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例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21:11:34 167 人看过

2007年年初,陈老伯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受伤瘫痪,卧床不起,陈老伯又年事已高,没有子女,眼看需要人照顾的妻子,陈老伯联系上了王先生,希望王先生能够照顾陪伴妻子一段时间。同时在2007年5月9日陈老伯与王先生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主要内容为:陈老伯及其妻子现年事已高,身残体弱,无人照顾,同意由王先生照顾夫妻两人的生活及死后事宜,并在夫妻两人去世后将夫妻两人的一切财产(主要是陈老伯的房产)赠与王先生。

同年6月18日,陈老伯将60万元银行存款交给王先生,目的是请王先生为其买房用于养老。可天不从人愿,陈老伯的妻子不久便去世了。陈老伯要求王先生将60万元返还,但王先生认为协议中已经写明将一切财产赠送与他,那这60万元理所应当也是属于赠与,拒不返还。无奈之下,陈老伯只好到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返还60万元。

经法院审查认为:王先生提交的书面协议不能证明该笔钱款属于赠与。陈老伯作为60万元存款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王先生及时返还占有的财产。法院最终支持了陈老伯的诉讼请求。

【分析】

案件中陈老伯与王先生所签订的协议是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王先生认为在协议签订后该协议就已发生效力,自己对这60万元银行存款已经享有处分权利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只有在陈老伯去世以后,该遗赠抚养协议中所述财产才归王先生所有。

其次,由于是王先生主张该笔银行存款是属于赠与,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先生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可现在王先生无法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故无法认定该赠与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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