格的处理原则;第三条:合同无效、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原则;第四条: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合同的民事制裁;第五条:超越资质,竣工前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处理;第六条:垫资及利息的处理原则;第七条:劳务分包按有效处理;第八条: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第九条: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第十条: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第十一条: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处理原则;第十二条: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第十三条: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处理原则。第十四条: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第十五条:质量争议期间工期的处理。第十六条:工程价款的计算标准;第十七条:拖欠工程款应计付利息;第十八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利息起算时间;第十九条:工程量计算;第二十条:逾期不结算的后果;第二十一条:“黑白合同”的认定;第二十二条:按固定价
    2023-04-13
    240人看过
  • 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怎么解决
    在建筑工程上出现决算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一、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协商时如果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则双方按照约定计算工程款。如果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而导致纠纷发生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双方主管部门或国家仲裁机关申请裁决解决纠纷。三、或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解决纠纷。拖欠建筑工程款怎么解决?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3.仲裁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
    2023-07-24
    65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是不履行合同内容等情形。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三年,从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3.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二、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2-07-06
    176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险的性质及其特点有哪些
    建设工程保险,是属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范畴,它是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格或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以建筑的主体、工程用料、临时建筑等作为保险标的,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造成的物质损失及列明的费用予以赔偿的保险。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时,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取相应的赔偿。一般包括下列一些险种:一是以工程项目本身为保险标的建设工程一切险;二是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三是以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意外伤害险;四是以第三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为保险标的第三者责任险;五是以设计人、咨询商(监理人)的设计、监理错误或员工工作疏漏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为保险标的职业责任险等。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特征包括:(1)承保范围广。传统的财产保险只承保物质标的,而
    2023-06-15
    415人看过
  • 有效解决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纠纷有哪些重要途径
    1、合同当事人必须认真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在协议书中双方必须明确约定以下内容,以避免保修责任约定不明产生纠纷:保修的范围、期限;保修的程序;保修金的保留比例以及返还方式;违反保修义务应承担的后果。2、建设工程进入保修期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所有人应及时发现建筑质量缺陷,通知保修义务人到场确认建筑物质量缺陷原因以及保修责任并督促保修义务人履行保修义务,以避免保修责任不明确、保修不及时而产生的纠纷。3、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所有人必须注意保留书面的保修记录,这样既有利于建设工程的正确运营,也可以预防因证据不全而使利益受损。4、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体而言,应当严格依约履行质量保修责任,这样既可以避免保修金被不合理扣除,也能够有效避免承担由于质量缺陷或者保修不及时给建设单位或者工程使用人造成损害而承担质量赔偿责任。一、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1、建筑法规明确建筑行为各主体的质量责任
    2023-03-06
    475人看过
  • 建筑工程风险的特点
    1、建设工程风险大2、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有风险,但是各方的风险不尽相同3、建设工程风险在决策阶段主要表现为投机风险,而实施阶段则主要表现为纯风险一、高铁工程及其风险特点(一)高铁工程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根据UIC(国际铁道联盟)的定义,高速铁路是指营运速率达每小时200公里的铁路系统。目前,我国铁路正在开始大规模的客运专线建设,其中很多客运专线,如武汉到广州、郑州到西安、北京到上海的线路,是按每小时300公里的高速铁路标准建设的,这些铁路被称之为高速铁路客运专线。2008年8月1日,京津城际铁路通车运营仪式在北京南站、天津站同时举行,我国第一条世界一流水平最高运营时速350公里的高速铁路正式通车运营。“十一五”期间,我国铁路计划建设9800公里客运专线,其中时速在300公里以上的高速客运专线达5400多公里,我国高铁工程建设正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二)高铁工程项目风险特点高铁工程项目与一般铁
    2023-04-11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纠纷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各方当事人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合同、设计、施工、验收、款项支付等方面。 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方法包括: 1、协商: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当... 更多>

    #建筑工程纠纷
    相关咨询
    • 工程建筑民事纠纷有什么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30
      1、(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 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在建工程中,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有哪些?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
    •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5-01-18
      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以及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然而,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利益的诱惑,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
    • 工地建筑合同有哪些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7
      在建筑工地里面工作,工地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性是(一)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经落实,并且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承包人则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等资质。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的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程。 (二)合同标的的特殊
    • 建筑工程质量特点都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
      建筑工程质量特点有: (一)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复杂。 (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多。 (三)工程项目质量水平波动性大等等。 (一)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复杂。项目建设过程就是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因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对工程项目质量形成都起着重要作用和影响。 (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多。 (三)工程项目质量水平波动性大。由于条件多变及施工材料的特性,使其生产过程不易控制,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