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国税发[1995]19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日期1995-2-7
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新流转税制以来,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执行(94)财税字第058号(以下简称)所涉及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范围问题.
第三条中出口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是指出口货物耗用的购进货物所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进项税额.
(二)关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问题.
根据第四条所列计算公式计算出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年终应进行清算,调整.
(三)关于委托代理出口的确定问题.
第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销售给国内出口企业或委托国内出口企业代理出口的,一律视同内销.这里所称委托国内出口企业代理出口是指委托方与受托方双方签订代理出口合同(协议),受托方负责办理出口货物报关,结汇等出口手续,报关单,结汇单上经营单位均列明是受托方,委托方向受托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可以凭上述单证办理出口退税或出口免税.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出口应按自营出口处理.
上述所称国内出口企业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四)关于收购货物出口的税收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收购货物出口的,可比照自营加工生产的出口货物的税收规定处理.
(五)关于出口货物发生退货,退关的税务处理问题.
当出口货物发生退货,退关而转作内销时,应将已计入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分离出来,转作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当期作调整或冲减下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六)关于的适用范围和执行日期问题.
适用于1993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日期应为1994年1月1日.
二,关于执行国税发[1994]115号所涉及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应取得但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计算税负增加返还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购进货物时应取得但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的,对其所涉及的销售额不计算税负增加,不予退税返还.
(二)关于设立分支机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是否计算税负增加返还的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1994年1月1日以后设立分支机构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凡属新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工商登记的,不予计算税负增加返还.
(三)关于几个税负增加返还的计算口径问题.
1?应征收工商统一税的中间产品用于本企业生产的,原工商统一税税负为中间产品应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和最终产品应征收的工商统一税的合计.
2?同一税目加工改制的产品应按原工商统一税规定的其他工业产品5%的税率确定原工商统一税税负.
3?原工商统一税规定准予扣除包装物后的销售收入缴纳工商统一税的,如白酒,黄酒,啤酒,复制酒,果木酒,汽水,酸(盐酸,硫酸,硝酸),碱,焦油和漂白粉等确定原工商统一税负时,仍准予扣除包装物.准予扣除的包装物,属于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应按照该包装物的生产成本或委托加工成本额扣除,并依照包装物适用的税率确定原工商统一税税负;属于采购的,应按照购进价计算扣除,该购进价包括包装物的买价,外地运杂费,运输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及大宗市内运输费.
4?销售商品房仍按国税函发[1990]505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原工商统一税税负,即,建筑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划分清楚的,分别按3%和5%的税率计算;划分不清的,一律按5%的税率计算.
5?企业销售生产加工产品后的边角余料,副产品等,一律按照其他工业产品5%的税率确定原工商统一税税负.
三,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122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187人看过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347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467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137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400人看过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成文日期: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
-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61.一般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方式有两种: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①、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比例*所得税的税率。 ②、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的税率。 2.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主要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因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查账征收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
-
关于企业重组的税收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3企业公司制改造是否交契税需看情况而定: 1、所谓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实质就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按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但是这时有前提条件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
国有关联企业间划转资产税务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1一、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一般性税务处理(一)划出方1.视同销售,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若没有特殊规定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2.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的情形,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二)划入方企业间无偿划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