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之六:鉴定结论的定义特点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06:19 64 人看过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的定义鉴定结论是指人民法院指定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民事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后所作的结论性意见。

鉴定结论的特点1、专门性,是鉴定人用专业知识,就专门问题作出的结论,而不是法律问题提供的意见。2、科学性,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分析、鉴别,因此有着特殊的证明力。从而往往成为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鉴定结论的种类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鉴定结论,通常有医学鉴定、文书鉴定、会计鉴定、、技术鉴定、物理鉴定、化学鉴定、产品质量鉴定等。

民事证据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关于证据的其他特征的论述可参见刑事诉讼法学部分中的相关内容。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否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维护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要求。合法性主要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

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对证据主体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律根据证据特点,对某些证据的证据主体规定了相应的要求。例如,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作出鉴定结论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等等。

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单位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文书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需要以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加以证明。

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证据取得方法必须合法,是为了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不至于因为证据的违法取得而受到侵害。例如,利用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时,就要求视听资料的取得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他人的隐私权等。常见的容易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证据取得方式是所谓偷录、偷拍。再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不得由一名审判员或书记员独立调查,属于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也不能进行证据调查。

4:证据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这一程序就是证据的质证程序。《最高人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不经过质证,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鉴定结论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鉴定结论的特点:鉴定结论是诉讼证据的一种。鉴定结论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产生所依据的是科学技术方法而不是对有关情况的回忆。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和使用应当注意两点:其一,鉴定结论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和限制,鉴定结论不排除出错的可能。所以还需要对其进行检证。其二,鉴定结论只应回答专业技术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
    2023-06-11
    71人看过
  • 证据——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针对专门问题进行分析、鉴定后所做的结论。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精神状况鉴定证明,主要出现在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情况。而亲子鉴定,主要出现在一方对于孩子与自己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的情况下。目前,上海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在上海血液中心,鉴定费用在二千到三千元左右。一般情况下,鉴定需要法院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律师鉴定。一般结果会在两周左右出来,准确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鉴定结论是法院采信几率较高的一类证据。
    2023-06-11
    68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证据是什么类型的证据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证据属于鉴定意见类型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一、医疗事故中的有效证据有哪些?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
    2023-06-28
    159人看过
  • 民事证据之二:物证的定义物证的特征
    民事诉讼中经常用到物证,是作为诉讼标的的物品。如对所有权有争议的物品,履行合同交付的规格、质量有争议的表的物,因侵权造成损害的物品等等。有的物证只能证明案件事实,其本身并非诉讼标的物。如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致害物。物证与其他证据相比,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可靠性,因而证明力较强。(二)物证的特征1、物证以客观存在、外部形态、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不具有任何思想内容。2、法律对物证没有规定特殊要求。而对于某些书证法律对其制作程序及格式都有特殊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兼具物证和书证双重属性,根据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情况和具体的待证事实,可以分别为作为书证和物证。若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它就是物证,若按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它则是书证。
    2023-04-27
    280人看过
  • 鉴定结论质证的意义
    一、鉴定结论质证的法律意义鉴定结论在法庭上接受诉讼当事人的质证,有着深刻的法律意义。(一)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理论认为,法律程序不仅是为寻求公正的结果而设计,也是为保障一些独立于判决结果的程序价值而设计的。现代法治理念不仅追求实体正义,更注重程序的公开和公正,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首要前提。在我国,法官掌握鉴定决定权和鉴定人的选任权,法官易因鉴定人是由自己委托的而轻信鉴定结论的证明力,这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因此鉴定结论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才能从程序上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双方的询问权、异议权等诉讼权利的实现,有效避免因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不信任而产生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等浪费诉讼成本行为的发生,从而以程序正义来保障实体正义的实现。(二)适应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内在要求就在于弱化法庭的职权,突出控辨双方的程序主体地位,从而使控辨双方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对抗,使案件真
    2023-06-06
    411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特点分类
    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学理分类包括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等。刑事证据如何分类,如何审查刑事间接证据刑事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二)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
    2023-08-09
    4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民事证据的鉴定结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在民事诉讼中,待证事实有时是一些专门性问题,如某文书上的签名是真是假、某工程的合理造价是多少、当事人之间有无亲子关系等,这些事实很难用一般的证据证明,而要由有关专家运用专门知识和专门的技术手段去确定事实真伪。鉴定结论这一证据种类应运而生。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专门性知识,能够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同时,鉴定人必须公正无私,能够公正地对案件作出结论。如果鉴定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
    • 鉴定结论属于哪一类证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30
      鉴定结论为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 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
    • 鉴定结论鉴定什么证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09
      鉴定结论为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 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
    • 刑事证据的特点?论述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刑事证据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三个特点。保证。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正确说明了刑事证据的基本因素,表明了刑事证据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1)证据的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客观性指证据是在社会中实际发生,或者是实际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推测、主观想象或者是人们捏造的东西。证据所具有的客观性,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证据的客观性要求证据必须要有合法的来源,并且是经过查证属实的。
    • 鉴定结论缺乏证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r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