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在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判定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客户名单具有特定性。
受法律保护的客户名单应是具体明确的、区别于可以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普通客户的名单。
2.单独的客户名称的列举不构成商业秘密。
客户名单的内容应包括客户名称、客户联系方法、客户需求类型和需求习惯、客户的经营规律、客户对商品价格的承受能力等综合性客户信息。
3.客户名单具有稳定性。
受法律保护的客户名单中的客户群应是权利人经过一定的努力和付出,包括人、财、物和时间的投入,在一定时间段内相对固定的、有独特交易习惯内容的客户。
4.客户名单具有秘密性。
受法律保护的客户名单应是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护措施予以保护的客户信息,他人无法通过公开途径或不经过一定的努力和付出而获得。
5.审查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还应注意考虑权利人开发客户名单所耗费的人力、财力以及他人正当获取客户名单的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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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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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客户名单是否以实际经营中为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你公司商业秘密的存在及其合法来源,使自己取得市场经营优势的行为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以上就是商业秘密的三个特征。那么客户名单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呢﹖我们可以用这三个条件衡量一下,经营者利用盗窃,由于这种信息的秘密性、不愿意这种信息泄露。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公司明知该客户名单为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权利人可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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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0客户名单是否为商业秘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公司有没有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公司与员工是否对此存在明确的书面约定或告知?等等。 如果判定你的行为构成泄露商业秘密,并且你公司也能够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但因你的行为造成公司无法获得客户的订货,则公司是可以以预期利益受损为由,要求你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但因你与公司间为劳动关系,所以该赔偿责任如何承担还要根据公司制度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基础,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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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种类有哪些,具体包括哪些类型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的种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列举以及其他各国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文件和各国学者的观点,一般可以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以下类型: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指在生产者在生产的实验、生产、装配、维修和操作等过程中所总结或发现的不享有一般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权保护的某种技术性成果。其主要寓于图纸、资料、胶卷、软件等载体中。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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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吗,2023最新的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61、客户名单的获得,是企业通过对一些客户信息(包括公共信息)的积累筛选、加工整理、总结归纳而成,具有一定的独特性。由于每个企业在各自经营范围、规模、特点以及地理位置等方面的不同,其业务对象也不尽相同,由此形成的客户名单相应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客户名单应当是企业特有的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2、商业秘密具有下列特征:第一,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企业的技术信息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