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规划的住宅买卖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22:04 422 人看过

没有经规划的房屋买卖是无效的,现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实施;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实施。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动迁房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一定无效。存在法律规定无效情形时,才是无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农村住宅房的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协议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在判断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时,一般会综合考虑如下几个因素:(一)协议签订时间。我国民法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还是要尊重和遵守交易当时的法律规定;(二)协议或买卖行为是否经公证。一般经公证的行为或交易文书,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三)房屋买卖行为是否取得卖房一方所在的村集体组织或人民政府同意。,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如人民政府已经为买方颁发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基本认定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四)交易房屋是否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一方是否对交易房屋形成稳定的居住事实。(五)买房一方是否还另有住所或是否在他处还持有另一封宅基地。一、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买吗一、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购买应当看其性质:1、
    2023-03-04
    436人看过
  • 民法典国有划拨的宅基地可否买卖,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国有划拨的宅基地可否买卖民法典规定,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所以不能进行划拨,而宅基地可以买卖,但只能由本村的村民之间买卖。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
    2024-04-18
    344人看过
  • 未经规划的房屋租赁是否无效
    未经规划的房屋租赁无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未经规划的、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未经登记备案,不能进行出租。未经规划的房屋租赁是否无效的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
    2022-07-09
    284人看过
  • 住宅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一)合同的主体,即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二)合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等等。(三)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四)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
    2023-07-12
    313人看过
  • 未进行过户的车辆买卖是否合规
    卖车不过户签协议有法律效力。但是二手车不办过户,只签协议存在着法律风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车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所以车辆转手后未过户,出了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即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姓名。汽车买卖合同专业版<p>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p><p>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p><p>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p><p>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p><p>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p><p>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p><p>(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p><p>(2)余款__
    2023-07-05
    486人看过
  • 买卖小产权住宅的违法吗
    如果小产权房没有经过审批程序获得房产证,那么买卖该小产权房是违法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买卖数字货币违法吗买卖数字货币违法。各个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是不能够直接或间接的为虚拟货币提供开户登记等相关业务的。法律也不会承认数字货币交易的合法性,当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机构在交易的过程中发现有代币等交易线索的,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一、数字货币的特征如下:1、去中心化;2、匿名性强,不同于以法定货币为基础的电子交易时身份的验证,数字货币具有
    2023-08-04
    423人看过
  • 擅自将住宅改为非住宅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情况普遍存在,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促进商业活动的活跃,各地工商部门近期在实践中对“住改商”开了绿灯,但新司法解释对“住改商”进行了严格限制。根据新司法解释,业主将住宅改为商品房,必须遵守两点:一是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二是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利害关系人往往仅限于相邻所有人。在这个司法解释中,这幢楼的业主被列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如果想利用自己居住的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征得大厦所有业主的同意,因为“以房转商”是大厦用途的改变,带来了不少问题,包括人进出混杂、噪音大、,水电超载等司法解释的规定扩大了利益范围,有利于维护业主权益。
    2023-05-02
    56人看过
  • 住宅商业房屋买卖合同
    住宅商业房买卖合同立合同人以下简称卖方:甲方:买方:乙方: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用途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佰_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1、于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2、于_____
    2023-06-05
    181人看过
  • 债务买卖未经本人合法吗
    债务买卖未经本人不合法,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转移时新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023-05-09
    288人看过
  • 调换住宅后是否需要重新签署买卖合同
    属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而导致的调换房屋,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所引起,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开发商承担(就买卖合同违约引起的违约责任承担)。房主需要与开发商就新的房屋另行签订买卖合同,并重新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在此之前,需终止及/或解除房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原买卖合同及原贷款合同,房主已交纳的利息应由开发商承担。建议房主与开发商就此签署相关的书面协议,以约定此事宜,以免日后出现其他的纠纷。签订房屋认购合同后没按时签买卖合同是否违约要视情况而定。现在不少楼盘在购房协议中都会有这样一个说明条款:“本协议签订某日内,认购人未能交纳首付款或与出卖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认购人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或者“购房者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到某处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购房者逾期未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将购房者所定的商品房另行销售而无需告知,本协议自动作废,且定金不予退还。”此条款仅对购房者在未能签
    2023-07-03
    246人看过
  • 混合住宅区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与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但该合同不能简单地将“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理解为“综合用地”,进而将土地使用年限机械地规定为五十年。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区别具体情况,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五十年,商业用地的四十年。城镇住宅用地是什么意思城镇住宅用地就是城镇住户的别墅用地、公寓用地、住宅用地等等,包括一类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和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指该宗宗地范围内是以住宅为主,兼混有工业、商业等用途的用地,城混的土地使用年限可以分为40年、70年或单一70年(根据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的设定为准);城
    2023-07-18
    393人看过
  • 规划用途住宅是70年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规划用途住宅是70年吗我国对于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规定为七十年,当使用权期满时,土地使用者可以依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并可再次提出土地使用权申请。需要指出的是,住宅用地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永久性质,并不存在因使用权期限届满而终止的情况。《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规划用途是办公是什么意思若现使用者与
    2024-07-08
    212人看过
  • 有规划的地上车位买卖合法吗
    一、有规划的地上车位买卖合法吗小区地上车位买卖是否合法,可查看停车位是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小区地上车位是否归业主所有,可以查看这些停车位是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都是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如果开发商占用小区内公共区域、公共道路随意划定车位出售的话,属于没有权利处分,那么就是违法行为,业主们可以起诉开发商,并且可以将车位所得收益用于小区所有业主。二、什么是车位车位,即停车位,指停车的地方,包括露天场所及室内场所。车位按收费可以分为两种,免费车位和付费车位。在车场管理中,通过车位出租,提供停车服务,收取停车费是停车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常将车位分为固定车位和临租车位。三、车位面积分摊说面积分摊说指的是依照小区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
    2023-06-08
    247人看过
  • 如何理解宅基地买卖一户一宅规定,宅基地买卖合法吗
    一、如何理解宅基地买卖一户一宅规定这样理解宅基地买卖一户一宅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每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根据规定,农村户口家庭成员,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申请到农村的宅基地。而一户就是以户口本为标准。如果户口本上是一人,那就是一户,同理,户口本上有十几个人的大家庭,那也算是一户。当然,满足农村分户条件,也可以申请单独立户,同时可以申请农村的宅基地。因此,一户的人数并没有严格规定,最少一人,最多不封顶。宅基地的面积也是根据一户的人数多少来分配的。二、农村宅基地买卖合法吗农村宅基地买卖是不合法的。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的土地和郊区土地,除了收归国有外,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为集体所有,集体组织的成员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个人没有宅基地
    2023-06-12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买卖共有住宅未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是否可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9
      这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第一,如果房产证上明确记载了共有权人的,则对于共同共有而言,未经另一方同意的,该方事后也不认可该交易的,则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如果是按份共有,如果房产可以有效分割的,则对于签署方所享有的房产份额的处置是有效的,如果合同中处置的是整套房产,则其他共有权人事后不认可,对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是无效的。由于现实中,一套房产难以按份分成独立的可供使用的空间,因此,在按份共有的情形下
    • 划拨土地的住宅能否买,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9-26
      划拨土地的住宅能买卖。买卖时应按国家有关规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核,由受让方办理划拨土地出让手续、依法补缴土地使用出让金,进行住宅转让登记。
    • 业主只卖电梯不卖居住住宅是否合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9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民法理论的规定,在专有权、共有权以及管理权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大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区分所有人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即取得共有部分共有权及管理权;同时,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转让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因此,业主不可以只卖住宅,不卖电梯等共有部分。
    • 房屋未经规划还能买卖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5
      未经过规划,取得规划许可证修建的房屋是违法的,因此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因内容违法所以无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 住宅法与规划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房地产法与规划法的关系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龙头,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前提。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必须同时按照《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要求进行。城市应当按照现代化的要求进行规划。凡是违反城市规划的房地产建设,一定要纠正过来。因此,从特定意义上说,城市规划法的部分规范也可被列为广义房地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房地产法与建筑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必须同时按照《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