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损害赔偿宿诉讼主体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08:30:36 436 人看过

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损害赔偿的主体一般是车辆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肇事司机非车主时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肇事司机非车主责任承担要分情况确定:

1.因租赁、借用导致肇事司机非车主的,由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存在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2.肇事司机执行单位任务的,由其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私人之间雇佣司机肇事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4.机动车被偷导致肇事司机非车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5.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事故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中相应的处理方法有什么

交通事故中相应的处理方法:1、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2、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发生交通事故,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车子查到违章非本人驾驶怎么办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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