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土地地役权的合同内容都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10:30:07 175 人看过

租用土地地役权合同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的转让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二)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地役权转让要怎么做

(一)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

(二)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三)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而是一种他物权用益物权

合理使用供役地。例如为耕作处于他人土地包围之中的自己的土地,而从他人土地上通行;为排灌自己土地的水,而从他人土地上引水通过。地役权人使用供役地时,应当选择对供役地损害最小的地点、路线和方法,尽量避免降低供役地效用。

实施必要的附属行为。地役权人为行使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内为必要的附属行为。如为行使通行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上开辟道路。地役权人为附属行为,须为行使其权利所必需,否则不得实施。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二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什么,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一、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什么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二、土地所有权的特征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1.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2.交易的限制性。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在民法上应视作无效。3.权属的稳定性。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4.权能的分离性。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法律将土地使用权从荒山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形态并且能够交易。5.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即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性,就是说一块土
    2023-05-22
    447人看过
  • 土地确权证上都写什么内容
    一、土地确权证上都写什么内容1、土地确权证上需要记载土地的基本情况,如土地的性质、土地的面积、土地的承包经营变更登记、土地承包人的家庭情况、土地权利的经营流转和具体的使用状况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
    2023-06-12
    187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法的内容
    属于《民法典》第二编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系基于物权为支配权性质产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详参《最高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软干问题的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一、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吗土地使用权是
    2023-02-17
    491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的内容包含哪些条款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对土地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地役权的期限;支付的费用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地役权登记在供役地吗供役地,是指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需役地人的利益提供便利的土地,一般情况下地役权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供役地所有人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地役权人在供役地上所建筑的设施,但应按其受益程度负担设置及维修费用。供役地所有人在不妨害地役权行使的范围内仍享有土地所有人应享的一切权利,地役权为有偿的,供役地所有人对地役权人有对价请求权。二、地役权人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1、权利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2023-03-12
    347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诉状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土地租赁合同诉状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原告及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证据等,对于土地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一、租地合同几份有效一般是一式两份的多,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是有一份最好。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出租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土地。承租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支付租赁金,并遵守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二、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区别是什么?在国有土
    2023-06-21
    315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有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等;(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决争议的方法。一、房屋产权性质民法典对房屋产权性质分为哪些没有规定。而房屋产权的性质,依据房屋土地使得权性质而定,包括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
    2023-03-08
    399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内容有什么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内容有: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等等。一、基本农田被破坏了怎么办基本农田属于优质高产的那一部分耕地。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要从重给予处罚。对于遭到破坏的基本农田,要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本农田属于耕地,是优质高产的那一部分耕地。因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该条例第3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
    2023-06-20
    180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是什么合同,及地役权合同的效力
    一、地役权合同是什么合同地役权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以及要式合同,诺成合同等合同,除此之外还可以是无名合同等。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二、地役权合同的效力地役权合同的效力是自签订合同时便开始的,因此就要求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署才能符合地役权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
    2023-05-06
    268人看过
  • 土地出租和地役权的分析
    1、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2、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3、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而是一种他物权和用益物权。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1、它们之间的性质不相同。我们具体地来说,相邻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但它更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而且不动产所有权或者是用益物权的扩张才是它的本质,也是用来所组成有权或用益物权的部分,而且一不用进行独立的公示,这些我们都可以直接从不动产所有权以及用益物权的登记中进一步,并且更加准确地推断出来。2、他们两者之间的法律效力也是不相同的。因为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就是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呢是服务于特定的土地的或者是附属于特定土地的权利的,这种关系它对的并不是“人”,主要对的“地”,对于相邻权人来说,这种是依据的不动产的自然条件从而发生的法定权利,它主要依靠的是原始权利
    2023-07-06
    372人看过
  •  土地使用合同协议的实质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协议合同是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之间为保证双方权益而订立的协议。在合同中,需要详细记载甲乙双方的个人信息,明确土地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使用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细节,同时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并注明签署时间。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土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保护双方的权益。首先,在土地使用协议合同中,需要详细记载甲乙双方的个人信息,这是为了确保双方的身份和权益。其次,需要明确土地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以及使用期限,这样双方就可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要详细阐述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处理争议和协商解决方式。最后,在合同中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并注明签署时间。 土 地 使 用 合 同 协 议 需 要 明 确 哪 些 内 容 ?土地使用合同协议是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利的转让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合同协议应当明确土地使用用途、土地
    2023-09-01
    156人看过
  • 经管局土地流转合同内容有什么
    一、经管局土地流转合同内容有什么经管局土地流转合同内容有:(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2)流转土地名称、坐落、面积和质量;(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有:1、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2、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4、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中的处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
    2024-01-20
    265人看过
  • 开发区土地使用规定都有什么内容?
    对于国家的,城市的各个地区,在土地使用上的相关规定,近几年是越来越全了,这就能够说明国家在开发城市的建设中有一定的举措,那么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这一类的土地使用,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土地规定来进行,具体看下文。国家对于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资(2005)1521号),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所在市县派出机构,一般入驻开发区享有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法律上没有明文对开发区的土地使用进行规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点1、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2、GDP增长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3、合同外资总额增幅、进出口总额增幅等数值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设立背景设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有三大背景:第
    2023-06-03
    80人看过
  • 土地征用指的是什么内容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是:行政征收取得的是财产所有权,而行政征用取得的是财产使用权。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4、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所有权转移。国家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我国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包括: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偿费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我国土地的所有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农村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所有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
    2023-04-30
    456人看过
  • 新土地法有什么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土地管理法全文(2017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
    2024-01-21
    3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地役权合同内容有几种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15
      夫妻两人私下签订的婚内协议,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即为有效的。如果能将协议公证就更有保障了。
    • 国标土地租赁合同有什么合同内容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3
      根据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1999)222号发布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 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地价折算;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拆迁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地价余额折算。采用短期租赁的,一般按年度或季度支付租金;采用长期租赁的,应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 土地使用权产权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方式为拍卖、招标、挂牌、协议。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依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在未付清全部出让金前,土地使用者领取临时土地使用
    • 土地确权的原则都是什么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4
      土地确权的原则体现了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具体需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地役权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