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受票据应注意事项:
1.凡与业务无关的票据不得收受。
2.如非本人票据应请客户亲自背书,如属指名票据应请抬头人加盖印章。
3.收受的票据面额较应缴纳款项为多时,在未兑现以前不得找还,其差额应俟兑现以"暂收款项"科目处理后退还。
4.营业部门各经办员(包括外勤职员及出纳员)收到票据时,应立即在票据左上角画横线二道,并在收入传票摘要栏注明收票日期、票据号码、付款行库、金额及到期日。
(二)收受本埠即期票据的处理:
1.凡出纳员收入本埠即期的票据,应即日提出交换并在收入会票摘要栏加盖"一交"、"二交"戳记,如当日不及交换者,应在收入传票摘要栏加盖"交换"戳记,以使经办员作为填注有关帐簿的依据,以杜流弊。
2.出纳员收入的票据提出兑现或经交换被退票时,应查验该票据是否由本公司提出,退票理由是否充足,经验明确实后,应立即联络经办员以最迅速的方法,通知顾客前来办理退票手续。
3.出纳员收受的即期票据,应立即登记在"票据明细表"并在存入行存时加以注明行库类别,以于必要时与行库对帐。
(三)应收票据的处理:
1.出纳收受应收票据时,应按到期日顺序妥为保管票据(外埠的票据应分开保管及时提出代收),并根据应收票据明细表,按到期日分别列在"应收票据备查簿",所保管的票据张数,金额应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记载相符。
2.应收票据到期,出纳应检出该日期票据与"应收票备查簿"的记载核对无误后存入行库。
3.顾客要求调换或领回公司保管中的票据时,除以现金抵换外应以书面申请为原则,主管准许调换时,出纳应于"应收票据备查簿"变更该笔记载,并应请主管盖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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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证券。 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票据的法律约束力和兑付力强于一般的商业信用,在结算中为企业广泛使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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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票据纠纷?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7票据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履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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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票据纠纷?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5票据纠纷的处理,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起诉。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保证无效的,票据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伪造、变造票据者除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行政责任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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