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代付款是否属于借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6:21:40 386 人看过

签订代付协议并不是借款协议,而是属于保证合同,代付人其实是属于保证人,为债务进行担保。

一、贷款第三方收款人责任

贷款把钱打给第三方在经营贷款中叫受托支付,是说明贷款用途的一种手法,第三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签订保证合同的话,第三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第三方收款这只是作为一个资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没有联系的,不会对第三方收款人造成影响的。但是签订保证合同后,第三人提供担保,一旦被保证人债务发生不能偿还情况,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有债务人吗

担保合同不需要债务人知道,即使债务人不知情,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当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还债。而且担保是为债务人分担的,所以债务人即使不知道的,也会乐于接受。

三、债务人患者贷款单为什么担保人还要被冻结账户呢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即保证人承担责任不以要先起诉债务人而且债务人确实无力履行债务为前提),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你只有先对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如果你和债务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话),判决后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的,才可以由担保人来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在保证期内直接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付款是否属于票据行为
    付款人见票付款是属于票据行为之一,票据行为还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二十五条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一)见票即付;(二)定日付款;(三)出票后定期付款;(四)见票后定期付款。前款规定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第二十六条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一、汇票付款流程是怎样的1、持票人提
    2023-02-26
    79人看过
  • 代替别人签借款合同生效吗?
    一、代替别人签借款合同生效吗?代替别人签借款合同不一定生效。如果未经本人授权或者事后追认,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二、借款合同如何解除借款合同解除的方式如下:1.协商解除。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解除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是指
    2023-06-04
    337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能否替代借款协议?
    离婚协议打欠条有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欠货款让他打借条有效吗拖欠货款让对方打借条是无效的,借条证明的是借贷关系,拖欠货款应该写欠条,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1)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2)诉讼时效不同。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
    2023-08-15
    143人看过
  • 借款代付款是什么意思
    借款本息偿还是指本金和利息偿还,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当然,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一、诉讼费的缴纳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
    2023-03-06
    425人看过
  • 借条可以代替借款协议吗?
    借款协议可以代替借条。借款协议和借条都是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都需具备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等重要的条款,因此借款协议能代替借条。二、怎么样的借条才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在写借条时应注意以下内容:1、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
    2023-03-01
    74人看过
  • 借款利息是否属于高利息贷款?
    不算高利贷的。民间贷2分,具体年化就是2%*12=24%,所以2分利息的年化真实利息高达24%。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一般高利贷利息是多少一般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高利贷信用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
    2023-07-16
    118人看过
  • 借款是否属于借条纠纷范围
    各方间的借款协议乃债权之构成要件,以此应归属至“借据争端”范畴中。依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指出,所谓债权,是指因各类合约等因素所生之权利,而借款方与出贷方之间的借贷协议则构成了债权生成的正当原因。若借款人未按约偿还债款,作为债权人的出贷方可依据前述协议向借款人提出偿付债务的要求,此举实为民事权益遭受损害的典型情况。再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的明文规定,出贷方享有向借款人追索债务的法定权利,这无疑可被视作侵权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在处理此类借款纠纷时,我们完全可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来进行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024-08-13
    389人看过
  • 购房预付款是否属于定金
    关于定金与预付款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法律效力角度来看,定金具备适用定金罚则的特性,而预付款在此方面并未赋予此类权利;其次,从它们所扮演的角色上看,定金是作为债权人权益保障手段存在的,而预付款更倾向于债务履行阶段中的一环,它的核心功能在于对部分债务的预先履行;再者,从特定性质上解读,定金的相关义务在交付后即刻产生约束力,形成一份单独的定金合同,而预付款只是对主债务的承担过程中的一部分,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合同关系;此外,定金的交付通常需要一次性完成,而预付款的支付方式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期处理;最后,定金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分,而预付款的交付则被视为履行主债务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2024-08-16
    178人看过
  • 借款担保合同可以代替借款合同吗
    一、借款担保合同可以代替借款合同吗借款担保合同不可以代替借款合同。二、最新个人住房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借款人(签字):_________贷款人(盖章):_________抵押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三、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
    2023-06-05
    71人看过
  •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能够替代借款合同?
    一、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一)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2、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二)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三)适格的证人以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方式证实是真实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二、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完整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网络聊天记录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即网络聊天记录须以法律认可的证据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在内容上具有完整性,即举证责任人在将网络聊天记
    2023-07-02
    188人看过
  • 家属能代替索要欠款吗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案件的原告须为与此次事件具备直接利害关系之公民、法人及其它机构。若欠款人为自然人,则相关亲属与欠款人可能拥有家庭层面的利益牵连,然而此类关系能否上升至直接利害关系层面,需要具体个案具体分析。倘若该亲属确实能够证实自身因其嗣负翁/女之行为所承受之直接经济损失,或存在其他法益关系,那么该亲属可作为诉讼原告发起诉讼请求。然而,若亲属与欠款人的关系尚不足以证明具备直接利害关系者,则此亲属可能无法替代欠款人追讨欠款主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亲属能否代表欠款人进行索款,需综合考量案件实情而定,其中涉及欠款性质、缘由、数额以及亲属与欠款人之间的关系等诸多因素。若该亲属能够提交详尽证据证明其与欠款具备直接之利害关系,那么彼等有权作为原告发起诉讼主张。若无充足证据明示其与欠款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则可能难以代为欠款人主张债款企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2024-08-17
    476人看过
  • 代替他人偿还借款单据怎么写
    借条既可以由借款人书写,也可以由出借人书写。只要最后的签名是借款人亲自签或者按指模,只要借条的内容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5-01
    303人看过
  • 私人借款协议是否属于公证范围?
    私人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公证之后的借款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而且可以避免合同被篡改,避免对方就合同的内容发生不同的纠纷,避免对方故意扭曲和改变对方合同内容,然后拒绝承认当初拟定的合同。私人借款协议受法律保护吗依法成立的私人借款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私人借款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是依法成立的。个人借款协议签订注意事项(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二)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023-07-09
    181人看过
  • 借款协议可以用借条替代吗?
    借款协议可以代替借条。借款协议、借条等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都可以作为债权凭证,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借贷法律关系。但是借款协议一般比借条更正式。一、手写借款只有借款人签名有效吗借款人手写借条中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是有效的,但是在借条中需写明出借人的姓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二、民间借贷可以通过哪些证据进行举证?民间借贷可以举证的证据包括: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023-03-02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是否代替借款人偿还债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07
      在担保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责任被称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所必须承受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则作为担保人的当事人需要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
    • 借款的担保人没签借款合同是否属于借款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5
      担保人没签合同是不算借款人的,没有签字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一、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相关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
    • 借款人借用公款是否属于职务侵占?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14
      借条借用公款一般不属于职务侵占。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
    •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欠条是属于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11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所为的职务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法人的经营活动。行为在客观上必须被认为属于执行职务。该行为与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务有联系。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视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而只能认为是其个人行为。
    • 公司由法定代表人借款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9
      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并不能免除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还款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 风险提示:一般来讲,在经济社会,奉行的基本原则是“谁欠的债务谁来偿还”。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