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4:42:02 264 人看过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四条

一、证据收集的方式

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

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

4、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6、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搜查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书证的重要途径,搜查笔录本身是证据的种类之一。

7、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在其他种类的案件中,也可能需要用这种再现性实验方法来查明事故的原因或验证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

8、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性犯罪的客观因素有哪些?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去试下或在反社会意识的支配下,为满足性欲而对异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性侵犯他人性的权利,妨害、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人际关系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为。性犯罪的客观因素有以下几点:①性解放思潮和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西方社会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性解放思潮,既有破除性神秘感的合理成分。又有引起纵欲主义、享乐至上的负效应。近年来,西方社会面对艾滋病灾难性的侵袭,开始反思性解放思潮造成的恶果,忠于爱情、回归家庭重新成为各国人们的热门话题。而在中国一部分青少年中,却误把性解放与只求享乐、不负责任的淫乱行为完全等同。有的为了追求金钱,甘愿丧失人格,沦为可耻可悲的卖淫者,甚至以色情为诱饵,诈骗、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性罪错者对有不良欲望的人们起着诱导和暗示作用,而教唆犯的言行严重腐蚀着一青少年的灵魂,煽惑、怂恿他们肆无忌惮地进行淫乱活动。因为父母本身作风不正派,也有可
    2023-06-11
    422人看过
  •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原因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原因婚姻无效的原因: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3.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如果有涉及到上面这些情形,可以到法院去申请婚姻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婚姻无效的财产应该怎样处理婚姻无效的财产的处理如下: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
    2023-11-14
    496人看过
  • 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有哪些方面
    一、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有哪些方面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和不可克服性。1.不可预见性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在事件发生时,根本无法预见到该事件的发生。这意味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超出了当事人的预见能力范围,无法提前作出预防或应对措施。例如,在运输合同中,如果船长在出海前未能听取天气预报,结果遭遇风暴导致货物受损,那么这种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构成不可抗力,因为船长本应预见并避免这种风险。2.不可避免性强调的是即使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当事人能够通过采取某种措施来避免其造成的后果,那么该事件也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当船只在海上遇到风暴时,如果附近有避风港而船长未选择进入,导致货物受损,那么船长仍需承担责任,因为存在避免损失的可能性。3.不可克服性指的是当事人对于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无法通过任何手段阻止其发生或减轻其影响。这种特性体现了不可抗力事件的严重
    2024-07-28
    313人看过
  • 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情形
    若要合法的解除合同,必须满足以下几种情况之一:(一)因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难以达成;(二)在合同责任期限结束之前,签约一方已经通过书面声明或实际行动表现出不愿意履行其主要义务;(三)另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主要义务,经过催促后仍然未能按照合理时间履行;(四)签约一方延迟履行了相关债务或者因为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实现预期目的;(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因其他特殊情况而产生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
    2024-07-27
    371人看过
  • 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
    非因本人中断就业的情形有: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单位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一、工伤员工辞职是否有补偿金工伤员工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根据辞职的原因而定。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七)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
    2023-03-29
    29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因客观原因未按期履行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是不可抗力所致,用人单位已履行协商程序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按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单位解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怎么写合适(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
    2023-03-20
    136人看过
  • 出口退税指标不足的客观原因
    一、出口退税企业的范围扩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文件的规定,自1999年11月1日起,1993年l2月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由原来的出口免税调整为可选择继续免税和选择先征后退或免抵退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出口退税办法。因此,具有出口退税业务的企业范围扩大了。同时由于1999年11月1日后选择先征后退或免抵退税的企业的实际出口退税业务均在2000年办理,而2000年这些企业的出口货物又需要退税指标,这与1999年的出口退税情况是不可比的。二、部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提高近年来国家出于扩大出口、拉动内需的目的,逐步调高了出口货物退税率,依据不同类别的商品,分别从最低时的9%、6%、3%三个档次,逐步调高到目前的17%、15%、13%、5%四个档次,直接增加了出口退税资金总量。三、对外贸易持续
    2023-06-07
    288人看过
  • 合同纠纷发生的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观原因
    一、合同纠纷发生的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发生的客观原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的看法上不一致,因此而起纠纷。再如,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考虑周全,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诸如履行地点不明确,质量规格不明确等情况,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就会引起纠纷。二、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观原因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观原因主要有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
    2023-06-28
    189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原因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有着深刻的客观背景,主要受不良的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1、家庭原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诸因素的缩影,家庭教育、环境好坏,对青少年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的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1)家庭不健全,对子女失于管教不健全的家庭往往压力大,生活紧张。单亲家庭的子女多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缺少父母双方的关怀,享受不到应有的欢乐。一般说来民主的教育方式与和谐的家庭氛围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在离异和破裂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往往会产生反抗社会的不良心态和行为。有些离异家庭的子女无人教育,或受到父母的冷落歧视,他们幼小的心灵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得不到应有的父爱、母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2)家庭管教不当现在独生子女较多,有些家庭对子女溺爱纵容,百依百顺,放任自流,助长了小孩的任性,放荡不羁,娇宠和溺爱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理发展上的扭曲,形成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如自私、任性、骄
    2023-04-24
    202人看过
  • 形成审计风险的客观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审计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审计这一职业的责任也越来越大。而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由此产生了一定的审计风险。形成审计风险的客观因素有:1.审计责任的客观存在。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审计意见的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大,人们的经济决策对审计意见和结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如果审计意见有所不适当,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有所不符,则对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影响将会很大,使得审计风险也随之加大。2.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及审计内容的广泛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过程越来越复杂,与此相应的会计信息系统也日益复杂,财务报表出现错误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此外,审计范围也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审计范围扩大到今天,已远远超过了传统审计,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审计的对象越复杂,审计的内容越广泛,审计的难度就越大,审计风险也就越大。3.被审计单位外部和内部经营背景。经济
    2023-06-07
    461人看过
  • 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有哪些情形?
    一、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有哪些情形非法证据有: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2、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3、未经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出示并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4、其他非法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二、违法收集的证据如何排除对以上两类证据适用排除规则的一般做法是:其一,对违法获取的口供应当排除。当代各国刑事证据法普遍禁止将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的口供作为证据使
    2023-05-30
    170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一)主观原因行政中出现不作为行为,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探其主观原因,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行政伦理素质与以法治国要求差距较大。1、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法律意识变异法律意识,人们一般理解为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识与法律思想。行政执法主体的无法律意识或法律意识变异,是行政不作为的根源和基本原因之一。行政行为的作出有赖于行政主体对法律的认识和态度等主观心理因素,这些主观心理因素,都会引起行政不作为的产生。态度反映行政主体的行为倾向,态度一经形成则对行政行为具有潜在的动力性,如果行政行为的主体基于不正当的考虑,或对严格执法持消极、规避的态度,就有可能产生行政不作为,妨碍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的实施,给依法行政带来一种心理障碍。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其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没有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对法律精神的准确把握,没有对问题的正确认识和分析,也就必然要导致行政不作为
    2023-06-06
    234人看过
  •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罪客观方面有关的事实的认识。行为人对犯罪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首先包括了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只有当刑法分则明确要求行为人对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事实也要有认识时,犯罪客观方面中的选择要件,才能构成特定犯罪罪过的内容。我国刑法并没有要求行为人认识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即不要求认识刑事违法性。如果不认识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就不能构成罪过,不负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容易使有些人借口不懂法律逃避应负的刑事责任。2、意志因素这是指行为根据对事物的认识,决定的控制自己行为的心理因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意志对于危害行
    2023-02-15
    12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无法自行收集证据?
    一、哪些情况下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下列几种: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如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上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需由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要证明的事实。如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可以复议一次。二、民事纠纷需要什么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证据有以下七种: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合同、票据、电报、文凭、书信等,书证应提交原件,如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非原件书证,应提供原件线索或印证材料。2.物证。指能够证
    2023-11-03
    263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能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下列几种:(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上应载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需由法院调查
    •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否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2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2.4)第九十四条民事诉讼法
    •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是否可以提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8
      可以,但仅限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
    • x美对税收有不同观点形成的客观原因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
      一是历史形成的税收制度不同;二是文化形成的对税收的观点不同;三是社会发展开成的不同。
    • 丧失劳动能力的客观原因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2
      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有: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1.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者;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6.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