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02:20:30 171 人看过

一、协保人员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调整协保人员与新单位的关系,

曾有两个规定。一个是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03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规定,协保人员上海地区认为是“特殊劳动关系”,除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及最低工资应当参照劳动标准执行外,其他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大家可以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不按劳动关系处理。换言之,如果协保人员与新单位发生了用工关系,一般会认为是劳务关系,协保人员在离职时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各类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第二个规定是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司法解释三)。该解释三中规定“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司法解释三中是明确上述人员,协保可以理解为“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与新的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是劳动关系。那么协保人员与新的单位发生用工关系的,只要不在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中规定的情形之内,都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再随意的解释与协保人员关系,若有解除,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解除,否则可能会属于违法解除,要付出高的代价!

二、协保人员是?

协保对象:我们通常说的“协保”,是指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人员同中心、原所在单位三方协商后,就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签订协议。这是再就业工程中,为帮助下岗人员走向劳动力市场采取的一项政策。有关配套政策为协保人员再就业提供了以下有利条件:协保人员走向社会后可以凭《劳动手册》,按相关规定从事劳务性的工作;用人单位使用协保人员的,可以免缴社会保险费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差额。

按照规定,作为“协保”对象的,是进入中心的男性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性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下岗人员及被认定为再就业特困的人员。

协保人员是指进入城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泛指区、县所属企业的下岗人员中1997年男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含35周岁)的,按规定于2000年6月前与企业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称之为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简单点说就是保留劳动关系的人,他们大部分是之前在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人员,但是由于特殊的原因使得他们脱离了原来的用人单位,但是还是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而协保人员劳动关系的问题,也一直国家他们都关注的问题。所以,国家有关机关应该及时的解决这类问题。保护协保人员的合法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的内涵及相关内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所谓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这种关系既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二、与行政关系的比较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关系构成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行政管理关系;第二类是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第三类是行政救济关系;第四类是内部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行政法并不对所有行政
    2023-06-03
    413人看过
  • 新劳动法辞退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法辞退的相关法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二、辞退劳动者的相关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
    2023-02-24
    263人看过
  • 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是什么?凡是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住的;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参照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二、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一)民事案件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追索侵权赔偿的;8、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药费用、请求赔偿的;9、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受害者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0、因使用假劣农资而造成的坑农、害农案件。
    2023-04-12
    9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有何内容?
    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
    2023-04-13
    439人看过
  •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盗窃罪的相关内容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023-06-03
    106人看过
  • 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关系下的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是为了规范工伤的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的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办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该办法执行。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确认的程序协调事故伤害或意外伤害是否可认定为工伤,要审查受伤害人是否职工,即用人单位与受伤害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中,如果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存否有争议,由工伤认定部门直接认定,还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工伤认定程序中,如果一方提起劳动仲裁,两个程序如何协调?笔者在此略抒己见。一、工伤认定中劳动仲裁程序的启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就可能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主动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为了防止工伤认定后当事人再申请仲裁,当事人均未申请的,工伤认定
    2023-08-15
    98人看过
  • 如何推定劳动关系的内容
    随着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大部分企业能依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而有的企业由于合同期满未及时续签,或招工后欲待试用期满再签劳动合同,或为免承担义务只用工不签劳动合同,诸如此类,使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事实随着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大部分企业能依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而有的企业由于合同期满未及时续签,或招工后欲待试用期满再签劳动合同,或为免承担义务只用工不签劳动合同,诸如此类,使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这类情形一旦有了劳动争议,审理起来若只简单地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受理或驳回诉求显然不妥。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应当订立劳动
    2023-06-10
    28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代为销售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与代为销售人员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因素来认定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例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此外,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因素。用人单位与代为销售人员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因素来认定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例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代为销售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理其招聘或者雇佣劳动者。然而,代为销售劳动关系的
    2023-08-29
    155人看过
  • 私人雇佣关系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法律规定
    一、私人雇佣关系能否申请劳动仲裁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所以雇佣关系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
    2024-01-26
    6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变更内容概念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
    2023-04-27
    47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政策问答
    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2、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3、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法定内容包括: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纪律;⑤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⑥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上述法定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约定下列内容:①试用期;②津贴、补贴、福利待遇;③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④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4、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应具备什么条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应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则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体经济组织。5、如何
    2023-06-10
    88人看过
  • 确立劳动关系涉及相关法律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对劳动关系的确认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确认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1、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无法解决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2、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3、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4、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
    2023-02-19
    473人看过
  • 公务员适用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吗
    公务员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试用公务员法。劳动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一、公务员辞职是否要交违约金公务员是属于国家机关编制,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只有在企业、公司和国营单位工作的人需要缴纳违约金。并且在试用期无论是哪个单位工作的员工解除劳动合约都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如果需要缴纳违约金那么就违法了我国的劳动法了。《公务员法》中有关公务员辞职的那章里公务员部的辞职情形的第一条就是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所以你辞职没有关系的,也不会要求交什么费用。就看组织上批不批了。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后果就是一年后视为取消录用,自己再找工作就是了。二、旷工开除有什么影响?劳动法法中没有关于旷工的规定,根据《公务员法》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以予以辞退。《劳动合同
    2023-06-25
    234人看过
  • 婚姻关系法律知识相关内容有哪些
    导读:本文为您列出了婚姻关系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婚假,女职工生育假,结婚证丢失,没有户口簿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改变子女姓氏,恢复婚姻关系等。以下是提供的婚姻关系法律知识相关内容。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
    2023-05-05
    32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的内容是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1、由于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是双方建立劳动关
    • 协保内退人员算劳动关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0
      这是需要根据用工性质和应聘人员身份来决定; 比如,大学教授有自己的工作单位,显然无法与你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可以按合作方式处理; 保安保洁、外来农民工符合规定的,都应建立劳动关系。协保内退人员,按最新司法解释,也属于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找, 劳动关系认定与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
      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从工资领取单上找,或者是从企业签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证方面找,最好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进行监察取证并进行处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
    •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5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法律如何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4
      实践中,与劳动关系相近的一类劳务关系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 (2)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