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污染者需要证明的事项有:
1、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
2、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由于污染侵权因果关系证明困难,故法律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降低了受害人对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一、什么是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二、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民法典如何判断侵权责任是否成立
判断侵权责任是否成立主要是看是否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存在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过错、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民法典侵权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侵权的法律要件: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必须满足什么条件?环境污染侵权如何赔偿
439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特点是什么?如何理解环境污染侵权?
365人看过
-
浙江老板环境污染案,污染环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408人看过
-
环境污染包括什么?雾霾算环境污染吗?
187人看过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可以缓刑吗
390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和污染环境罪
452人看过
环境污染侵权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有侵权主体大多是企业或者政府机关,具有不平等性;环境污染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加害行为大多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损害... 更多>
-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必须满足什么条件环境污染侵权如何赔偿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1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1.有环境污染的行为; 2.有客观的损害事实; 3.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需有因果关系。 环境污染侵权的赔偿是: 1.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 2.人身损害赔偿,由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以因伤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作为标准; 3.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均可就疼痛、痛苦或其他精神方面的损害主张救济。
-
我只知道环境污染,那环境污染中的共同侵权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3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就环境污染共同侵权行为所作的责任规范,是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一个创新性规定。 2、环境污染中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一是侵权主体的复数性。二是侵权行为的共同性。共同环境侵权行为中,各侵权人的污染行为具有主观或客观上的共同性,即他们的污染行为相互联系、互相作用,构成一个统一的致害
-
环境侵权与环境污染侵权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71、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中,原告被害人应当对要件事实(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加害人过错)承担证实的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则反之。 2、归责原则不同:也就是说只要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即使侵权人没有过错(如:达标排放),只要两者可能存在因果关系(由侵权人举证不存在因果关系才能免责),侵权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污染环境罪中污染损害费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71.污染环境罪有两个量刑幅度: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中有明确的界定。
-
环境污染纠纷是什么,环境污染纠纷需注意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3环境污染纠纷,指由于污染物排放等对生存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引发的争议。 常见类型包括: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等。 环境污染纠纷需注意什么 1、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原告不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2、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