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区别主要是3个方面: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二)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
二、事业单位改革后,编外和合同工有何区别?
1、编制: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
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2、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
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另根据各单位自己的情况有一些节假日补助之类的,这就的看单位效益了
编制就是在编员工,指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岗级也相应外包较高应聘成功者在聘用单位工作前,需要了解清楚自己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例如合同的期限,自己享受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福利待遇等,有模糊不清或者不明白的地方要了解明白后再进行签订。合同一旦签订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就会正式起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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