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21:10:43
491 人看过
由于继承诉讼中涉及到的继承人可能有多个,因此许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如何确定被告,他们往往会问:究竟是告自己不满的那个人还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呢?
针对这个问题,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遗产继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
372人看过
-
遗产继承诉讼如何确定原告被告
409人看过
-
遗产继承诉讼如何确定原告被告?
376人看过
-
遗产继承诉讼如何确定原告被告
118人看过
-
遗产继承纠纷案被告如何确定
152人看过
-
遗产继承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遗产继承诉讼证据有哪些
99人看过
律师服务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诉讼
词条
继承诉讼是指当遗产分配引起争议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诉讼程序。遗产继承诉讼程序为: 1、整理资料和证据;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 3、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 更多>
#继承诉讼
最新文章
#继承诉讼
相关咨询
-
遗产继承诉讼中原告如何被告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9这是民诉法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为保护全体当事人的利益而做的规定,具体为:《司法解释》54、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58、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
-
遗产继承诉讼被告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2遗产继承诉讼被告是指被指控为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的民事权益发生争议,而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何确定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5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济南。此时,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呢?1、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2、根据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
-
遗产继承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原告被告?责任怎么承担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3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
-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要如何确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4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济南。此时,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呢?1、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2、根据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