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法、王芳森、王芳东、王旭英、王国英诉义乌市人民政府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行政争议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14:19 70 人看过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03)金中行初字第51号

系王光荣弟弟。

原告王春法、王芳森、王芳东、王旭英、王国英不服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行政争议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王春法、王芳森、王芳东、王旭英、王国英的委托代理人吴平,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吴蔚荣的委托代理人汪宁、朱晓将,第三人王海涵、李银菊及其委托代理人陈雄武、左文辉,第三人王联铭、王球凤的委托代理人毛建荣,第三人王光荣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王龙光,经本院合法传唤未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1998年12月14日,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将座落于义乌市稠城街道共和村清塘下二层楼房一间,计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房产权给第三人王海涵、李银菊颁发了义乌市房权证稠城字第000463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0003406号房屋共有权证。

原告王春法、王芳森、王芳东、王旭英、王国英起诉称:座落于原义乌县义东区宗宅乡五房门廊前2层楼房一间,土改时,前半间由王正槐等二人登记,后半间由王联堡等二人登记。王正槐、楼梅玲夫妇生有儿子王联鸿、王联堡、王联铭、王海涵,女儿王球凤。王联堡、楼球园夫妇生有儿子王春法、王芳森、王芳东,女儿王旭英、王国英。王正槐、楼梅玲夫妇于1980年去世前对上述土改登记的半间楼房未曾遗嘱处分。王联堡、楼球园夫妇分别于1996年和1989年去世前对上述土改登记的半间楼房也未进行过绝卖。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将土改确权的一间楼房给第三人王海涵、李银菊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撤销被告颁发的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00004638号房屋所有权证及0003406号房屋共有权证行政行为。

原告王春法、王芳森、王芳东、王旭英、王国英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1、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00004638号房屋所有权证及0003406号房屋共有权证一份,证明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将座落于现义乌市稠城镇福田清塘下村砖木楼房一间,计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房屋给王海涵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及给李银菊颁发了房屋共有权证的事实。

2、原义乌县土地房屋所有证第16870、16871号存根二份,证明土改时王联堡户二人登记本村五房门廊前一间楼房中半间和王正槐户二人登记本村五房门廊前一间楼房中半间的事实。

3、义乌市稠城街道共和村民委员会证明三份,证明:1、王正槐、楼梅玲夫妻分别于1980年死亡及其生有儿子王联鸿、王联堡、王联铭、王海涵,女儿王球凤的事实;2、王联堡、楼球园夫妻分别于1996年和1989年死亡及其生有儿子王春法、王芳森、王芳东,女儿王旭英、王国英的事实;3、王联鸿夫妻均已死亡及其生有儿子王光荣、王龙光的事实。

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辩称:讼争房屋系1949年前建造,其中半间原为王联堡所有,另半间为王海涵所有,属王联堡半间已转让给王海涵所有,并已依法办理了契税等转让手续。1998年12月28日,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根据王海涵的申请及提供证据材料,依照《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王海涵、李银菊颁发了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00004638号房屋所有权证及0003406号房屋所有权证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请求法院依法维持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1、义乌市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一份,证明讼争的房屋所有权由王海涵申请登记的事实。2、义乌市房屋所有权人户籍登记表一份,证明王海涵申请登记讼争房屋所有权时依法提交了合法身份证明的事实。3、房屋四至墙界申报表一份,证明讼争房屋四至墙界清楚,四邻无纠纷的事实。

4、民字第16871号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绝买契约,义乌市房地产转让审核表、契税缴款书、房屋契证各一份,证明王海涵申请登记的房屋中半间系其受让所得的事实。

5、申领房产证委托书一份,证明义乌房权证稠城字第00004638号房屋所有权证及0003406号房屋共有权证系王海涵授权由李银菊领取的事实。

6、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核表一份,证明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颁证行为前已履了相关审核手续的事实。

7、《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若干条文一份,证明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颁证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依据。

第三人王海涵、李银菊述称:王正槐夫妇生有儿子王联鸿、王联堡、王联铭、王海涵,女儿王球凤。1951年房产土地登记时,已进行了正式分家并对房产已有明确划分,王联鸿分得座落于五房门栏前房屋一间,王联铭分得座落于十一间头中一间房屋,王联堡分得座落于五房门廊前五间房屋中一间的东半间,王海涵分得座落于五房门廊前五间房屋中一间的西半间。土改时王联鸿、王联堡、王联铭均已成人,三人各自以自己为独立房主登记立业,唯有王海涵才16虚岁,仍随父王正槐一起生活,王正槐作为王海涵的监护人,以户主身份将王海涵分家所得的半间房屋登记在王正槐名下。土改后,上述登记在王正槐名下的半间房屋一直由王海涵管业使用。1975年,王正槐在世时所立的《关于遗产与负担之约据》明确规定,各户对上祖遗产的享受权,不论哪户所持件数或多或少,一律以现状管理为依据,永远不变。1975年的《关于遗产与负担之约据》进一步印证了1951年登记王正槐名下的半间房屋是王海涵个人财产的事实。1951年由王联堡登记的半间房屋,王联堡于1981年立《绝卖屋契》出卖给王海涵所有,并由王海涵拆除了前后半间之间隔墙,管业至今。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根据第三人王海涵的申请及提供的证据材料,将稠城字第00004638号房屋所有权证及0003406号房屋共有权证颁发给王海涵、李银菊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王海涵、李银菊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1、1951年民字第16870、第16871、第16873、第16875号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各一份,证明王联鸿、王联堡、王联铭在土改时均已成人,三人均登有房产及王海涵在土改时未成年、其分家所得的半间房屋登记在父亲王正槐名下的事实,2、《关于房屋遗产与负担之约据》一份,证明王正槐于1975年3月13日立约载明各户对祖遗产的享受权,不论那户所持件数或多或少,一律以现状管理为依据,永远不变的事实及联鸿、联堡、联铭、海涵均在场同意其父王正槐立据之约的事实。3、绝卖屋契,房屋契证,契税缴款书各一份,证明卖主王联堡于1981年5月6日将其土改登记的半间房屋以价款100元出卖给王海涵所有及王海涵将共自留地(屋基)给王联堡造房屋的事实和经义乌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纳税过户的事实。4、(2003)义行初字第69号行政诉讼案卷庭审笔录一份,证明王春法、王芳森、王芳东、王旭英、王国英向法院提供的证人赵渊如证言证实王海涵向房产登记机关提供的绝卖契约是他代写,不是王海涵伪造的事实及证人王光荣证言王联堡将半间房屋卖给王海涵后一直由王海涵户管业的事实。5、照片8张,证实讼争房屋的现状及前后半间房屋之间的隔墙早年已拆除,后门早已封堵和该房屋自1981年以来一直由王海涵管业至今的事实。6、王有成出庭作证证言一份,证明讼争的房屋一直由王海涵户使用及后门已经封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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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没有正当理由,个人不能查询。因为牵涉到个人隐私。《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
    • 小王与小王以夫妻名义同居违法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如果在和小熊登记结婚后,又和小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样才涉嫌重婚罪。要妥善处理小王的事,这主要属于道德范畴的事,也不能要法院来强制执行将小王请出去。肯定要给小王一定的补偿,毕竟双方有了小孩,小王也付出了青春,你小舅子也要给那小孩抚养费。建议协商解决,如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意见
    • 上海王钢律师事务所 王钢律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1-18
      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陈某是否有继承权,要看陈某与张秀英及前夫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若成立,养子身份确定,同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权。若不成立,则没有继承权。   成立养子女关系,一是通过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设立收养关系;二是事实上存在收养关系,就是指亲友、群众公认,或有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但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而成为事实上
    • 霸王条款的定义是什么?所谓的霸王条款即霸王条款的含义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有学者下了这样
    • 王生诉讼案例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
      (1)王生是否构成竞业禁止王生构成竞业禁止;(2)怎么取得王生构成竞业禁止的证据王生的暂住信息、王生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王生及其公司的其他证据等等;(3)如果构成竞业禁止,公司应在哪里申请仲裁是在广东还是在浙江 (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在广东申请仲裁 (4)我公司应该怎么追究王生的责任为妥依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