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9 11:39:09 495 人看过

《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旅游服务要求,包括旅游产品要求、旅游者招徕、团队计划的落实、接待服务和后续服务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老年旅游产品的旅行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153饭店(餐厅)卫生标准

GB/T26359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年旅游者elderlytorists

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旅游产品消费者

3.2

老年旅游产品torprodctsforelderlypeople

旅行社根据老年旅游者的旅游需求特点,专门为老年旅游者组织与开发的包含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等旅游服务在内的包价旅游产品。

3.3

随团医生torgropdoctor

指为老年旅游者提供保健知识、紧急救助、非处方药建议以及协助医生救治的医务工作者,需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资格证。

4、旅游产品要求

4.1旅游景点、活动的安排

4.1.1应选择符合老年旅游者身体条件、适宜老年旅游者的旅游景点和游览、娱乐等活动,不应安排高风险或高强度的旅游项目。

4.1.2宜选择具有完善无障碍设施的旅游景点。

4.1.3宜在人群密集度较低、容易管理的区域安排自由活动。

4.1.4宜安排乘坐景区内交通环保车、缆车等交通工具。

4.1.5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可安排一定时间的午休。

4.2行程的安排

4.2.1整个行程应节奏舒缓,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2个小时,每个景点应安排充裕的游览时间。

4.2.2结合旅游目的地时令特点,宜选择适合老年旅游者的季节和天气出游。

4.3地接社

4.3.1组团社宜选择具有老年旅游者接待经验的地接社,地接社应具有诚信与履约能力。

4.3.2组团社应要求并监督地接社充分了解接待计划,充分了解行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要求,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应急计划与解决对策。

4.3.3组团社应要求地接社对地陪提出老年旅游服务要求,以确保其服务达到所需品质。

4.3.4组团社应定期进行地接社的筛选与优化。

4.4交通工具

4.4.1乘坐火车应安排座位,过夜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应安排卧铺,宜尽量安排下铺。

4.4.2宜选择老年专车、专列(专厢)、包机、包船等交通方式。

4.4.3客车座位安排应适度宽松,宜保持15%的空座率。

4.4.4应要求客车承运单位安排拥有至少5年驾龄、具有熟练驾驶经验、驾驶平稳的客运司

机。

4.4.5客车上应配备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

4.4.6应选择客车设施和服务符合GB/T26359规定的旅游客车承运商。

4.5饭店

4.5.1宜选择噪音小、隔音效果好的饭店。

4.5.2宜选择有电梯的饭店,没有电梯的饭店应安排老年旅游者入住3层以下楼层。

4.5.3宜选择距离医院或急救中心较近的饭店。

4.5.4宜选择具有无障碍设施的饭店。

4.6导游/领队

4.6.1应选择具备紧急物理救护等业务技能、了解一般医疗常识、具有至少3年导游从业经验、做事细致耐心的导游/领队全程随团服务。

4.6.2导游和领队应接受过老年旅游服务技能的相关培训,掌握老年心理保健、老年健康管理等相关知识。

4.7餐厅

4.7.1应选择卫生标准符合GB16153规定的餐厅,宜选择具有接待老年旅游者经验的餐馆。

4.7.2团队餐食应在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特点的情况下,安排当地的特色餐饮。

4.7.3应考虑老年旅游者的特殊需要,提前为有饮食禁忌的老年旅游者安排特殊饮食。

4.8购物安排

如果老年旅游者有购物需求,应选择货真价实、服务质量较高的购物场所。

4.9自费项目安排

旅游产品宜一价全包,不宜再安排自费项目。

4.10旅游保险

组团社应与保险公司就旅游意外险的投保年龄上限进行沟通协商,为更多老年旅游者提供保险保障。

5、旅游者招徕

5.1产品咨询服务

5.1.1应耐心、详尽解答老年人的问题。

5.1.2应提供有关旅游产品内容、价格的详尽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的字号、字体要适合老年旅游者阅读。

5.1.3应根据老年旅游者的生理特点推荐适宜的旅游产品,并向老年旅游者说明某些旅游活动对身体条件的限制性要求。

5.1.4可在网上开辟老年旅游服务专区,为老年旅游者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5.2合同签订服务

5.2.1应耐心、详尽解读合同文本各项条款。

5.2.2应详细说明并书面提供合同价格所包含的旅游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旅游目的地景区景点对老年人的门票优惠政策等情况。

5.2.3

应采集老年旅游者详细信息,包括个人健康情况、个人通讯方式、紧急联络人信息,并请老年旅游者当面签字,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

5.2.4

应准备《安全告知书》一式两份,并当面为老年旅游者逐条讲解,待老年旅游者理解具体内容后签字,组团社和老年旅游者各留存一份。《安全告知书》应包括旅游活动的潜在风险、旅游行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5.2.5

应口头提醒并书面提供老年旅游者一份《出行提示清单》,具体内容应包含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携带提醒;常用药品、衣物等必要物品携带提醒;提前到达机场、车站、码头的时间提醒等。

5.2.6

应详细介绍旅游意外保险产品及其适用对象,应推荐其购买包含紧急救援在内的旅游意外险,并宜要求符合投保年龄规定的老年旅游者购买普通旅游意外险。

6、团队计划的落实

6.1组团社应与地接社共同做好团队计划的落实工作。

6.2应严格选择旅游服务供应商,验明资质,考察服务质量与安全保障能力,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优化。

6.3应严格按照产品设计规范与相关旅游服务供应商沟通、落实产品和服务要素。

6.4

组团社应将游客年龄、身体状况、特殊需求等详细信息有效传递给地接社、承运单位、旅游景点、饭店等相关旅游服务供应商,并宜根据产品设计规范,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强调具体要求。

7、接待服务

7.1旅游协助

7.1.1

导游/领队在团队出发与迎接、参观游览与行程中、离站/末站等服务环节中,应随时主动做好搀扶、搬运行李、协助系好安全带、代办邮寄、托运等辅助服务。

7.1.2导游/领队应针对老年旅游者的特殊需求做好各项物质准备,备有老花镜、放大镜等老年人常用物品。

7.2安全提醒

7.2.1

出行前应就老年旅游产品的潜在风险、老年旅游者的身体健康要求等内容做好口头安全提醒,并出示《安全告知书》,以保证老年旅游者选择适宜的老年旅游产品。

7.2.2

导游/领队应在行前告知老年旅游者旅游沿途的地理、气候、风俗等情况,提醒老年旅游者带好带齐通讯设备、相关证件证明、衣物、应急和日常药品等。

7.2.3

导游/领队应核对每位老年旅游者的通讯方式,同时应为每位老年旅游者发放便携式集合信息卡片并详细讲解卡片内容,卡片上宜载明导游与司机的联系方式、乘坐汽车车牌号等关键信息,应提醒老年旅游者认真阅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该卡片。

7.2.4导游/领队应在游览过程中及时告知老年旅游者停留时间、集合时间及地点,及时清点人数,防止老年旅游者走失,保证老年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7.2.5

导游/领队应提醒老年旅游者按时服用常用药,时刻关注老年旅游者在旅途中的活动及身体状况,及时告知老年旅游者不适合其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对自由活动应尽安全提示义务。

7.2.6导游/领队应提醒老年旅游者在饭店退房时清点并拿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7.2.7导游/领队应提醒老年旅游者在用餐时注意卫生,饮食不宜过冷过热,规律进餐,饮酒适度。

7.2.8导游/领队应就可能发生危及老年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不厌其烦地向老年旅游者予以说明。

7.3旅游讲解

7.3.1导游/领队应耐心、细心和热心地为老年旅游者提供讲解。

7.3.2导游/领队讲解时应放慢语速、提高声调、咬字清楚,以便老年旅游者理解。

7.3.3导游/领队应耐心细致地回答老年旅游者提出的问题。

7.4相关信息介绍

7.4.1导游/领队应及时告知游程安排、用时和沿途休息区、卫生间等公共设施情况,合理安排中途停车与休息。

7.4.2导游/领队应介绍所乘坐飞机、客车或轮船等交通工具上的常用设施,帮助老年旅游者正确安全使用。

7.4.3导游/领队应介绍入住饭店的名称、位置、周边环境和联系方式,为每位老年旅游者发放饭店位置指示卡。

7.4.4导游/领队应介绍饭店主要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特别是逃生通道。

7.4.5导游/领队应引导老年旅游者进房入住,提醒老年旅游者记住房间号码,并将自己的房间号码告知老年旅游者和酒店前台。

7.4.6导游/领队应讲清饭店内就餐形式、地点以及时间,告知有关活动的时间安排、集合地点和停车地点。

7.4.7导游/领队在餐馆应细心引导老年旅游者入座,介绍餐馆卫生间等公共设施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注意事项。

7.5服务对接

7.5.1全陪/领队应及时提醒地陪落实各项活动安排并告知团队老年旅游者的特殊需求。

7.5.2全陪/领队应协同地陪监督、提醒司机平稳驾驶、及时休息、保证安全,切勿超速和疲劳驾驶,在急转弯时需小心慢行。

7.5.3全陪/领队应协同地陪及时主动与景区管理人员沟通,在游客拥挤时为老年旅游者开设绿色通道,提醒景区讲解员耐心细致地为老年旅游者进行讲解。

7.5.4

全陪/领队应协同地陪提醒饭店在客房内必要地方放置防滑垫,谨防老年旅游者摔伤,宜提醒饭店多关注老年旅游者住店状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应协助老年旅游者解决入住期间遇到的问题。

7.5.5全陪/领队宜协同地陪提醒餐馆制作符合老年旅游者需求的菜品,将老年旅游者的饮食禁忌及特殊要求提前转达给餐馆工作人员。

7.5.6全陪/领队应协同地陪做好购物安排,对于强制购物或违法购物安排应以及时劝阻。

7.6保健服务

7.6.1包机、包船、旅游专列和100人以上的老年旅游团应配备随团医生服务。

7.6.2团队应配备急救用品、简单常用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7.6.3团队应配备防止晕机晕船晕车的药物,制定产生晕机晕船晕车时的紧急预案。

7.6.4随团医生在旅途中应为老年旅游者讲解保健知识,接受咨询。

7.6.5随团医生应提醒老年旅游者注意饮食平衡,规律进餐,饮酒要适度。

7.6.6随团医生应提醒老年旅游者随气候变化及时增减衣物,注意防止受凉感冒或天热中暑。

7.6.7随团医生宜提醒老年旅游者参加活动量力而行,注重休息和睡眠,避免过度疲劳。

7.6.8随团医生在旅途中应随时关注、及时询问老年旅游者的健康状况和身体感受,应提醒老年旅游者规范使用自备药。

7.7应急处理

7.7.1

老年旅游者遭遇突发病情或意外事故时,导游/领队应在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救助电话,寻求专业医护和救援人员,并将突发事件情况及时上报组团社,同时组织周围力量开展第一时间的紧急救助工作。

7.7.2老年旅游者遭遇突发病情或意外事故时,随团医生应对病人和伤者进行紧急救护,并应在专业医护人员到达后做好协助救护工作。

7.7.3在完成及时送医的工作后,组团社应第一时间通知老年旅游者紧急联络人并协助安排家属探望及处理后续事宜。

8、后续服务

8.1回访服务

组团社应通过随团发放《游客旅游服务评价表》、电话回访等方式认真听取老年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旅游产品,提高老年旅游产品的市场满意度。

8.2投诉处理

8.2.1组团社应为老年旅游者提供便利的投诉渠道,宜上门为老年旅游者提供投诉处理服务。

8.2.2组团社应认真受理、记录老年旅游者投诉内容,依法及时做出处理。

8.2.3对于老年旅游者针对第三方的投诉或诉讼,组团社应给予积极协助,跟踪处理过程,做好对老年旅游者的心理安抚工作。

8.2.4老年旅游者对地接和地陪服务产生投诉的,地接社应协助组团社处理好投诉。

8.3保险索赔

保险事故发生后,组团社应协助老年旅游者或其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

《规范》适用于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旅游产品消费者在旅游社报团出游。针对老年游客所关注的行程设计、保险、解决投诉等多个环节都有规定。

《规范》要求,旅行社应选择符合老年旅游者身体条件、适宜老年旅游者的旅游景点和游览、娱乐等活动,不应安排高风险或高强度的旅游项目。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可安排一定时间的午休。

在选择交通工具上,火车、汽车是“银发族”最爱的交通工具。《规范》规定,若乘坐火车,过夜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应安排卧铺,尽量安排下铺;若乘客车,宜保持15%的空座率。整个行程应节奏舒缓,连续乘坐汽车不应超2个小时,每个景点应安排充裕的游览时间。

据了解,目前石家庄旅游市场上,有不少老人经常图便宜乘坐成本较低的汽车出行,连续开行时间经常动辄四五个小时,未来《规范》实施后,这种超时行程将有所遏制。

在老年人的饮食和居住饭店选择上,《规范》也做了相对明确的要求。饮食方面,旅行社宜选择具有接待老年旅游者经验的餐馆。没电梯饭店应安排老人住3层以下。

住宿方面,宜选择噪音小、隔音效果好、有电梯的饭店。没有电梯的饭店应安排老年旅游者入住3层以下楼层。同时,饭店宜距离医院或急救中心较近,具有无障碍设施。

购物安排上,如果老年旅游者有购物需求,旅行社应选择货真价实、服务质量较高的购物场所。旅游产品宜一价全包,不宜再安排自费项目。

据了解,老人出行,在报团时往往容易遇到一定阻碍。比如旅行社要求家属陪同,如果没有家属陪同,则要求三甲医院出具健康证明,其家属还需签“免责协议”。75岁以上报团旅游需直系家属签字。

《规范》针对此现象特别作出了规定:组团社应与保险公司就旅游意外险的投保年龄上限进行沟通协商,为更多老年旅游者提供保险保障。应采集老年旅游者详细信息,包括个人健康状况、个人通信方式、紧急联络人信息,并请老年旅游者当面签字,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

业内人士表示,《规范》中让家属签字可起到告知作用,让家人和旅行社共同关注老年游客安全。但此前一些旅行社让家属签的是“免责协议”,这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事发原因及状况决定权责关系。

另外,《规范》还要求组团社应详细介绍旅游意外保险产品及其适用对象,应推荐其购买包含紧急救援在内的旅游意外险,并宜要求符合投保年龄规定的老年旅游者购买普通旅游意外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的相关内容有什么
    中国老字号认定规范的相关内容:1、拥有商标所有权或者使用权;2、品牌成立于1956年前;3、继承独特的产品、技能或服务;4、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5、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历史文化价值;6、良好的声誉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和赞誉;7、国内资本和港澳台资本相对控股,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申报中华老字号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申报中华老字号需要具备的条件: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57年(含)以前;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申报中华老字号的相关知识:申报“中华老字号”的企业除提交《“中华老字号”申报书》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申报文
    2023-07-21
    75人看过
  • 旅游保险范围怎样规定
    一般的“旅游保险”的保障范围大致分为四部份:(一)人身意外保障:由于意外造成死亡或永久性伤残而给予一笔预先约定的金额。(二)医疗费用保障:在旅途中因意外而引致的医疗费用开支。完善的旅游保险应包括“国际医疗支援”服务,万一在外地发生严重事故,受保人可享用国际医疗队伍的服务;例如紧急医疗运送或送返原居地等。大部份的旅游保险都是只保障因意外造成之医疗开支,但亦有少部份的保单可同时保障在旅途中因疾病而带来的医疗支出。(三)个人财物保障:保障在旅途中,财物因意外损毁或被盗窃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四)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在旅途中受保人因疏忽而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而被追讨索偿的保障。由于不同的保险公司发出的保单条款可能有异,因此保障范围可有不同。
    2023-05-01
    148人看过
  • 关于旅游经营者义务的规定
    旅行社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下列旅游项目:1、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2、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3、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内容的;4、含有其他被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的。旅游经营单位应当诚实经营、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提高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或者与旅游者约定的收费标准;2、擅自加收服务费;3、强迫旅游者接受收费性服务项目;4、进行不正当竞争;5、销售伪劣、变质旅游商品;6、强卖旅游商品和欺诈、勒索旅游者;7、未评定星级而使用有关星级标志;8、降低服务质量标准。
    2023-06-07
    410人看过
  • 分包服务费内容的规定
    分包的服务费可以由分包人和发包人具体进行约定,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进行处理。一、分包合同是否可以约定管理费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正常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后,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合同的分包和合同的转让有何区别分包合同与转让合同都
    2023-06-26
    438人看过
  • 企业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一)拆迁资产补偿1、土地补偿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2、房屋、建筑物补偿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
    2023-06-02
    411人看过
  • 商标侵权对比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商标侵权对比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反向假冒商标侵权对比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侵权对比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制造商标侵权
    2023-03-16
    323人看过
  • 云浮病假工资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以上海为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有的病假工资比例没有规定这么细致):(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
    2023-02-19
    421人看过
  •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如下: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指定(委托)书;4、涉及本市国有资产转让的,提交当地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该公司公章)。其中,1、3项可到就近工商局办事大厅领取,也可登陆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下载,并按照表格注释进行填写。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决定了股权不能任意转让。人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属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很大程度上基于各股东之间的相互信赖及股东个人背景。如果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任意转让股权,将会对其他股东、市场交易相对人及公司
    2023-08-09
    117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内容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
    2023-04-11
    71人看过
  • 物业服务内容的具体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用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在物业服务企业在有关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方面的义务合同责任作出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中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在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售房单位选聘管理单位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服务协议当事人情况的说明:房地产开发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购房人(业主)。(2)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的基本情况。(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购房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的清扫与维护;保安的管理;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5
    2023-07-12
    100人看过
  • 旅游投诉的时效规定是怎么样的?
    旅游投诉的时效规定分析如下:了解有关旅游投诉时效的规定,有助于投诉者及时提起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受理机关及时展开受理、处理程序。国家旅游局1991年颁布实施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1、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机关请求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间。2、受理时效: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后,经审查,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3、应诉答复时效: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4、送达时效: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形式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5、申请复议时效: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
    2023-06-07
    195人看过
  •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盗窃罪的相关内容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023-06-03
    106人看过
  • 转继承的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
    法律对转继承的具体规定: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则除外。转继承的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n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n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
    2022-07-04
    211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2、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3、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
    2024-02-08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原文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30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旅游服务要求,包括旅游产品要求、旅游者招徕、团队计划的落实、接待服务和后续服务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提供老年旅游产品的旅行社。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旅行社老人旅游服务规范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19
      4、 1、1应选择符合老年旅游者身体条件、适宜老年旅游者的旅游景点和游览、娱乐等活动,不应安排高风险或高强度的旅游项目。 4、 1、2宜选择具有完善无障碍设施的旅游景点。 4、 1、3宜在人群密集度较低、容易管理的区域安排自由活动。 4、 1、4宜安排乘坐景区内交通环保车、缆车等交通工具。
    • 旅游车超载处罚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0
      据我所知,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旅游法关于报名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的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0
      首先你是报名的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 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四条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旅游者,否则按下列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一)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
    • 年假的规定相关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年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