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与股东财产混同时,股东的担责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22:52:07 53 人看过

根据司法实践,适用公司人格否定制度规则,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人格利用者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即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合同或法律义务的行为;

2、公司与股东之间或者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分别;

3、当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的成员及其公司财产作清楚的区分时,即财产混同;

4、公司法人格利用者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必须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

原始股东转让股权后是否承担责任

原始股东转让股权后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原股东未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或出资义务未到期转让股权,转让当事人没有约定责任承担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有权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原股东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司法实践,适用公司人格否定制度规则,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人格利用者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即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合同或法律义务的行为;2、公司与股东之间或者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分别;3、当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的成员及其公司财产作清楚的区分时,即财产混同;4、公司法人格利用者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必须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一、公司人格否认的定义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1、只有在股东实施
    2023-06-24
    392人看过
  • 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司法实践,适用公司人格否定制度规则,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人格利用者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即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合同或法律义务的行为;2、公司与股东之间或者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分别;3、当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的成员及其公司财产作清楚的区分时,即财产混同;4、公司法人格利用者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必须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一、什么是财产混同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公司的股东及其他公司的财产作清楚的区分。公司财产与其股东和其他公司财产的分离是公司人格独立的基础。只有在财产分离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地对其债务负责。财产混同违背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公司资本维持和公司资本
    2023-04-10
    126人看过
  •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混合在一起。股东应该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司法实践,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规则的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司与股东、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别,当公司的财产与公司的成员及其财产不能明确区分时公司财产,财产混淆公司人格使用者滥用公司人格必然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相关内容:什么是财产混淆财产混淆是指公司的财产与股东和其他人的财产不能明确区分公司。公司财产与股东及其他公司财产的分离是公司人格独立的基础。只有在财产分立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自己的财产对债务独立承担责任。财产混淆违反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公司资本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公司财产存在隐匿、非法转移、贪污等重大隐患,严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一般而言,财产混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司的营业场所和主要设备与其股东或者其他公司的办公设施相
    2023-05-07
    301人看过
  •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混合在一起。股东应该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司法实践,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规则的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司与股东、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别,当公司的财产与公司的成员及其财产不能明确区分时公司财产,财产混淆公司人格使用者滥用公司人格必然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相关内容:什么是财产混淆财产混淆是指公司的财产与股东和其他人的财产不能明确区分公司。公司财产与股东及其他公司财产的分离是公司人格独立的基础。只有在财产分立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自己的财产对债务独立承担责任。财产混淆违反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公司资本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公司财产存在隐匿、非法转移、贪污等重大隐患,严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一般而言,财产混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司的营业场所和主要设备与其股东或者其他公司的办公设施相
    2023-05-07
    353人看过
  • 【一人公司】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
    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具体而言,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主要表现在:公司的经营场所与股东的居所混合使用,或者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经营场所为同一场所。另外,股东不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公司财产被用于个人支出而未作适当记录,或者没有保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均将导致财产混同,其结果是公司的财产消失于股东个人的保险柜中,损害债权人利益。公司业务与股东业务混同的主要表现是:两者从事同一业务活动。而且,公司业务经营常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以至于与之进行交易的对方根本无法分清是与公司还是与股东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此种场合下,极易发生股东利用同种营业,剥夺对公司有利的机会而损害公司利益。此外,一人股东不依照公司法或章程召开董事会,会计账册不完备等,也极易发生在一人公司中。凡此种种,虽不一定存在股东之诈欺行为,但由于财产、业务以至于人格混同,公司往往被当作股东的另一个自我或工具,法院应本着公平、正义之理念,
    2023-06-05
    93人看过
  • 股东可以与股东财产混同吗?
    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股东要担责,在公司和股东财产混同的情形下,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能完全偿还债务,股东有连带责任。因为公司法规定,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一、什么叫公司法的股东责任股东责任有:1、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
    2023-06-19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股东要担责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3
      与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数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欠债的,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足还债,公司股东也不需要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但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的。如果公司股东滥用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要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 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股东需要担责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9
      1、公司与股东的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况下,股东需要担责。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混同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股东是否要担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在一般情形下,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股东应当担责。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
    • 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数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欠债的,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足还债,公司股东也不需要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但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的。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要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需
    • 公司与股东混同财产是否要担责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8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数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欠债的,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足还债,公司股东也不需要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但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的。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要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