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容留卖淫罪裁量标准怎么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3 07:17:15 152 人看过

对于引诱、容留或提供场所方便进行卖淫活动的判处标准,将会依据相关执法机构获取的犯罪事实要素,例如犯罪者涉及的非法活动次数、受害人数目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收益情况等等,还要包括此类行为产生的社会影响程度做全面细致的分析考虑。

通常而言,如果警方侦查到多次容留他人卖淫或者同时容留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的话,因这类犯罪行为所具有的恶劣性质和严重后果,将被视为情节极其恶劣。

然而,如果这位罪犯在起初误入歧途,且被发现容留成性的次数较少、牵连的人也稀疏、所得收益微薄,那么因其对社会治安危害程度相对减轻,在相应的法律惩处上也就会适当较轻。

但请各位务必明确的是,只要犯下了引诱、容留或提供场所进行卖淫活动这个错误,都应当依法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介绍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立案标准
    介绍组织容留妇女立案标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一、涉黄案件立案标准可能涉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23
    401人看过
  • 容留介绍卖淫罪几次以上
    一、容留介绍卖淫罪几次以上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引诱、容留或介绍他人进行有偿性服务交易(包括卖淫和嫖娼)的行为,在其实际实施后,便可构成刑事犯罪。而令广大公众倍感疑惑的是,我们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指出要经历多少此类行为才足以构成犯罪,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影响着行为的性质与刑罚力度呢?实际上,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的规定是具有灵活性的,它并不会只因为某种行为发生的次数多寡就轻易判定其为犯罪,而主要取决于各案情的具体情况,如行为的恶劣程度、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对社会和公共秩序的潜在威胁等等。换言之,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成立与否,并非仅仅以此种行为开展的次数作为唯一评定标准,而是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到行为人的行为方式、行为结果、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等诸多因素。若行为人屡次实施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则很有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进而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
    2024-07-23
    293人看过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中华
    2023-06-22
    413人看过
  • 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罪怎样处罚?
    一、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罪怎样处罚?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罪将会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二、涉嫌介绍卖淫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024-01-30
    120人看过
  • 哪些标准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会立案
    下列情形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立案:1.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两人次以上卖淫的;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的;3.有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4-18
    374人看过
  • 什么是介绍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的区别?
    组织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性质不同组织卖淫罪为建立卖淫组织,无论是否具有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必然要建立相应的卖淫组织。容留卖淫罪是仅为卖淫人员提供进行卖淫活动的处所的行为。2、体系不同对卖淫者进行管理,组织者通过制定、确立相关的人、财、物管理方法,与卖淫人员之间形成组织和被组织、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容留介绍卖淫罪,没有形成卖淫组织,行为人没有组织、管理卖淫活动。3、量刑标准不同组织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
    2023-02-18
    298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这里的物质利益,是指除金钱以外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物品,如金银首饰、珠宝古玩、家电房产等。这里的非物质利益,是指金钱、物质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如提供招工指标、安排城市户口、调换优越工作、给予出国机会等。这里的其他手段,是指向他人宣传腐朽生活方式,灌输性解放、卖淫光荣等腐朽思想,或者允诺向他人提供毒品,等等。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
    2024-01-20
    166人看过
  • 组织卖淫罪与容留、介绍卖淫罪有什么区别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是否对卖淫人员形成管理和控制。组织卖淫罪,《涉卖淫刑案》解释为采用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控制且卖淫女达三人以上。那么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对卖淫人员到达管理或控制呢?一般是否设置固定场所、卖淫人数的多少,行为人是否达到一定的组织、是否获利以及获利多少并不决定是否已经达到管理、控制的程度,而是从行为人是否能够决定卖淫人员向谁卖淫、在哪里卖淫、如何收费、决定如何分配卖淫收入等情况,以此判断是否构成管理和控制的程度。而容留、介绍卖淫既不对卖淫人员管理也不对卖淫人员进行控制,仅提供临时场所(不论是自有的还是临时租赁的场所),仅对卖淫人员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甚至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组织卖淫人数未达到三人以上,实践中一般降级处理为容留、介绍卖淫罪。一、引诱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
    2023-03-22
    248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
    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应予立案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什么是介绍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2023-07-25
    236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一、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
    2023-03-29
    402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刑法》第359条对介绍卖淫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1、一般情况下,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多次介绍卖淫或者介绍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认定介绍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是否认定系情节严重,关系到量刑问题。如果认定系情节严重,则应当在第二个量刑幅度内量刑;如果不认定系情节严重,则应当在第一个量刑幅度内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1
    2023-04-18
    262人看过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多久
    法庭对于引诱、容留以及介绍他人参与卖淫活动的指控判决如下:被认定有这种犯罪行为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责任,还需要支付相应的罚金;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另外,同样基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的相关条款,那些引诱不满14岁的幼女进行卖淫活动的罪犯,将会接受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款的严惩。相应的法律依据可以在第三百五十九条中找到详尽的表述:在涉及诱惑、容留以及介绍他人从事性交易的案件中,如果情节属于轻微,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同时也必须缴纳罚款;然而,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被告人就有可能要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得付清相应的罚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行为人引诱不到14岁的幼女进行性交易时,相关责任人必将遭受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同时配合罚款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
    2024-05-09
    409人看过
  • 如何界定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
    如何界定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组织卖淫的界定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控制多人卖淫是组织卖淫罪的本质特征。而介绍卖淫的界定则是指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个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介绍卖淫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便利条件或进行居间介绍。要了解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还须结合客观表现来判断。主要可以从组织性上进行甄别。组织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同为淫媒犯罪,由于具有相同的犯罪客体,特别是犯罪手段上的一些重合,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容易将这两种犯罪混淆。在犯罪主体方面,两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在犯罪主观方面,两罪都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妨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仍故意为之;在犯罪客体方面,两罪都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违背了人们正常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评判标准;犯罪客观方面,两罪在手段上有相似之
    2023-06-17
    444人看过
  • 介绍容留卖淫如何处罚
    行为人构成介绍、容留卖淫罪的,会被法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介绍、容留卖淫罪是指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如果当事人不知情他人在自己的房子里卖淫,则不会构成该罪。介绍容留卖淫是否能判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8-01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介绍卖淫罪的,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所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
    • 阿X介绍卖淫被抓了,那么介绍容留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5
      1.?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次,应注意刑法第361条的规定,即对于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条件犯本罪的,需依法从重处罚。
    • 容留妇女卖淫和介绍妇女卖淫量刑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具体什么标准下,容留,介绍卖淫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0
      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诱惑、容忍、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2)诱惑、容忍、介绍未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诱惑、容忍、介绍卖淫的人患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重疾病。(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介绍卖淫罪一定是容留卖淫罪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