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中作为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5 06:11:35 265 人看过

犯罪行为中作为的形式有哪些作为具有以下各种表现形式有利用自身;利用机械;利用自然;利用动物;利用他人。作为是指表现为一定的身体动作的作为。作为是通常意义上的行为,论及行为时,首先指的就是作为。

犯罪行为中作为的形式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作为犯罪中作为特定义务的来源有哪些
    一、不作为犯罪中作为特定义务的来源有哪些1、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2、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之所以要求行为人对其身体相对静止的消极、无为状态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就在于行为人此时负有积极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应为能为而不为,即违反了作为义务。根据我国刑法学基本理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指由其它法律规定并由刑法加以认可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规定,而未被刑法认可,则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此外,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义务,宪法中所规定的义务属于一般性的抽象义务,有待于各具体法规的确认和细化,一般不适合直接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前提。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它是指
    2023-04-28
    105人看过
  • 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之先行行为有哪些?
    一、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之先行行为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学基本理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指由其它法律规定并由刑法加以认可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规定,而未被刑法认可,则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此外,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义务,宪法中所规定的义务属于一般性的抽象义务,有待于各具体法规的确认和细化,一般不适合直接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前提。2、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它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被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该类型的作为义务有的规定在法律法规中,也有的规定在具体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应当注意的是,行为人只有在具有职业或者业务身份的情况下,才具有相关的作为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
    2023-04-13
    321人看过
  • 一般贪污罪有哪些行为形式
    一、一般贪污罪有哪些行为形式贪污罪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2.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二、对于贪污罪怎么请律师对于贪污罪怎么请律师一般是根据律师费的高低、律师对该类案件的熟悉程度等考量因素,但不应该是决定因素。如果根据价格选择律师
    2023-10-03
    369人看过
  • 行贿罪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应这样界定:(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涉嫌行贿罪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
    2023-07-28
    379人看过
  • “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1、当双方在对事故事实的确认、或对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未进行友善的协商,发生了口角时,一方拒绝协商离开。2、双方在核实有关情况时,发现肇事方存在违章行为,提出不能“私了”需要报警时,肇事方擅自寻机逃逸。3、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在送受害方去医院的途中,或其正在接受治疗时,因不愿承担各种经济损失而中途逃逸。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表现形式有哪些?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
    2023-07-23
    370人看过
  • 强奸罪行为有哪些形式有哪几种
    强奸罪行为的形式: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强奸罪可不可以内部调解强奸罪不可以内部调解。强奸罪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不可以庭外和解。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奸被绑架的女子要如何处罚强奸被绑架的妇女的处罚:以强奸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应当在强奸罪和绑架罪的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强奸
    2023-04-04
    469人看过
  • 不作为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过失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一、不作为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呢?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
    2023-02-19
    263人看过
  • 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是什么
    “先行行为”在理论上是个笼统的概念,何为“造成结果的先行行为”,在何种场合、何种情形下才是先行行为,从而产生义务、必须采取救助,法律没有明确说法。由先行行为——产生义务——不作为导致犯罪的案件认定非常少。由于行为人实施先行行为,使某种由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主要是在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中提及。其主要结构一般为:先行行为——防止义务——刑事责任。举例简单说明:司机肇事撞伤行人,将被害人搬离现场,置被害人于不顾,导致被害人死亡。司机撞人后,应当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但是其不管不顾,还将被害人搬离现场,使被害人被救助不可能或显著困难,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那么正是由于司机的搬离现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故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其搬离现场就是先行为。属于不作为形式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
    2023-06-12
    131人看过
  • 单位犯罪危害行为的形式
    刑法中把犯罪的危害行为分为作为、不作为或者持有三种基本形式。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有所不同,单位犯罪的危害行为目前只存在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单位犯罪的作为方式。单位危害行为主要是通过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因此单位犯罪的作为是指与单位相关人员施行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单位犯罪均是由作为的方式来实施的。单位犯罪的不作为方式。单位犯罪的不作为是指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履行而不履行某种特定义务的危害行为。如单位触犯的逃避商检罪、逃税罪等。从刑事立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单位犯罪作出的规定可以看出,单位犯罪基本上以作为方式为主,不作为方式占很小的比例。总之,单位犯罪的危害行为,不论是单位犯罪的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单位领导集体或负责人员的领导、组织、决策、指挥行为与直接责任人员的实行行为构成的有机整体,二者缺一不可。单位犯罪的特点单位犯罪是法定犯罪与传统的自然人犯罪有显著不同的特征。其基本
    2023-08-08
    235人看过
  • 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包括哪些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规等)(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类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正在执行为前提。(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当先行行为危及他人权益时,行为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排除和避免危险发生。2、行为人能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能履行义务”不仅意味着行为人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积极行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即行为人能采取措施,并且此措施可能防止结果发生。3、由于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
    2023-02-25
    223人看过
  • 举报作为监督的有效形式有哪些作用
    方便对违纪、违法、犯罪等行为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举报进行检举和控告,要求予以处理。方便公民行使民主权利,有效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活动。公民可以通过举报对党和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反映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专门机关通过举报可以获得大量的举报线索,有利于专门机关履行职责,尤其是监督职责。将群众监督纳入法制轨道,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举报在向专门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方面很管用,发挥了巨大的威力。例如:某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某石油管理局钻井工程公司一分公司党支书记杨某贪污受贿。办案组于是兵分两路,一路去钻井公司调查,另一路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到北京取证。仅用了24小时就查实了杨某贪污26万元、受贿1万元的案件。某检察院依告群众举报,查获了该市解放以来商业部门最大的一起受贿案。商业局基建科科长王某。利用发包基建项目的权力,在5年中共贿受人民币
    2023-06-14
    212人看过
  • 对于犯罪预备形态和预备行为的认定形式有哪些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023-04-10
    407人看过
  • 牵连犯分为哪些形式
    1.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如行为人为窃取他人财物而入室盗窃,其入室的行为是为了达到窃取他人财物目的的手段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罪名。其窃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罪名。2.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比如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枪支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盗窃枪支罪”。后行为人将盗窃来的枪支隐匿,其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
    2023-06-03
    430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行为有哪些情形?
    一、未成年犯罪行为有哪些情形未成年犯罪的八种情形为:(1)犯故意杀人的;(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3)抢劫的;(4)强奸的;(5)贩卖毒品的;(6)放火的;(7)爆炸的;(8)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未成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且未满18周岁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二、未成年犯罪会有案底吗未成年犯罪案底视情况而定。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会留有案底。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
    2024-02-02
    1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为犯罪行为证据包括哪些形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1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证书(3)证人证言(4)受害者陈述(5)嫌疑犯、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调查、检查、识别、调查实验等记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验证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
    • 行为中有哪些主要的行为表现形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第二,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以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第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
    • 哪些属于无作为犯罪,不作为过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一、不作为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呢?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
    • 怀疑邻居不作为犯罪有哪些刑事犯罪的形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5
      不作为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 1。行为人有作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具有特定性、法律性 2。不作为构成犯罪义务的来源包括: (1)法律的规定;可以是刑事法律规定,也可以是非刑事法律规定,如遗弃罪、偷税罪 (2)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 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的消防人员有消除火灾的义务等等。
    • 犯罪不认为共同犯罪形式的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7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 4、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