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对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只要将股票交给对方就转让完毕的说法对不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4:34:47 239 人看过

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只要将股票交给对方就转让完毕的说法对不对?

这种说法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46条的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因此,无记名股票的交易并不是在任何个地方都能进行,而是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转让方在依法设立的征券交易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才能发生股票转让的效力。所以,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只要将股票交给对方就转让完毕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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