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要求:遵循规定进行披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44:25 308 人看过

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中期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等。

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因分析

(一)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规定,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建立起来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经济业务行为人新的经济工具的出现,使现行的法律一时很难跟上。例如:《会计法》以及《证券法》中都没有对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做假账等行为的处罚作出明确的规定。这种含糊的、原则的规定,就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执行,而那些上市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也就开始铤而走险以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

我国的上市公司,有很多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因此就出现机构设置繁琐、股权结构不合理以及监事会的监督不力等问题。具体分析如下:第一,机构设置过于繁琐,导致公司内部控制薄弱,并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仅仅是公司“一把手”说了算,从而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第二,股权结构不合理,导致股东大会流于形式。如有些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出于对国有资产保护的动机,经常会出现国有控股或国有股占绝对优势的态势。造成国有股“一股独大”,以及由内部人控制的局面。这样的形式,自然削弱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从而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第三,监事会的监督不到位。在我国《公司法》中虽然对监事会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如何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权和作用,《公司法》中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细则,而且法律也没有赋予监事会具备直接调整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行为的能力与手段。因此,监事会的监督工作,在大多数公司充其量不过是起到一种咨询和建议作用。这样的状态,就特别容易造成监事会形同虚设,难以对董事会所做的决议进行监督。

(三)会计信息质量不合格与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

目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常常会出现披露随意、不真实、不充分的不合格现象。例如:报喜不报忧;部分公司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随意调整利润分配;中期报告过于简单,无法进行财务分析与评价;部分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不提供上年同期相关的重要数据,与公司有关的市场竞争、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化、营销策略、宏观产业政策揭示得不完全或者根本不披露。这些信息质量的不合格直接导致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规范,从而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第三方会计监管不规范

所谓第三方会计监管就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的审计监管。在证券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在信息披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投资者所掌握的信息很大层面都是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审计的本质就在于它的独立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出现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共同做假账的现象,这样就会造成虚假信息的披露,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二条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六)财务会计报告;(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需要遵守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披露信息需要遵守的规定是怎样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第四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第五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第六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
    2024-01-11
    449人看过
  • 上市公司披露年报一般几月份
    上市公司披露年报一般次年的一月份到六月份,最晚是次年的六月底就需要进行公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的原则有真实原则、准确原则、完整原则、及时原则和公平原则。一、上市公司披露年报一般几月份上市公司披露年报一般在次年的1月至6月的时间段公布,最晚在六月底;半年报是6月结束的后两个月内公布,也就是7月-8月,并不晚于8月;季报是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布,不得拖延。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的原则1.真实原则,信息披露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2.准确原则,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有误导性陈述。3.完整原则,完整是指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4.及时原则
    2022-08-03
    96人看过
  • 上市公司一季报什么时候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一季报的披露时间一般在四月份。不同板块的一季报预告时间也有所不同:3月31日中小板一季报预告(有条件强制);4月10日创业板一季报预告(强制);4月15日深证主板一季报预告(有条件强制)。一、什么是季报季报是指每三个月结束后的经营情况报表,分别分为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和年报,其中一季报是指上市公司在1月到3月的经营情况报表。如果一季报中显示业绩与同期相比较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况,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市场上的投资者大量买入,推动股价上涨,甚至出现涨停的现象,特别是对于那些扭亏为盈的个股,如果一季报业绩低于预期,与同期相比较出现较大的下跌情况,则会使市场上的投资者不看好它,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导致
    2023-03-17
    448人看过
  • 公司披露一季报有什么规定
    中期报告乃于上市企业定期公告中所包含之一,具体包括首季与第三季度两份报告。此等报告需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期限进行编制与发布,通常为第三月份以及九月份之后的时间段。报告发布之后,须经由上市公司通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流程,之后再向广大民众公开发布。报告的主要内容在于向投资专家揭露企业在本年首季或者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其财务状况,并呈递以书面文档的形式呈现。《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22
    283人看过
  • 上市公司哪些事项需要披露
    一、上市公司哪些事项需要披露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运营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对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交易至关重要。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依法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等关键信息。具体而言,这些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如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书;3.定期报告(如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如重大事件公告、收购或合并公告);5.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6.还有一些根据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需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具体来说:1.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责任人、披露
    2024-08-12
    160人看过
  • 定期报告披露
    董事会
    1、需要披露的定期报告种类有哪些?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期报告分为前半个会计年度的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季度报告分为一季度(春季度)报告和三季度(秋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包括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广泛。较为常见的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其他重大事项也会由一些中介机构同时发布信息,如回访报告、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律师见证报告,等等。2、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限要求是什么?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披露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且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3、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及审计要求有哪些?挂牌公司的年度报告须参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
    2023-06-09
    215人看过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
    (一)关联交易披露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企业财务报表不仅在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事项,还应在合并报表中分别按关联方类别披露集团内部的关联方关系及交易金额,属多层投资控制关系的关联关系及交易应披露到最低级企业。关联交易按照重要性原则分情况处理:零星的关联交易,如果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的或几乎没有影响的,可以不予披露;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影响的关联方交易,如果属于重大交易(主要指金额较大的,如销售给关联方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10%以上),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披露,但以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前提。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的关系,包括关联方企业的基本信息、主营业务、所持股权金额、直接或间接控制比例及其变化等信
    2023-06-09
    332人看过
  • 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披露什么内容
    1、什么是临时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上市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在发生重大事项时需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是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重大事件的界定《证券法》第67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重大事件的界定:(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2023-04-24
    149人看过
  • 上市公司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一、上市公司年报在哪里看?年报是一种针对经营公司的一种制度。查看年报的方式可以通过证券软件上公司发布的公告查看,具体介绍如下:1、在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公司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公司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2、公司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
    2023-03-31
    53人看过
  • 上市基金信息披露有何要求
    上市基金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定期公告包括基金资产净值公告、投资组合公告、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公告,其它公告为临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告中期报告,中期报告一般不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内公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公布一次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的基金资产净值公告。至少每三个月公布一次投资组合报告。遇有下列情况,基金管理人应当即时公告:(1)基金持有人大会形成决议;(2)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变更;(3)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4)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主要人员一年变更达30%以上;(5)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事件;(6)重大关联事项;(7)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重大处罚;(8)重大诉讼、仲裁事项;(9)基金提前终止;(
    2023-06-09
    457人看过
  • 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早好还是晚好
    一、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早好还是晚好中报公告发布的时点并非是愈早愈加有益,其背后涉及到广泛的因素,如企业的组织规模、商业运作的繁复程度、财务健康状况以及内部审计流程等等。首先,那些体量较大且生意模式较为复杂的企业,由于所需经过的审计程序深入细致且财务报表详尽全面,分析工作亦相对复杂,故可能耗费较多时间筹备中期报告。其次,各行各业的公司在中期报告公示时间表上的表现力则参差不齐。例如,一些快速消费品行业的企业往往需要迅速披露中期报告,因为市场瞬息万变,及时向投资者提供最新的运营绩效至关重要。反之,一些重资产、周期性深厚的产业领域中的企业可能须在中期报告公布之前投入更多精力完成审计和审核程序,整体规划报告准备工作,因此花费的时间也将更长。此外,中期报告公告时间还严重受限于监管部门的各项指示和相关规定,各个国家及地区的监管机构对于报告内容和时间表述均有所差异,这些规定和指令同样会影响到中期报告公告的具
    2024-04-14
    236人看过
  • 半年报披露时间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修订实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的第十九条与第二十条,各上市公司须在会计年度上半年度结束之日起的两个月时间内完成财务报告的披露工作,具体日期为每年度的7月1日以及8月30日两个时间段。在此需重点强调的是,为了加强对绩优股的监管力度,深交所针对业绩预期增幅较大的相关企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披露规定,强制性要求其在每年7月15日前披露业绩预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2024-05-12
    141人看过
  • 上市公司的了公司对外披露吗
    一、上市公司的了公司对外披露吗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二、上市公司的特点(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三、上市公司的要求1.
    2023-06-16
    247人看过
  • 关于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有何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制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四)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六)董事会报告;(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八)报告期内
    2023-05-07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披露消息要遵循什么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5
      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要披露什么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年度报告 1、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4、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6、董事会报告; 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9、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10、
    • 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时间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6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 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消息有: 1、投资者评估公司经营状况所需要的信息; 2、对股价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中报应当包括: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
    • 公司披露的公司信息要遵循哪些方面的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31
      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香港创业板上市信息披露的要求有哪些,如何对上市公司信息进行披露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香港创业板上市信息披露的要求: 1.上市发行人有持续义务全面及适时披露有关资料; 2.新上市申请人须于其首次上市文件中详细说明其上市文件刊发前24个月内所从事的活跃业务记录及其业务目标; 3.上市发行人须公布经审核年度账目以及半年及季度报告(该半年及季度报告无须经过审核); 4.上市发行人各董事共同及个别地负责确保发行人全面遵从该等披露责任及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发行须履行的所有其他责任; 5.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