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没有确权却被征用,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0:44:11 424 人看过

土地没有确权的被征用的可以得到补偿。土地被征一般会获得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指的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依照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之内,按照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按照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进行综合计算的标准。

集体分配的土地没有确权,互换之后产生纠纷怎么办

于互换当事人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而产生纠纷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承包土地互换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约定形式互换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互换土地,就涉及口头约定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其互换关系依法不成立或认定口头约定无效。笔者认为,按照农村习俗,互换往往以口头方式约定,且以相互交付互换物作为互换关系成立的标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当初的口头约定不持异议,且互换事实已实际发生,则互换关系即告成立,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互换相关文章
  • 应该要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是怎么样的?1、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
    2023-04-02
    211人看过
  • 小区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确定?
    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地皮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从《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来看,下列部分属于法定共有部分: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认定标准是这些公共场所、公
    2023-02-15
    22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如何确权
    1、已经依法办理相关征收手续,并进行了征收补偿、附着物补偿和安置补助的地块,不再作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颁证。2、征收的农村土地已经无法复耕,无论是否办理征收手续,只要没有进行征收补偿、附着物补偿和安置补助的地块,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在农村土地台账中登记造册,不再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立即要求征收土地的组织或个人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的补偿费用。3、已经征收的农村土地仍在由农民继续耕种,即使已经办理了征收手续、只要没有进行征收补偿、附作物补偿和安置补助的地块,要组集体经济组织要在农村土地台账中登记造册,已经按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的,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其他承包方式进行承包经营的,按照农村土地流转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一、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
    2023-02-27
    419人看过
  • 土地没有确权被征收怎么办
    一、农村宅基地未确权遇到征收如何认定对宅基地进行征收时,如果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争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等宅基地确权后,再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宅基地可以转让吗首先,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
    2023-03-25
    267人看过
  • 征用土地,却没有补偿地里的苗木,合理
    征收土地是否合理,但对地上的苗木却没有补偿?不合理。征收土地时,应当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是一个集体范畴,包括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是指国家依法征用土地时,土地使用单位对农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害所支付的补偿金额;苗木补偿,是指国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使用者,在农作物处于生长期,国家征用土地时未收割的。青苗补偿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青苗刚刚成熟的阶段,国家应当对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使用人给予补偿。在我国,对青苗的补偿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政府有义务也有责任监督和保障绿地分配给被征收人。相关法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
    2023-05-02
    75人看过
  • 征用土地,却没有补偿地里的苗木,合理
    征收土地是否合理,但对地上的苗木却没有补偿?不合理。征收土地时,应当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是一个集体范畴,包括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是指国家依法征用土地时,土地使用单位对农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害所支付的补偿金额;苗木补偿,是指国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使用者,在农作物处于生长期,国家征用土地时未收割的。青苗补偿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青苗刚刚成熟的阶段,国家应当对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使用人给予补偿。在我国,对青苗的补偿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政府有义务也有责任监督和保障绿地分配给被征收人。相关法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
    2023-05-08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互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为了方便土地利用或者调整土地占有关系,而进行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交换。 在互换中,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以确保互换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互换完成后,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会发生变更,互... 更多>

    #土地互换
    相关咨询
    • 土地被企业征用应如何确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1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得用于农业生产的,如果农村集体土地临时被企业征用的,并不影响农民对土地进行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
    • 征收被征收土地时应如何确定该土地用途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6
      〈土地管理法》第47条是有关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 (一)第四十七条 第一款 本条第l款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该款规定,征收土地时必须补偿.补偿标准的基础是土地的原用途,也就是按照征用前利用土地能给土地权利人带来的收益进行补偿。 第二款 本条第2款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
    • 被企业征了地的土地应该如何确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9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得用于农业生产的,如果农村集体土地临时被企业征用的,并不影响农民对土地进行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
    • 土地确权应该如何办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6
      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2)调查摸底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国土部门处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组形成优于1:2020分辨率的基础工作底图,开展核查公示。3)实测确认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并且标注好编码,完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 土地确权证应该如何办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8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6、人民政府颁发的明;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书;9、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