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23:01:34 278 人看过

一、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要承担什么责任

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4、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确需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由用工单位向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同时告知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5、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劳务费用,并应当在支付凭证上予以注明。

6、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协助派遣单位做好工伤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什么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n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0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分包单位对招用农民工工资承担什么责任
    一、分包单位对招用农民工工资承担什么责任1、建设工程分包给分包单位后,分包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二、拖欠工资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
    2022-10-07
    16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用人单位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什么责任用人单位违法侵害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并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如遇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寻求救济:1.依循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具体条款,用人单位有权自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用人单位同样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即以当事人身份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属单位,若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表示不服,亦或是对工伤认定结论心存疑虑,都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可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
    2024-07-07
    305人看过
  • 劳动者受伤要求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是否可以
    一、劳动者受伤要求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是否可以符合条件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2023-06-16
    18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负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负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承担什么责任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者要求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撤销该解除行为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
    2024-01-21
    184人看过
  •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以上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举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双
    2023-08-05
    460人看过
  • 劳动者故意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因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支付赔偿金和代通知金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额外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
    2023-08-08
    48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或收取劳动者财物的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和收取劳动者财物的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有三方面内容:其一,扣押证件的法律责任。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是劳动者流动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扣押了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等于限制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自然应当为此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该条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承担的这种责任,一是把扣押的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的限期内退还劳动者本人;二是由劳动行
    2023-05-03
    28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有哪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
    2023-07-02
    54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造成劳动者损害怎么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发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2023-08-11
    228人看过
  • 劳动者工伤时,用人单位需承担哪些费用?
    劳动者工伤,用人单位需支付费用:1、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护理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
    2023-07-18
    329人看过
  • 劳动者违规作业致残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工伤赔偿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劳动者违规作业受伤致残,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05年6月,陈某应聘进入福州一家食品公司务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年8月29日,陈某在公司制糖车间从事机台制糖操作时,右手五指被制糖机搅伤,住院治疗15天。同年11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陈某系因公受伤。2006年11月,福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陈某因伤导致劳动功能障碍九级。同年12月1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食品公司须向陈某支付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38400元。今年1月,食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食品公司提出,公司已明确告知每个员工的工作职责、业务操作流程,陈某在工作中违反车间安全操作规定,窜台到其自身工作领域之外,导致损害发生,公司不承担责任。福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与食品公司虽然未签订劳
    2023-04-22
    454人看过
  • 如果劳动仲裁失败,劳动者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如果劳动仲裁失败,劳动者要承担什么责任1、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会因为权利的行使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的一裁终局的事项,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如果没有劳动争议,而采取捏造事实的方法,申请劳动仲裁,意图使用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二、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是什么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如下: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
    2023-08-09
    302人看过
  • 劳动者不协助办理养老保险单位不应承担违法用工责任
    2000年9月,外来农民工谢某到某公司工作。2007年11月27日,公司向在职职工发了书面通知,内容为“根据劳动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要求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请各位职工把照片(一寸两张)交到公司财务室,由公司统一办理养老保险业务。”谢某在此通知上签注“我不愿意交”,后单位未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2009年3月27日,谢某向公司申请辞职,随后以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12600元,并继续为其缴纳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一、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二、公司支付向谢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2321.72元。三、公司依法为谢某办理社会保险。公司对此仲裁裁决不服诉至法院。因谢某拒绝提供照片而致单位未能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责任不在于公司,故公司不存在违法用工情形,谢某要求经济补偿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但
    2023-06-09
    137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规范退工要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市的规定,在解除合同后,无论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重新就业,都必须有劳动手册,因为用人单位不给或拖延办理退工手续,严重影响了自己重新就业或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权利。在此要提醒读者,当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根据本市招工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合同后,应当在7天内为劳动者办理好退工手续,并把退工单、劳动手册交给劳动者,同时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应当在在1个月内,把劳动者的档案退到劳动者所在的街道。用人单位不按上述规定办理,不但要受到劳动规律部门的处罚,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陆某于1995年底调至上海某国际货运公司,并被该公司派至其投资的子公司上海某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10月货运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行补充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职工因辞职或由于其他原因在劳动合同期内因本人提出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除终止其补充
    2023-06-09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要承担责任吗?用工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7
      《劳动合同法》其实已经对劳务派遣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劳动者来说其实不必过于担心: 第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这一法律地位的确立,决定了劳务派遣单位要对被派遣劳动者全面承担劳动法上规定的雇主责任。 第二,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员工应该承担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一些雇主责任。例如: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
    • 劳动者的责任有哪些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2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分两种情况来处理:(1)劳动者合法解约,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指劳动者解约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的,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2)劳动者违法或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承担违约赔偿或者损害赔偿责任,又可分为两种具体情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典型的比如:战争、抗击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国家军事或行政机关命令要求强制劳动的,劳动者却不愿意提
    • 劳动者自离用人单位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自离要承担什么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2
      一、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即使劳动者自离,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二、劳动者自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
    •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用工单位需承担责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9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争议无关或者在劳动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由派遣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用工单位可以进行抗辩。 风险提示: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